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微企业月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怎么做账
该计算税金的照样计算,只是在缴纳税金时转为营业外收入,不交钱。具体版是:权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不超过三万元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月缴纳税金的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元,按季交纳税金的及销售收入不超过9万元,就是这样的规定,按月缴纳的月销售收入超过3万元,就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同理,按季缴纳的也如此。
㈡ 小型微利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您好,会计学堂赵老师为您解答
你的会计处理完全正确,营业外收入是反映在利润表中的,属于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怎么做账
一..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二..2013年国税总局公布小规内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容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该规定明确指出: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㈣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企业免征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4)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怎么入账扩展阅读:
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㈤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怎么做账
一..增值税减免,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
内二..2013年国税总容局公布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就及时跟进,颁布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该规定明确指出: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分录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㈥ 小微企业免交的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还是小规模企业免交的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营外收入
㈦ 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入到哪个会计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也可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企业免征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7)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怎么入账扩展阅读:
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