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购房契税减半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内住房的,减半容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财政部表示,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1)契税优惠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表示,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市场人士分析认为,继公租房税费减免后,财政部又出台针对房产交易环节的税费调整,对于投资性购房的抑制和正常购房需求的保护指向性十分明确。
Ⅱ 最新的契税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2)契税优惠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通知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解释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财政部官员此前曾对媒体解释称,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
但也有观点认为房产证加名并未发生过户,征税理由不充分且不合人情。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夫妻双方无论在婚姻中还是在离婚后变更名字都不收税。若新政策规定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征税,则加名时税负过重且有失公平。
Ⅲ 什么情况下买房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6]23号 :
(一来)对个人购买家庭源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Ⅳ 首套房享受到契税优惠需要什么手续
一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发票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二手房: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Ⅳ 如何申请契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专人属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Ⅵ 认定标准 享受契税优惠的条件有哪些
您好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所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生意环回节契税自个所得税优惠方答针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对自个收购通常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成员规划包括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后代)仅有住所的,减半征收契税。对自个收购90平方米及以下通常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仅有住所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断定家庭仅有住所有哪些流程手续?断定购房人在购住所为家庭仅有住所,需按照以下办法:
(一)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所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生意环节契税自个所得税优惠方针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矩享受契税优惠方针的缴税人,在交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照实填写《购房人家庭仅有住所承诺表》。
(二)地税征收机关应依据缴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仅有住所承诺表》,经过北京市房子生意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载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效果打印存档。
(三)查询效果显示缴税人家庭此前已处理房子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处理房子网上签约手续的,这次在购房子不归于家庭仅有购房。
Ⅶ 首套房免契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
契税是优惠来政策,不是全源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Ⅷ 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契税征收办法,取代了1950年的老征收办法。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