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肯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了,因为你的应纳税所得额过了300000元,即使你的其他条件都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仅这一项就可确认你不再是小微企业
② 小微企业优惠,我单位资产超过5000万,职工人数不超,还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吗
不能,小微企业必须要同时满足条件才可以算,只要有一个条件没满足就不算小微企业了,所以也不能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了。
③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超过9万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减半缴纳。超过10万的话,适用税率就是20%了。
④ 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超过部分如何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又财税〔2014〕7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税[2015]96号《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以上三个文件清楚的表述了小微企业免征流转税的主体、时间和符合免征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条件。
由于从今年6月1日起在我国已经全面实行了营改增。因此以下只讲述增值税的免税。
1、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可免征当月的增值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可免征当季的增值税。季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9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3、月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或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免税优惠尚未设定截止期。但月售额或营业额2-3万元(含3万元)或季销售额或营业额6-9万元(含9万元)免税优惠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当月(或当季)可以全部免税,包括已免除主税的附加税费也可免除(相关文件从略)。但是如果销售额或营业额超出免税条件的企业,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不存在免税超出部分如何缴税的问题。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申报纳税的。201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0万元,超出享受免税优惠政策9万元的上限。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应就10万元的收入计缴增值税和附加税费,而不是9万元收入的税金可免,只需要就1万元的收入计缴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⑤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企内业符合这容些规定,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也只有到汇算清缴时才能最终判断。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2019-02-26 “实施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助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在线访谈活动
⑥ 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超过部分如何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又财税〔2014〕7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税[2015]96号《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以上三个文件清楚的表述了小微企业免征流转税的主体、时间和符合免征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条件。
由于从今年6月1日起在我国已经全面实行了营改增。因此以下只讲述增值税的免税。
1、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可免征当月的增值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可免征当季的增值税。季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9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3、月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或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免税优惠尚未设定截止期。但月售额或营业额2-3万元(含3万元)或季销售额或营业额6-9万元(含9万元)免税优惠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当月(或当季)可以全部免税,包括已免除主税的附加税费也可免除(相关文件从略)。但是如果销售额或营业额超出免税条件的企业,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不存在免税超出部分如何缴税的问题。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申报纳税的。201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0万元,超出享受免税优惠政策9万元的上限。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应就10万元的收入计缴增值税和附加税费,而不是9万元收入的税金可免,只需要就1万元的收入计缴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⑦ 小微企业免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如果个别月份超出30000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内公告》(国家容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中规定: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文件调整为3万元,但是对超过3万元后,仍应全额计税。
对于有的地方税务管理要求按季申报的,只要季度内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仍按上述规定执行免税政策。
⑧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具体为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复务总制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⑨ 小微企业资产总额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千万时,如何作帐务调整
小微企业资产总额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千万时,不可以人为作帐务调整,只能放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想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该早作账务处理,不应该放到最后调整,有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