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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有什么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21-02-03 07:27:48

Ⅰ 在农村养鱼有哪些补贴及优惠政策

还没听说真正拿到手的
一直都说补贴
可能是我们不懂程序
还是他们工作太忙
还是压根就没有

Ⅱ 水产养殖,国家有什么政策

1.
1.2015年水产养殖业补贴政策: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2.
项目名称: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范围: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搅拌机,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投饵机,养蜂专用平台。申请额度:购价30%,个别放宽申报时间:2014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
3.
项目名称:2015年农业部优势特色示范项目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4.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渔业。支持范围:重点扶持渔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养殖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池塘类养殖场池塘面积在200亩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米以上。资金补助数额:20-100万预计申报时间:7-8月,2014年部分地区采取了储备申报,由地方确定。
5.
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6.
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7.
项目名称:2014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支持范围: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Ⅲ 2017年国家对个体户养鱼,有什么扶持政策,还有就是养鱼需要什么执照

养鱼原则上没有国家补助,但个别地方政府出台有养鱼的补助政策。比如,重庆市政府对个体养鱼户就有补贴,具体参照《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养鱼是属于个体户,需要到工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

第四条申请渔业资金补助条件。

(一)养殖规模达到以下规定标准:

1、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

2、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3、工厂化养殖达到700平方米以上;

4、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

(二)养鱼品种、设施、技术等达到农业(渔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三)渔业规模化养殖应符合当地渔业发展规划。

第五条渔业资金补助标准。对符合渔业资金补助条件的,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

(一)新建养鱼池塘每亩补助1000元;

(二)新建流水养殖鱼池每平方米补助30元;

(三)新建工厂化养殖鱼池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四)新建工程化养鱼稻田每亩补助200元。

(3)养鱼有什么税收优惠扩展阅读:

日前,国务院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取消限制——人数、身份、经营范围

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个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户数达3452.89万户,登记从业人员7097.67万人,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国务院日前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对暂行条例进行全面修改。

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

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同时增加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放宽了经营范围。暂行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条例根据国务院已有的政策规定,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

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根据国务院2008年批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精神,条例取消了征收管理费的规定。

扶持发展——提供信息、取消收费、改进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对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个体工商户 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Ⅳ 国家对养鱼户都有哪些补贴

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

Ⅳ 国家对水产养殖有什么补助政策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Ⅵ 养鱼国家有补助政策

在规划区域内从事冷水渔业获得批准的养殖者可获淡水养鱼补助。
该项补贴专分为引种补助、基属地建设补助、苗种补助、设施补助、养殖补助等。在温泉镇、谭家镇、大进镇进行大鲵繁殖,引进亲本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引进亲本2公斤以上1000尾,补助1500元/尾;引进亲本3.5公斤以上1000尾,补助2000元/尾。对今年以前,建大鲵繁殖基地4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400元/平方米。业主养殖大鲵200尾以上(与“美丽乡村”相结合的100尾)、苗种规格15公分以上的,给予购种补助100元/尾。新建商品鲵养殖池30平方米(与“美丽乡村”相结合的15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200元/平方米。
此外,裂腹鱼(含鲟、鲑鳟等)养殖者新建繁殖基地1个,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者,将进行包干补助100万元。新建池塘养殖10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亩;新建标准化流水养殖池补助100元/平方米。同时,该县还支持业主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生态养殖,并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工程基本建设投资额的30%。

Ⅶ 国家对养殖行业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第一部分 种植、养殖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5〕59号 2005年2月3日)一、补贴对象:种粮农民。二、补贴标准: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补贴方式:原则上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并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通过发放储蓄卡(存折)予以兑付。2 农业部关于印发三峡库区柑橘种苗补贴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财发〔2007〕13号 2007年4月5日)一、补贴对象:项目区种植柑橘无病毒容器苗的农民。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200元/亩。新建果园按更新定植50株/亩,补贴4元/株测算,改建果园按高接换种50株/亩、20个芽/株,补贴0.2元/芽测算。三、补贴方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补贴标准与供苗单位据实结算,农民按照实际定植或换种株数和单价,支付扣除补贴金额后的购苗款。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渝府发〔2007〕102号 2007年8月8日)一、能繁母猪补贴:按每头50元补贴饲养能繁母猪养殖户(场),其中中央承担30元、市财政承担14元、区县财政承担6元。二、能繁母猪保险补助:建立能繁母猪投保制度,保费由中央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10%,养殖户(场)负担20%。三、生猪保险试点:黔江、渝北、合川、忠县试点,9月1日正式启动。四、扶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300头以上规模的原良种猪场和500头以上规模的父母代良种猪场的改扩建予以支持,对推广高代次种猪进行补贴,今年安排300万元支持原种猪场引种,对人工授精良种公猪给予饲养补助。五、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对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的标准化规模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免收土地占用费和环境影响评估费;为年出栏生猪3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市财政对生猪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养殖贷款进行适当贴息。六、生猪防疫补助: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市级以上财政负担,对政府强制扑杀的生猪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七、实施猪肉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八、8月底前给城镇低收入者一次性临时补贴30元。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渝府发〔2005〕4号 2005年1月10日)从2005年起,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场职工、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07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渝办发〔2007〕31号 2007年2月7日) 对今年小麦、油菜生产实行直接补贴政策,对种植1亩以上小麦或1亩以上油菜的农户,给予每亩5元的生产补贴。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2007〕61号 2007年8月6日)一、保险品种和区域。保险品种为生猪、奶牛、柑橘(包括柠檬、柚子)3类,保险责任为:因自然灾害、病虫害、动植物疫病等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具体情况由招标文件和承保方投标时予以明确,并以此写入参保合同之中。保险试点区域为:在渝北区开展生猪和奶牛保险,在合川区开展生猪、奶牛和柑橘保险,在黔江区开展生猪保险,在忠县开展生猪和柑橘保险,在天友乳业公司开展奶牛保险。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确定。保险金额按照“保成本、维持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原则确定。生猪400元/头;奶牛6000元/头;柑橘1000元/亩。保险费率在招标方案中明确基准费率,最终以招投标的结果来确定保险费交纳的具体标准。三、投保方和承保方获得保费补贴的条件。投保方:为鼓励规模经营,结合农业保险的特点和重庆的实际情况,试点范围内的种植养殖农户、合作组织和企业等生产经营业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成为获财政保费补助的投保人:(一)依法从事种养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养殖业对粪污处理应达到环保要求;(二)生猪养殖单户出栏50头以上;奶牛养殖单户5头以上;柑橘单户种植5亩以上;天友乳业公司采用整体投保方式;(三)自愿参加保险并交纳保费;(四)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自愿与承保方签订并遵守保险合同。承保方:按照有关规定,招标确定有意向、有资质、有实力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的承保人。四、财政补助农业保险费。为鼓励农民和业主参加生猪等保险,四区县生猪、奶牛和柑橘交纳保费中,投保人只承担30%,市和区县财政补助70%。市财政与区县财政补助比例为:渝北区为5∶5,其他试点区县为7∶3。天友乳业公司集体承保的,由市财政补助70%,公司帮奶牛养殖户交纳保费15%,养殖户承担15%。奶源交天友乳业公司的养殖户,在试点区县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投保人购买农业保险时,只需支付投保人承担部分。五、农业保险试点时间。暂定1年。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渝办发〔2006〕27号 2006年2月6日)一、对通过公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二、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三、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按50%幅度减免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疫情处理费、船舶过闸费;按20%幅度减免家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通知(渝办发〔2006〕159号 2006年6月30日)一、良种补贴:对养殖小区和20头以上母猪养殖户给予一次性基础母猪保种补贴。二、发展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三、降低收费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我市境内的生猪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征收的工商管理费和检疫费按原标准的50%收取。9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 2007年8月14日)一、补贴对象: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范养殖户(场)。二、补贴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标准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据实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三、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1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2007年小麦条锈病综合防治进行补助的通知(渝财农〔2007〕23号 2007年2月5日)一、补贴对象:项目乡镇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对项目示范地按每亩5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购买药剂。三、补贴方式:区县统一采购农资,分发给参与项目的农户。11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2007年超级稻及无盘抛秧技术示范项目实行补助的通知(渝财农〔2007〕29号 2007年2月9日)一、补贴对象:项目乡镇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对项目示范田按每亩12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购买无盘抛秧剂和高效低毒除草剂。三、补贴方式:区县统一采购农资,分发给参与示范农户。12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2007年小春粮油作物免耕栽培实行补助的通知(渝财农〔2007〕30号 2007年2月9日)一、补贴对象:项目乡镇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民。二、补贴标准:对项目示范田按每亩25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购买覆盖材料、肥料等农资。三、补贴方式:参与示范农户申报经审核无误后,区县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兑付给种植农户。13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06〕202号 2006月8月8日)一、补贴对象:生猪:单个农户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肉牛:单个农户年出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单个农户存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存栏奶牛50头以上。畜牧养殖符合畜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良种、圈舍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达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二、补贴标准:生猪每头补贴20元,肉牛每头补贴300元,奶牛每头补贴500元。三、补贴方式:农户申报经审核批复后,市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账户。14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渔业规模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06〕204号 2006年8月8日)一、补贴对象:池塘养殖达到50亩以上、流水养殖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工厂化养殖达到700平方米以上、工程化稻田养殖达到100亩以上,养鱼品种、设施、技术等达到农业(渔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渔业规模化养殖应符合当地渔业发展规划。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渔业资金补助条件的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新建养鱼池塘每亩补助1000元、新建流水养殖鱼池每平方米补助30元、新建工厂化养殖鱼池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新建工程化养鱼稻田每亩补助200元。三、补贴方式:农户申报经审核批复后,市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账户。15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渝财企〔2007〕245号 2007年7月3日)一、补贴对象:一是凡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二是承包土地进行规模化粮食种植的大户和业主,三是实际种植粮食的国有农场和承包国有农场土地实际种植粮食的职工、大户和业主。二、补贴标准:全市已筹集资金总量按各区县粮食总量、播种面积、耕地面积三项指标测算单位补贴标准,一次性下达拨付各区县,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制定。三、补贴方式:由区县具体制定。16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市级捐赠资金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旱灾后生猪补栏予以补贴的经费安排通知(渝财社〔2006〕198号 2006年11月7日)一、补贴对象:对存栏商品猪50头以上、存栏母猪30头以上受灾的生猪规模养殖户,按存栏量的20%进行补栏,对补栏的母猪、商品仔猪给予一次性补贴。二、补贴标准:补栏商品仔猪每头补贴40元,引进母猪补栏每头补贴150元。三、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全部由代理金融机构直补到养殖户。17 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07〕248号 2007年4月8日)一、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内,实际种植水稻良种的农户。由区县根据当地情况规定具体的享受补贴对象。二、补贴标准:按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元。三、补贴方式:补贴资

Ⅷ 农村水产养殖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

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

注意: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

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部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

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浙江省岱山县。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水产养殖机械补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5、渔业贷款贴息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6、税收优惠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8)养鱼有什么税收优惠扩展阅读:

补贴标准:

1、罗非鱼种苗补助标准。池塘养殖罗非鱼每尾补贴0.06元,以2000尾/亩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00亩,水库养殖罗非鱼以60元/亩,1000尾/亩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00亩。

2、对虾种苗补助标准,对虾每万尾补贴20元,以80000尾/亩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50亩。

3、石斑鱼种苗补助标准,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每尾补贴0.2元,以1000尾/亩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50亩。

4、东风螺种苗补助标准,东风螺每粒补贴0.02元,以1000粒/平方米计,每户最高补贴规模200平方米。

5.以5亩为起点,每亩补助200元;网箱养鮰以500平方米为起点,每平方米补助20元;河蟹生态养殖以500亩为起点,每亩补助10元;精养鱼塘以200亩为起点,每亩补助50元;水产苗种场建设以100亩为起点,每亩补助300元。

Ⅸ 国家对养鱼户都有哪些补贴政策

养鱼超50亩,政府每亩补助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