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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农转非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2-02 01:49:58

A. 农转非国家有补贴吗

不是吧,现在的农户,比非农户的优惠多,但是在以前非农户优惠多,我就吃了亏,哎!该转时不转,不该转时转了…

B. 涪陵农转非户口补贴退耕还林后政府把户口划成非农户口能得到哪些补贴

政府统一农转非后在退耕还林方面没有什么其他补贴,但是以前的惠农政策不变。

C. 重庆农转非社保优惠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农转非政策


要登记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城镇居民,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重庆市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人员,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重庆市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优秀农民工证明指的是区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农民工证书或者表彰文件;或者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的表彰文件)。

重庆市农村籍“五保”对象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兵退役时自愿转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主城入户政策这些年来呈现愈发宽松的趋势:以购房入户为例,2003年的政策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等;2009年的政策中,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时,取消了学历限制;而今,已没有学历和面积的要求。

转户农民退地可获补偿

重庆允许“农转城”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以避免进入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

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转户农民还将获得“三项保留”:一是保留林地使用权,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二是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三是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二类地区(27个镇辖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70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区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村居民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后,按有关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的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后征地的,不再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三)建立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由区民政部门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办理。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自7月29日乔明佳区长组织召开全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后,在区委常委叶华的亲自牵头组织下,区发改委会同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筹备、政策制定和启动工作。目前的成效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定了政策框架。8月16日,合川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1+3”系列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目前已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即可全面展开实施。二是全面启动了“农转城”办理工作。8月15日,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当天全区30个镇街都设置了“农转城”办理窗口。截止8月29日,我区已办理“农转城”45户,330人。

我区的转户农民具体能得到哪些实惠?

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住房、养老、低保、医疗、入学、就业七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我们根据合川实际情况拟定了补偿标准,7个办事处范围内可获得补偿大约11.5万元/户、23个镇范围内可获得补偿大约10万元/户(按户均3.08人计算,具体补偿金额视农户房屋、土地面积而定)。

D. 农转非户口的最新政策2020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了证明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需要在土地证上备注该权利人非本村农民集体成员。

(4)涪陵农转非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 我们是征用时农转非的,没有享受政府补贴的抵5年保险政策,现在社保

没有享受政策就没有了,也没有规定你要领一笔钱,如果有领钱规定你见到你周围的人谁领到了,谁接到通知领钱了。

F. 农转非有什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分别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户以户为单位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阿,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被村组扣留的征地补偿款,符合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的由村组提留的土地补偿费比例额度,那么村组就有权将该笔征地补偿款作为提留款。

(6)涪陵农转非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农转非户口迁移所需手续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G. 重庆农转非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农转非安置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一、对按照重府发〔1982〕122号文件规定,一次性领取5000元养老安置补助费的人员,将1993年10月市政府决定的每人每月30元的补贴办法,改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筹集调剂经费,按人均3500元的标准,由国土部门交由人民保险公司,按照《重庆市征地农转
非退养有员转办退养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储蓄养老保险。本金归已,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逐月领取保险生活补助费。
调剂经费中,人均3000元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人均500元及保险业务管理费由市统一解决。
二、对按照重府发〔1982〕122号文件规定,向民政部门逐月领取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的人员,由民政部门按现行规定继续逐月发放生活费或生活补助费。
三、对按照重府第31号令,由民政部门安置或保险公司保险的养老人员分别由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人均实际现余经费结算后,再由国土部门按照《重庆市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转办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统一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转办储蓄式养老保险所需的保险业务管理费,由市统
一解决。
对按照重府第31号令,由民政部门或保险公司保险的抚幼人员,分别由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人均实际现余经费结算后,一次性发给当事人。原抚幼保险所需的保险业务管理费,由市统一解决。
对前述两类人员中的病残孤寡等人员,原由民政部门安置的,不再退转。
四、对分别按照重府发〔1982〕122号、重府令第31号、重办发〔1993〕6号文件规定,一次性领取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的就业人员,其领取费用的的阶段性差异,一律不作调整。
五、对历年来已由企业接收的各类农转非人员,仍由接收企业纳入本企业人员管理。
本通知自1994年12月1日起执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H. 农转非前没有正式工作 农转非后也没有正式工作 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
农转非没有正式工作,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农村户口转居民,没有正式工作,现在的居民,还没有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的规定,祝好运!

I. 农转非可享受些什么优惠政策

其实农转非的优惠政策据我所知道的话也就是贷款吧
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能是城镇户口,不能是农村户口.
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农村户口去企业工作的话企业是不给你交公积金的.

其他的话好象也没什么大碍

J. 重庆市农转非户口的政策

一、农转非政策:

1、要登记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城镇居民,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2、重庆市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人员,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3、重庆市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4、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5、重庆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优秀农民工证明指的是区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农民工证书或者表彰文件;或者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的表彰文件)。

6、重庆市农村籍“五保”对象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7、重庆市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兵退役时自愿转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8、重庆市主城入户政策这些年来呈现愈发宽松的趋势:以购房入户为例,2003年的政策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等;2009年的政策中。

9、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时,取消了学历限制;而今,已没有学历和面积的要求。

二、转户农民退地可获补偿:

1、重庆允许“农转城”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

2、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以避免进入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

3、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

4、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5、转户农民还将获得“三项保留”:

(1)、保留林地使用权,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

(2)、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

(3)、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10)涪陵农转非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一、重庆转户条件:

1、按照宽严分级的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全面放开农村居民点条件,积极引导本市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整体转为城镇居民。

2、主城区:

(1)、本市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多。他们和配偶、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合法、稳定地申请入住。

(2)、本市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时,可以与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一起入住。

(3)、本市农村居民投资兴业,三年内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税款或者一年内累计缴纳5万元以上税款的,可以与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居住,迁入依法稳定的住所。

3、31个市郊区县:

(1)、本市农村居民在31个市郊区县工作、经商3年多。

(2)、本市农村居民投资兴办产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一年累计纳税2万元以上。

4、其他乡:

(1)、按照自愿原则,本市农村居民可以就近转为城镇居民。

(2)、本市农村未成年子女转为父母、夫妻或者老年父母自愿转为城镇居民子女的,可以入户。

(3)、城镇的老父母身边没有孩子,他们从城市农村来的孩子可以迁到家里。

(4)、本市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重庆户籍改革

网络-农转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