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型微利企业一般纳税人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优惠税率有:
1、适用9%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3、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1)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什么方面的减免政策在2019年
主要减免政策如下: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三、农产品深加工加计扣除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增值税留抵退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A.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D.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E.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2)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3)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⑶ 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增来值税优惠。增值税起征点源: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具体规定为: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
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
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
元。
二、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优惠。为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
1月
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这是国家陆续推出的让惠于民的新举措。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⑷ 请教: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一般纳税人相关优惠政策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打印)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⑸ 一般纳税人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1、转让定价:即是经过有相关的企业,并且达到整体最大上限的逃避纳税义务。对劳务、产品的交易不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使得税率高地区采用高进低出,而在低税率地区采用低进高出,从而达到整体的避税。在跨国企业中甚至还存在开票公司这种形式。
2、企业存货计价避税:根据企业内部具体的核算方法和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办法。
3、折旧:采用税法允许而对企业有利的折旧方法。
所得税征收额和什么时候征收,与折旧费用比率和提取期限息息相关。因此,公司可以选择适当的折旧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一是通过税收延长折旧时间差形成,例如假设一个企业的设备折旧和企业年度开始获利的时间相同,前两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可从折旧期时间差延长角度减轻税收负担达到节税的目的。二是通过缩夭折旧年限的税收产生的时间差。这种方法适用于成熟盈利的公司。
4、资产摊销法:对无形资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递延资产、材料的摊销最大的保持成本最大化,税前利润最小化。
5、筹资租赁法:以支付租金的方法降低企业税基与利润。
6、巧用税收优惠节税:在每个国家颁布的税收、税收减免的规定中,企业都可以考虑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从纳税人的身份、地点、投资方向、行为等方面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我国有的园区为了吸引投资,会将地方所得税回报给投资者,最高比例高达60%-70%。
7、信托手段: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使得非优惠地区的财产挂靠在优惠地区的信托机构名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8、挂靠避税:例如挂靠在科研、福利、教育、老少边穷地区。
9、分摊费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1、 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优惠区,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优惠区;
2、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收优惠区设立的新公司中。
企业合理避税主要看的是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环节怎样节税。
比如我市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采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保持原有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不变的情况下,将新设立的企业地址注册到税收低洼地,便可以享受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以近日入驻我们园区的某设备企业为例:该企业年缴纳1000万增值税,地方存留50%,按照70%扶持,扶持350万,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地方存留40%,按照70%扶持,扶持280万。扶持政策稳定,当月缴纳次月扶持,逐月扶持。
⑹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享受免征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6)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四条依照现行有关规定,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
第五条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第六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⑺ 申请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惠的政策一般要多久才能办下来
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开可以抵扣得增值税发票,没有特别得优惠政策,一般申请得话一个月内可以审批下来,还要购买设备,开票培训,才可以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