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矽肺国家有补助是在民政局还是劳动局
矽肺国家有补助是在民政局审核审批,财政局打卡发放。
《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1)矽肺病人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矽肺病诊断标准:
我国于1986年12月公布了《尘肺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其中尘肺X线诊断标准,适用于国家法定的各种尘肺,其具体标准如下:
1、无尘肺(代号0)
(1)0无尘肺的X线表现。
(2)0+X线表现尚不够诊断为"I"者。
2、一期尘肺(代号I)。
(1)I有密集度1级的类圆形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在两个肺区内各有一处,每处直径不小于2cm;或有密集度1级的不规则形小阴影,其分布范围不少于两个肺区。
(2)I+小阴影明显增多,但密集度与分布范围中有一项尚不够定为"Ⅱ"者。
3、二期尘肺(代号Ⅱ)。
(1)Ⅱ有密集度2级的类圆形或不规则形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四个肺区。
(2)Ⅱ+有密集度为3级的小阴影,其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大阴影尚不够为"Ⅲ"者。
4.三期尘肺(代号Ⅲ), Ⅲ有大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cm,宽径不小于1cm。 Ⅲ+单个大阴影的面积或多个大阴影面积的总和超过右上肺区面积者。 在使用上述标准时,应根据下列各种概念:
(1)肺区划分法:将肺尖至膈顶的垂直距离等分为三,用等分点的水平线将每侧肺野分为上、中、下三区。
(2)小阴影:是指直径或宽度不超过1cm的阴影。
(3)小阴影密集度:是指一定范围内小阴影的数量,它可分为3级: 类圆形小阴影密集度: 1级 肯定的、一定量的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清晰可见(如为p,即直径2cm范围内约有10个上下)。 2级 多量的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一般尚可辨认。
3级 很多量的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部分或全部消失。 不规则形小阴影密集度: 1级,相当量的不规则形小阴影,肺纹理一般尚可辨认。 2级,多量的不规则形小阴影。肺纹理通常部分消失。 3级 很多量的不规则小阴影,肺纹理通常全部消失。
(4)大阴影:指最长径1cm以上的阴影。
(5)胸膜改变(包括增厚、粘连、钙化)、尘肺合并症或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尘肺),则均有相应代号记录。
(6)关于各期(+)为了有利于病情的动态观察,在各期内分别增加0+、Ⅰ+、Ⅱ+、Ⅲ+,并非独立分期。 对于矽肺来说,接触含矽量高和浓度大的粉尘时,往往以圆形和类圆形阴影为主,最早出现在两肺中下野的内中带,并逐渐向上扩展;也有首先出现在两上肺的。
2. 无单位矽肺病患者国家政策
病情分析:
意见建议:
你好,矽肺疾病一般都是因为长时间从事煤炭业导致的,如果有单位的话,可以报销,没有单位就要自己报销了,或寻求红十字会帮助
3. 矽肺病人国家有什么补偿政策
去当地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
对于矽肺病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规定、不是版统一的因此你应该权去当地社会保障局咨询,去咨询一下工作人员可以按当地的规定告诉你。
所以你去当地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就知道了。
去当地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就知道的事,为什么非要提问?用我当地的政策回答你有用吗?你能到我当地享受吗?
4. 矽肺职业病国家是否有补贴政策
关于?下面找法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诊内断上职业病,可以向容当地职业病诊断机构提起申请,如诊断上矽肺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如下: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5. 国家对工伤矽肺病补偿待遇都有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第51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职业病是属于工伤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矽肺工伤保险待遇
矽肺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的工伤、职业病待遇一样,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这些主要是给矽肺患者本人的医疗、疗养的费用,造成伤残以及死亡的经济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一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住院诊断治疗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补助以及住院治疗的医疗期。
医疗费用:治疗矽肺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就医路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停工留薪医疗期间的工资:矽肺病人停工接受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按住院前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发放。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原标准办理,不能减少。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经批准转往外地,也就是转往职工所在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区域治疗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矽肺病医疗期:因矽肺病不可逆转。很容易产生并发症如肺结核、肺气肿等。一旦查出是矽肺,按规定需定期检查,为了控制并发症的发生,根据矽肺病人的病情需要,要给予治疗、疗养,控制病情以免加重。
二伤残待遇:矽肺病人经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在医院治疗后,经医疗机构确定病情趋于稳定,须到当地劳动能力委员会作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伤残等级为1—10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统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待遇包括;矽肺病人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一次性支付24—18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依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75%。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标准支付护理费(详见《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
5—6级矽肺工人的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5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6级伤残14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若矽病工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应该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
7—10级伤残待遇: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①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2—6个月工资(7级12个月,8级10个月,9级8个月,10级6个月)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为本人25—4个月工资(7级25个月;8级15个月;9级8个月;10级4个月);工伤医疗补助金为本人6—1个月工资(7级6个月;8级4个月;9级2个月;10级1个月),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得了矽肺是会被认定为职业病并且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工伤赔偿金,而矽肺从病情上来说已经对工人的身体造成了永久性地严重伤害,所以这些工人所能获得的工伤待遇也会相对提高。
(5)矽肺病人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需要结合伤者的收入。
严格来讲工伤待遇享受者应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知道您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建议来电详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 井下工人得了矽肺病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回诊断、鉴定为职答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7. 中央这次会议对矽肺病患者有什么政策
供参考: 矽肺病抄患袭者,如果鉴定为工伤,应该按照工伤条例执行,达到1到4级的,或者达到5到6级,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则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 如果没有鉴定为工伤,则按病退条件进行处理,经过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社保部门批准,年龄在男50周岁,女在45周岁的,缴费满15年以上,可以办理病退
8. 尘肺病国家有政策性补贴吗
有政策性补贴。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尘肺病,是属于职业病范畴,但是必须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确定。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患职业病的,经过相应的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的,才能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待遇,属于政策性补贴。
案例:煤矿工人郭顺林因为职业患上尘肺病。
“煤矿关闭了,申请工伤先行支付也被拒绝,官司虽然赢了,可我们的赔偿金至今拿不到。”郭顺林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对自己面临的难题十分困惑。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牛凤祥(已去世)、赵怀德、魏可才等一些尘肺工人。
尘肺病属于职业病的一种,如果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
为了认定职业病,郭顺林要先确认和台西煤矿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经过劳动仲裁与一审两场官司,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最终确认他与台西煤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郭顺林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尘肺三期。
2016年7月,他又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郭顺林达到工伤致残等级二级。
2017年3月,郭顺林向北京市房山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台西煤矿支付工伤待遇。
郭顺林告诉记者,当时他知道台西煤矿已经关闭,但尚未注销,因此仍可主张工伤待遇。
由于台西煤矿未给郭顺林依法缴纳社保,最终,北京市房山区仲裁委裁决台西煤矿支付郭顺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6290元,按月支付伤残津贴3613元。
(8)矽肺病人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9. 矽肺病人国家是否有明确的政策措施
矽肺病人国家是否有明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