⑴ 销售自己开发的软件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应该怎么计算
根据财税(抄2000)25号规定,对增值袭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也就是说,实际增值税率是3%,比如你开发销售的软件不含税价是10万,申报按17%申报17000增值税,税务局退税14%也就是100000*14%=14000,实际纳增值税3000。
不过特别要注意的是,这项优惠政策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如果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就不能享受。
销售不是自己开发的软件比如商场里卖的那些游戏软件,财务软件等,也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⑵ 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一、增值税优来惠。增值税起征源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具体规定为: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 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 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 元。 二、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优惠。 ??为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 1月 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这是国家陆续推出的让惠于民的新举措。 ??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⑶ 软件企业具体可享受哪些所得税优惠政策
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3)小规模销售软件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
2、会员以企业为主,其中,软件企业在30家以上;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不少于5名熟悉软件行业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可安排专人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作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是: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⑷ 软件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中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规定,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号)中对双软企业在新所得税法颁布之后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力予以了明确,因此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应当重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最大限度的税收利益,这些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所得税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增值税
自2000年6 月24 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3. 其他
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⑸ 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有哪些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主营软件产品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受市场、技术等因素影响,欲转向软件研发领域。请问目前在开发软件产品方面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专业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⑹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6)小规模销售软件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二是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
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⑺ 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有何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内
一、 软件产品增值税容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⑻ 小规模软件企业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及所得税的“二免三减”政策吗
1、对新来办的软件企业进源税务机关认定后,至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和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企业,按照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而对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特此回答!
⑼ 增值税:企业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有何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信息技术内服务容,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家是营改增企业一般纳税人,业务是用分拣系统给客户查验一遍收取查验费用为收入”,因此,贵公司上述业务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税率为6%。贵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自行开具发票范围,税务机关不予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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