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对精神病人残疾人有什么补助吗
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具体事宜可到你所在乡镇民政办咨询。
发达地区可以再次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贰』 国家对精神病患者有什么政策
国家对精神病患者有以下方面的政策:
1、可享受残疾人待遇,个人营业或家人经商可免税。
2、家庭贫困户还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的民政有困难补助。
3、可免费服用传统、常规的抗精神类西药,但需要办理“残疾证”。
4、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扶助】
1、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
2、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
【农村精神病患者的扶助】
1、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2、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2)精神障碍残疾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我国对精神病人的保护性法律规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精神病人失去辨认或自控能力时,不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
在民事案件中,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他健康恢复的情况,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对有精神病的可疑受害者、证人、检举人、自首者须进行鉴定,以确定其陈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分子,鉴定他们犯罪时的精神状态,供检察机关决定是否立案。
引诱、教唆精神病人去违法的人,须负法律责任。
『叁』 国家对精神病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 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和医疗救助,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
二、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
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三、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 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3)精神障碍残疾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精神病(psychosis)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相关政策
一、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对于“强行收治”、“非自愿入院”等争议多年的焦点议题,三审稿保留了一审稿、二审稿所作出的突破。规定,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制;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出判定,以医疗机构作出的“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为依据。
对于精神障碍的复诊鉴定,草案一审稿曾规定,患者、监护人如果对复诊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鉴定;对鉴定结论还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但二审稿删除了患者、监护人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相关条款。三审稿采用了二审稿的设计,也就是说,只能复诊一次。
二、患者的财产权入法保护
二审稿写明,“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委员提出,为更全面地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增加保障财产安全方面的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研究,三审稿做出修改,“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肆』 精神病三级残疾人优惠政策,每月能领政府多少补助
目前政策针对肢体、视力、精神、智力四类,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在50左右(各地经济不同,标准也不一样)。
持有重度残疾证,还有就是在医疗、就业等方面还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可以向当地残联咨询,也可以登陆到当地省市残联网站“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等栏目进行了解、祥读。
(4)精神障碍残疾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数量分布
截至2017年底,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数量仍有281万多人。
一是重度残疾人占比大。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就有152万,占到了贫困残疾人总数的54%。
二是分布分散。深度贫困地区占比高,非深度贫困地区插花分布的贫困残疾人也不少。
三是致贫原因既有收入低造成的“贫”,更有环境因素造成的“困”。
扶贫策略
一是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是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
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是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伍』 国家对四级精神残疾的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依据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市残联对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实施补贴制度,凡是已经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都可享受,其个人支付部分,由国家财政部门按照最低缴纳额给予补贴。但由于今年职工工资上调,缴纳基本养老基金最低额也随之上调,因此,今年由国家财政再次出资,提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补贴金额,由原最低缴纳标准每人每年1360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632元。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拨付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卡中。
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仍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规定申请材料,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乡、镇残联提出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申请,符合条件后,由街、乡、镇残联一并上报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复核审批
对于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为招用的残疾人在2009年1月1日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在符合审核标准后,可申请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包括:按市劳动局公布的当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缴费金额的50%,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按市劳动局公布的当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按市劳动局公布的当年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缴费金额的50%,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陆』 持有“精神病残疾证”的人应该享有什么待遇
残疾人证的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尚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户,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
(3)优先照顾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托;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残疾儿童、少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的子女入学,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免收学杂费;
对到区、县(市)以外就学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由乡镇、街道和有经济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村两级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区、县(市)补助学习费用;凡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及被评为三好学生(含校级、区级、市级)的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经区、县(市)残联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经费在本级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4)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
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5)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
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
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6)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进入市属以下(含市属,下同)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寺庙等公共活动场所;在全国助残日(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国际聋人节(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国际盲人节(10月15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3日)免费进入影剧院,平时减半收取费用;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馆)等体育设施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柒』 请问国家对于精神残疾二级的人有哪些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全部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版山西、安徽、权湖北等6个省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制定了残疾人的优待和扶助规定;内蒙古、福建、贵州等6省(区、市)以省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了残疾人的优待和扶助规定。此外,青岛、沈阳、长春、太原、济南、贵阳、无锡、包头、抚顺、深圳、武汉、珠海、银川、邯郸、淄博、大连、广州、西安、成都、汕头、宁波、呼和浩特、杭州、合肥、长沙、海口、西宁、唐山、苏州、乌鲁木齐、石家庄、南京等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分别以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出台了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此外,我国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残疾人的专门法规或与残疾人关系密切的相关法规,如台湾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特殊教育法》,香港的《残疾歧视条例》、澳门的《预防残疾及使残疾人康复及融入社会之制度》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