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所得税减免如何申请
1、纳税人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税或者免税的,必须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减免税申请及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相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一式三至五份,主要内容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用途、预计效益、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复印件。
(3)附列有关证明资料:
①校办工厂,应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学校出资证明;上交主办学校(院)利润凭证复印件。
②福利生产企业,应附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及副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情况登记表和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
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应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劳服企业安置待业人员登记表和劳服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
④高新技术企业,应附省科委认定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⑤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附省计委、省经委批文或证明。
⑥技术成果转让等技术所得,应附技术贸易许可证、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文本、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⑦老年企业,应附归口管理老龄委审核发给的老年企业证书和老年企业年度资格审定表。
⑧企业遇到自然灾害要求减免税的,应附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如火灾造成损失,要有消防部门证明等)。
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2、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受理减免税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受理。
2.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由于你是07年末办的企业,可能要到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才能确定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版税率优惠。因为关于权“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操作,税总是有专门发文规定如何操作,关键是参考上年的经营情况,但你的开业时间太短,可能无法作为参考,因此要到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可以确定是否符合优惠条件。
另外,关于新办企业,新法对优惠的条件作出了更大限制,只是对特别优惠的行业,如高新科技、环保等作出优惠,你可以参考一下新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政策,看是否符合。
3. 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抄政策要看你所属的袭地区,以及你公司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上海这边内资企业在浦东新区的优惠政策是所得税税率为15%,新办企业有可能减免一年的所得税;如果是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就是两免三减半,免两年,第三年税率按当地适用税率的一半交纳.
4. 中小企业申请税收优惠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所得税减半征收,适用于部分小型微利企业
《意见》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按照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已经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意见》的突破点在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算。也就是说,享受优惠的企业首先必须是小型微利企业,然后年应纳税所得额还要在3万元以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税收专家表示,企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应该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的规定,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判断。
第一,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判定标准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该目录对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都有明确界定。
第二,行业性质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新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骍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国统字[2002]044号)的规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企业是除了工业企业外的其他类型企业,包括服务企业、商业流通企业等。
第三,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否符合标准。根据要求,从业人数一般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一般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第四,应纳税所得额是否符合要求。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方式,因此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再来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其减免的所得税额;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下一年度预缴申报时可直接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进行申报。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2009年已经具备小型微利企业的资格,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2010年企业就可以享受《意见》中规定的税收优惠。
进口设备免关税,必须投资国家鼓励项目
《意见》明确,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我国技术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版本修订频率也不断加快。在经过多次修订后,目前的版本为2008年初颁布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该目录已从2008年12月15日起开始执行。中小企业如果有从国外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件、备件,要获得关税减免,设备必须符合新版本目录的规定。
税收专家介绍,2008年版的新目录与以前相比,新增了36个不予免税的条目。涉及的设备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此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精神,对农业机械、石化、煤炭综采、输变电设备等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二是近年来国内已能满足需要的设备,如港口机械、飞机装载设备、测量仪器、数控装备等。企业在进口设备前,应对照目录审慎选择设备项目,争取最大程度地利用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须报省级税务部门审批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七条明确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最低提高了2倍,并且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但是,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沿海地区很多企业,特别是出口型生产企业,销售收入下降、利润大幅减少、多数甚至出现亏损,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在此种境况下,增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让一些企业感到难以承受。据了解,广东省、厦门市政府已经在今年上半年分别出台政策,对部分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关专家表示,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不是新政策,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减免税政策,但由于该税种目前是我国房产保有期间为数不多的税种之一,国家出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2007年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文件强调,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因此一些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实际上较难获得批准。此次《意见》规定,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专家预测,《意见》发布后,上述状况可能会有所改善。
延期缴纳税款,企业须有特殊困难
《意见》规定,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据了解,这一扶持政策也并非新政策。《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已有专门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税收专家表示,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延期缓缴税款,只有在因“特殊困难”造成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税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特殊困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因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的影响;二是因三角债或债务链造成短期货款拖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和有关税收政策对某些纳税人产生直接影响,企业转制、改组等原因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出现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三是按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未接到正式批件期间实现的税款。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纳税人应纳的同一税种的税款,符合延期缴纳法定条件的,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只能申请延期缴纳一次。
5.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如下: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 企业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有: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农副产品、化肥、种子、农药等等
所得税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技术研究、小型微利企业等等
7. 如何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
申请企来业所得税减免必须要符合自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
如果符合减免税规定的,相关手续和程序如下:
1、需要备案的,填写备案表送税务局审核确认后,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了。
2、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注意填写相关的减免税明细表。
从现在起,很多减免税都不需要税务局审批了。
8. 关于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
缴税是有属地原则的,分税种优惠的不同,也分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最佳的方案是整体迁址,如果不能的话,新设公司将业务整体划转给新公司,但最好新公司单独核算。
9. 关于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的独资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因此没有什么相应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