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海科大对于农村低保户,贫困户家庭有没有优惠政策
海科大和农村低保户、贫困户家庭没有任何关系,海科大也不是民政部门也没有对农农低保户、贫困户优惠的责任和义务,具了解也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所以没有。
❷ 农村低保户能享受社会,哪些福利优惠政策呢
您好,低保每年除了每个月低保金之外,还可以享受在医疗、养老、住房、子女就学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比如很多地方会减免低保户农医保的费用。
望采纳,谢谢
❸ 农村低保资格或者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循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三条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区县(市)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和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审批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凡具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市)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各区县(市)应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和农村居民的贫困程度确定保障规模,原则上农村低保人数不低于农村人口总数的2%。对农村“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因残、因病、因灾导致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应优先纳入保障范围。
第五条 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应坚持既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考虑当地财政承受能力,既能保障低收入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调动劳动积极性的原则。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暂定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50元。各区县(市)按照保障标准,对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原则上月人均救助金额不低于15元。
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六条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
(一)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二)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三)社会服务业及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四)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五)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单装修费用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家庭成员当年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支出、家庭成员当年大宗学杂费用支出等)之后的收入;
(六)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应当依法给付的赡养(扶养、抚养)费。但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
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赡养(扶养、抚养)协议、裁决的,按照赡养(扶养、抚养)协议、裁决的数额计算;超过协议、裁决数额的,按实计算;
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赡养(扶养、抚养)协议、裁决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的计算方法为: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家庭总收入减去其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数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积,剩余部分再除以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人口数与应赡养(扶养、抚养)人数之和,得数即为应付给每个赡养(扶养、抚养)人的赡养(扶养、抚养)费;
(七)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八)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九)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十)房屋出租收入;
(十一)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第七条 在外打工的农村居民,工资收入难以确定的,按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第八条 下列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费、护理费、保健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二)政府、社会及学校给予困难家庭在校子女的助学金、奖学金;
(三)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慰问金。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取消保障待遇:
(一)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但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住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二)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赌博行为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四)家庭拥有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五)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因上述原因被终止享受低保待遇未满三个月的;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十条 农村低保救助坚持在户籍所在地申报的原则,人户分离的,需在户籍所在地申报,但混合户口家庭(夫妻一方为农村居民户口,另一方为城镇居民户口)除外。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中有子女因考入大中专院校而将户口迁至就读学校的,仍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计算并享受原户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应当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户主在提交书面申请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
(四)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家庭成员中患有严重疾病的,应提供医院病历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用收据;
(六)土地(山林、水塘、厂矿)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证明;
(七)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申报中需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出具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应如实提供。
第十二条 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补差标准,指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常德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张榜公示,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再张榜公示,同时上报区县(市)民政部门。
区县(市)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批。村(居)民委员会对区县(市)民政部门的审批结果第三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县(市)民政部门发给《常德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农村低保金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实行按季发放,保障金每季度由乡镇民政所(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条件具备的区县(市)要委托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局储蓄所等)实行刷卡代理发放。
第十三条 农村低保实行个人随时申报,村(居)民委员会和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审批手续。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应成立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经民主推选产生,一般应为村组干部、党员代表以及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农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立固定的农村低保公示栏。
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农村低保对象下年度需继续保障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但农村“三无人员”(五保户)除外。对停止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区县(市)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收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享受农村低保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主动告知村(居)民委员会或管理机关,并办理停发或调整农村低保金手续。
经审查确认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审查部门应当通过村(居)民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凡停发保障金或变更保障金标准的,需经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保障对象,并说明理由,同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申请人或保障对象拒绝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或书面通知书无法送达的,审查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农村低保公示栏内公示告知。
市民政部门是全市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市、区县(市)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级管理原则,实施规范化、公开化、动态化管理。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农村低保资金实行财政分级负担。其主要来源有: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预算资金;春夏荒、冬令救济款总额中按不低于30%比例安排的用于因灾造成的农村低保户的困难救助;募捐及其他资金。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不足部分由区县(市)财政兜底。
每年年底前,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在核定农村低保对象所需保障资金的基础上,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用款计划,再由市民政部门与市财政部门结合我市保障情况,制定下年度全市农村低保资金预算配套方案下达给各区县(市)。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当年保障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参照城市低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从事农村低保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包括市、区县(市)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故意隐瞒收入或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出具虚假证明,签署同意享受农村低保意见的;
(二)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意见的;
(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农村低保资金的。
第十六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农村低保制度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2005年8月1日起试行。
❹ 农村低保户办新农保有优惠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低保户办理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低保户不需交费,专由县(市)民政局统一支付属,但处理形式是这样的,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医保时,本人先付医保费,然后由居委会逐级上报低保户参保名单,到县(市)民政局,由民政局统付,再由居委会把参保费返还低保户本人,所以,低保户办理医保,由县(市)民政局负责支付,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❺ 关于农村低保户的政策有哪些
全国农村低保文件将在两会后出台
核心提示:民政部副部长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国完成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已达25个。今年全国两会后,将出台有关文件。
3月7日报道 “今年上半年全国完成农村低保建制”,2007年春节前夕,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上,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提出了全国农村低保建制日程表。
李立国要求,已制定上报建制方案并进入决策程序的省份要做好实施该项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起步就实行规范化管理,而尚未制定建制方案且未明确建制日程的省份,其民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方案制定和上报当地政府决策工作。
去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李立国此次进一步提出日程表的主要考虑是,中央已提出全国建制的要求和中央财政将予以补助这一条件。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已达25个,全国农村低保对象已达1509万人,比2005年底增加684万人,增长82%;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金41.6亿元,比2005年年增加16.3亿元,增长64%。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后,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起草的农村低保政策性文件以及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央财政补助方案都将正式出台。
根据各地的经验和有关部门的测算,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要围绕国家公布的温饱线(2005年为年人均纯收入683元)来制定,“不低于这条线,但也不能高得太多”。
李立国说,作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制度安排,中央对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提法逐步强化,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对农村低保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标准,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这标志着农村低保已基本完成试点探索的过程,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李立国指出,这是继城市低保成功实施以后的又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又一项惠及千百万贫困农民的新举措。
据记者了解,在已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中,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农村低保标准。一般来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内陆地区。例如,浙江省确定的农村年低保线接近1800元;福建省自2004年以来是1000元,今年调高到1200元;山西省的平均标准是每人每年676.5元。
各地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实践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在低保管理方面,各地普遍实行较为严格的对象审批和动态管理制度,规定了“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完善了张榜公示、民主监督措施;在落实资金方面,普遍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分级负责低保资金的投入机制,在各级财政投入的比例上,财政困难省份根据县乡财政薄弱的实际,普遍加大了省级财政的投入力度,经济发达地区则以市、县财政投入为主,部分省份乡镇政府也承担了少部分救助资金;在资金管理上,各省份都对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纳入社会救济资金支出科目和县级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人。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承诺,要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国际组织多年的调查分析,我国农村绝对贫困群体的成因主要有五种:一是因病,二是因残,三是年老体弱,四是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五是生存条件恶劣。这部分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5%左右。帮助这部分人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对他们“应保尽保”,是农村低保制度的基本立足点。本报北京3月6日电 (编辑:方方)
❻ 农村低保贫困户出行有什么优惠
没有什么特别的政策了,国家给低保照顾不错了,有的都在贫困线挣扎但拿不到国家一分钱的。
❼ 村里有个低保户,低保户用户想装宽带有什么优惠啊
“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有线宽带折扣优惠”是中国电信为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内用户开展的一项电容信资费优惠。优惠期间,办理有线宽带折扣促销优惠,享受有线宽带基础套餐月费5折优惠。适用客户:适用于全省低保户五保户家庭用户申请途径:可通过营业厅办理。办理条件:低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发放存折及身份证,五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统一印发的《五保供养证》、五保金发放存折及身份证,到所在地电信营业厅办理电信资费优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三证证件名字需一致方可享受优惠;2、低保户须根据低保户证件第三页“核定享受期限”一栏,确定办理业务时间在有效期限内;3、低保金和五保金发放存折显示上月有发放记录;4、要求申请办理的电话机主姓名须与低保证或五保证上登记的户主或家庭成员的任一人同名;5、用户如选择普通固话或有线宽带优惠,每户最多可办理一台普通固话或一条有线宽带;e6手机版套餐的加装包不再享受折扣优惠;6、如用户选择有线宽带或e6手机版套餐优惠,需与同一用户名下的固定电话一起缴费。了解更多服务优惠点击下方的“官方网址”客服21为你解答。
❽ 农村低保有哪些优惠政策越祥细越好。
确定为低保对象后,其户月人均收入补差到630元(2017年度石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
每月每户给予15千瓦时的电费补贴。
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个人应负担部分由市政府全额缴纳。
免费参保政策性农村住房叠加保险。
免费配送有线数字电视主终端基本型机顶盒一套、智能卡、免费安装、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
享有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和不分病种的医疗救助。
❾ 农村低保户享受哪些优惠待遇,希望说的全面一些。
每月的固定补贴,(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若低保户的子女在上中专或接受义务教育,则可享受生活补贴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