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入住房产,物业费能打折吗
可以的。
买了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可以打折的。有关的规定如下:
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
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
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重庆这边,一般未入住,物业费用为5折。
❷ 如果买了房子一直不住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么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内,与物业服务容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比如石家庄:
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❸ 国家物管法对业主长期不住,明文规定可优惠多少物业管理费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没规定,但是地方有规定江苏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以前空置房可以按70%今年取消了规定让业主和物业协商。比如山东也是70%比如湖南90%。具体看地方规定。
❹ 入住后又不住了物业管理费可否减半
不可以! 物业费从你买到手就要开始交
❺ 商品房长期不住物业管理费有优惠吗
物业公司一般不能协商优惠的,各地物价局可能有优惠规定,如果当地政府有规定物业只能同意减免,但装修后房屋不能减免。
❻ 房子长期不住,物业管理费交多少
按规定,100%缴费。
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不能以不居住、不装修等理由回拒交缴纳物业费。
有些城镇答对于第一年不入住、不装修的业主,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这个属于地方政策。按照国家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则应该全额缴费。
❼ 没有装修的房子,物业法有规定物业费可以打折交纳吗
《物业管理来费收取标准》规源定可以打折。
(四)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