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购物,爱享优惠,尽在爱购优惠活动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优惠大全 » 综合保税区有什么税收优惠
扩展阅读
宁波奥德赛优惠价格 2021-03-15 14:26:02
丹尼斯购物卡能挂失么 2021-03-15 14:25:58
淘宝购物指纹验证失败 2021-03-15 14:24:44

综合保税区有什么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21-02-26 00:46:22

『壹』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享受洋山保税港区的有关税收、外汇政策,即“享受保税区、出口加专工区的相属关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关政策:2007年10月3日,《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海关比照该办法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监管,并提供一站式进驻服务。
国检政策: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关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对综合保税区执行监管。
外汇政策:2007年10月1日,《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在整合优化现有政策优势的同时,进一步简化了相关程序。
同时享受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

『贰』 潍坊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1、保税加工政策◆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2、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自由配送;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加工贸易企业将采购的国产中间产品出口到综合保税区(国内货物进区可视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办理进口手续,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限制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国产出口设备等货物可进入区内保税维修并复运出境。◆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3、海关监管政策◆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区外企业也可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海关对于综合保税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区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综合保税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4、检验检疫政策◆区内企业从境外入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从非保税区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又输往非保税区的,不实施检验。◆经综合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区内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验和检疫处理。◆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5、外汇管理政策◆企业可开设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及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需核定。◆进出综合保税区的免税、保税货物,以外币计价结算,其它物品进出综合保税区可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企业不实行合同核销制度,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无需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收付汇的核销手续,外汇凭相关单证从银行支付。◆企业有条件购汇,允许人民币资金注册企业,以不超过其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部分购汇。◆中外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现汇账户,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6、其他方面政策◆启运港退税:从国内其他港口启运经潍坊综合保税区中转的货物,在离开启运地时即可办理出口退税。◆离岸账户:综合保税区内允许开设离岸账户,为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跨国公司可在区内设立财务中心和结算中心。◆自由流转:综合保税区内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自由流转。区内企业之间在转让货物时,只需向海关报送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不需要报关办进出区手续。从功能政策看,潍坊综合保税区集海关、国检、外汇、税收等众多优惠政策与一身,又能整合延伸山东半岛海港和空港口岸功能,必将成为潍坊乃至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先行区和示范区。从区位优势看,潍坊综合保税区位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三区”的叠加区域,区位优越,腹地广阔,为加快现代国际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和“三区”建设搭建了重要开放平台,必将有力地促进全省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实施。

『叁』 综合保税区享受哪些主要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二、海关监管政策
三、加工贸易政策
四、检验检疫政策
五、外汇管理政策

『肆』 综合保税区有哪些好政策

保税区(Bonded Area)

又称保税仓库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内目前开放度容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1990年5月,在上海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之后,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的福田和沙头角、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15个保税区。

『伍』 税法问题。请问自贸区和综合保税区有什么区别呢

自贸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专排;在主权国家属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园区的区别属于代系差别,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出来是借鉴了世界上自由贸易园区的经验,发展中还结合了我们本国国情产生了自身特色,可以算作是自由贸易园区的的一种类型。

『陆』 哪个综合保税区土地税,房产税有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土地税、房产税没有优惠政策。
下列情况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房产税的减免规定 (房产税)
一、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含武装警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的房产。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 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减免范围还包括: 1.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如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房产划分不清的,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2.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无论是否收取培训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自用的房产比照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营业、出租、出包、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4.大专院校和其他各类学校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以及以勤工俭学为主的校办企业,其自用的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对于营业性的企业,其自用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对于与个人、外单位联营和承包给个人、外单位经营的企业使用的房产,照章征收房产税。 5.孤、寡老人靠出租房屋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凭当地居委会、乡村证明,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主管税务分局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柒』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贸易管制政策、保税监管政策、外汇政策、检验检疫政策。 1、 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4、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5、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1、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但需要办理3C免办证明);
2、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未做检验的,再输往非保税区时,需要实施检验;
3、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保税区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
4、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疫和检疫处理;
5、保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捌』 根据《银川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哪些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由于综合保来税区整合叠加了保自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的所有政策和功能,所以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出台的针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 中心) 的优惠政策全部适用于空港综合保税区。但是投资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只适用于增值税、消费税。而对于企业所得税, 虽然货物进入保税区内视同出口,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但仍然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中国境内企业,只是特殊封闭区域的企业,不因为地域特殊而享受特殊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另外,地方各税也不予减免。
另外, 由于名义退税率的存在, 并不能实现全部退税,货物在向国外出口时企业实际负担了一部分增值税。跨境物流吧加工贸易吧网络贴吧

『玖』 根据银川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哪些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由于复综合保税区整合叠加了保税区、制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的所有政策和功能,所以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出台的针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 中心) 的优惠政策全部适用于空港综合保税区。但是投资商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只适用于增值税、消费税。而对于企业所得税, 虽然货物进入保税区内视同出口,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但仍然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中国境内企业,只是特殊封闭区域的企业,不因为地域特殊而享受特殊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另外,地方各税也不予减免。
另外, 由于名义退税率的存在, 并不能实现全部退税,货物在向国外出口时企业实际负担了一部分增值税。跨境物流吧加工贸易吧网络贴吧

『拾』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内采购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下列退税政策:一、对取消出口退税进区并用于建区和企业厂房的基建物资,入区时海关办理卡口登记手续,不退税。上述货物不得离境出口,如在区内未使用完毕,由海关监管退出区外。但自境外进入区内的基建物资如运往境内区外,应按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此项政策适用于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二、对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成品革、钢材、铝材和有色金属材料(不含钢坯、钢锭、电解铝、电解铜等金属初级加工产品)等原材料,进区时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予以退税。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三、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原材料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转售区内非生产企业(如仓储物流、贸易等企业)、直接出境和以保税方式出区。违反此规定,按骗税和偷逃税款的相关规定处理。上述享受退税的原材料未经实质性加工出区销往国内照章征收各项进口环节税。实质性加工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实质性改变标准执行。四、区内非生产企业(如保税物流、仓储、贸易等企业)在国内采购进区的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原材料不享受该政策。五、上述二、三、四项措施,仅适用于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本通知于2008年2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