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出租商业用房要交哪些税在税收上有优惠吗
需要缴纳到税和优惠政策如下:
据税务人员介绍,个人出租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最新意见,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将获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其中提到了个人出租住房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出租住房,由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的收入,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将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月租金在3万元以内的话,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3.5%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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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还发文要求: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
海南省各市县要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商品房或新建商品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各类投资者注册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各市县要研究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⑵ 房屋租赁需要交哪些税
房屋租赁要交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举例说明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计算:
租赁价格是2000元时,房屋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2,即2000×3%/2=30;
(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30×7%=2.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30×3%=0.9;
(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30×1%=0.3;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项合计税费为:115.3。
(8)个人所得税=(2000-115.3-800)×10%=1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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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税费,部分地区还出台了征收房屋租赁管理费的法规,其中应缴房屋租赁管理费=核定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率。
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1)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应当按上述规定的标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房屋租赁管理费计费依据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按下列规定认定:
(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2)根据《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居民自建房出租屋以核定租金收入为依据计征租赁管理费。
3、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到如下基本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费率。
具体情况如下:
(1)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2%
(4)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3%
⑶ 房屋转租,二房东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该文件条款对“转租“”是否属于“取得的不动产”并没有明确。
但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税总纳便函〔2016〕71号文件中,TT财税找到了相关说明:“转租”属于不动产取得的一种方式,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按照出租不动产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此确定,转租应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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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类型: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⑷ 有关房屋转租行为是否缴纳房产税的问题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转租房产有关房产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版(苏权地税发 [2006] 135号)的规定,经研究,苏地税发[1999]087号第一条第(四)款“对转租房产的,由转租人按转租收入和承租租金的差额缴纳房产税”的规定停止执行。对转租房产取得的收入,仍按原规定缴纳有关地方税收。即转租房产的,对转租人的收入不征房产税。
因此,转租人申请代开发票时不征收房产税。
⑸ 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一、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增值税缴纳。
1、纳税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
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教育费附加
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2、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印花税
1、纳税规定: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六、个人所得税
1、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转租房屋有什么税收优惠吗扩展阅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网络 房屋租赁税费⑹ 房屋转租税收政策是怎么样
个人房屋转租抄税收
(1)增袭值税:月租金收入×3%/2;
(2)城建税:增值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1%;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
(6)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
(8)个人所得税:10%。
⑺ 房屋租赁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相关优惠政策:
出租房屋应当按照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为出租房屋者,专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属得的租金收入,适用税率为5%。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前国家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减按1.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房产税,适用税率为12%。为了发展房地产市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目前国家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目前国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转租房屋有什么税收优惠吗扩展阅读
安徽省合肥市也早在2009年就对个人出租住房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标准为: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5000元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8%。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10年也出台规定,个人房屋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5%;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7%。
⑻ 个人出租房子有税收优惠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专理暂行办法》的属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可以根据上述情况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