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流转后国家有什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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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传土地将大幅增值消息致确权矛盾多发
2013年02月04日02:53 经济参考报 我有话说(127人参与)
农村土地能够流转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又是土地顺利流转的基础。日前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不过,经过多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化更迭,目前不少承包经营权属混乱。我国已在一些地方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粤、皖、赣、苏、黑、鲁等地调研发现,由于新旧矛盾叠加积累,产生不少纠纷。
土地利益越来越大 农民“寸土必争”
因种田比较效益低,江西余干县鹭鸶港乡沙湖村村民章湖光于1998年下半年将田地荒芜并拖欠税费,2003年其田地被收回重新发包。2004年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章湖光没要田也未发证。2006年开始,章湖光想回村种田,但村小组不同意,问题悬而未决。事情沉淀了数年后,章湖光听说又要确权了,“我的田地也总可以要回来吧。”
对此,余干县农业局农经站负责人占罗鹰担忧:“陆续开展的新一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试点是为农民做好事。但农村集体土地还将大幅增值的消息也逐渐传开,农民对于土地将更加看重,原来一些隐性矛盾也将在确权中凸显。确权工作难度将大大增加。”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农村土地经营效益的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为此,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2011年选择50个县部分乡镇、村开展试点;2013年起全国将准备再选择100个县进行试点。而根据安排,全国将用5年时间完成全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但在基层调研中,不少乡镇干部告诉记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如同进入雷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量原来积累下的隐性纠纷。不少干部用“胆战心惊”来形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的困境。
土地利益越来越大,农民寸土必争,对确权工作利益期望多。正如南昌县黄马乡徐家村朱细金等农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的:“拿到田就是钱。国家补贴加上700多块钱一亩的田租。我有三五亩农田,即使自己不种每年也能有数千元。”广东省云安县南盛镇大窝村村支书邓健芳介绍,因自然变迁、征用等原因,农村土地比二轮承包时有所减少,甚至很多人没有农田。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村民希望通过确权颁证弥补减损的土地面积,原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农田纠纷能够得到解决;部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希望借助新一轮确权登记增加惠农补贴;也有人担心自己因户籍迁走而在确权颁证中失去土地。
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罗青平说,原来不少土地承包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以后农村土地的增值效益还会更大,农民更是寸土必争,所以国家开展新一轮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些矛盾也就随之集体爆发。
由于顾及社会稳定,各地在最新一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中异常谨慎,甚至不积极。江苏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杨天水介绍,农村基层乡村干部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体积极性不高,甚至有些地方不愿意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县也只是选择了少数乡镇的少数村开展试点工作。广东省云安县2011年7月开始在南盛镇大窝和横岗两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但直到2012年2月29日才成立试点工作小组,试点至今还未推进。
权属关系混乱 土地确权难度大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二轮承包中新旧矛盾叠加积累等问题是当前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难开展的主要诱因。
首先是二轮承包发证过程中旧问题未解,新矛盾又至。江苏、江西、广东等地农业部门负责人介绍,1998年国家进行确权登记和发放承包经营证。2003年土地承包法出台,粮食价格飙升,农田纠纷开始出现。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地重新下发承包经营权证和确权登记表。
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中,少数乡村干部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分发到户,出现“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无地无证”等多种现象,土地权属关系十分混乱。包括广东、安徽、江西等省份都出现,1998年二轮承包时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与2004年再次发的证上农田面积和承包对象等不一致,一些地区出现更多纠纷。
其次是农村土地调整带来不少潜在纠纷。按照国家法律,不允许对承包土地进行大调整,但是有的地方农民约定以村小组、自然村等为单位三五年做一次调整,导致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全部发生变动,与1998年确权和发证的情况完全不相吻合。根据农业部门调查,江西南昌县2400多个村民小组中有300多小组做过类似的调整,带来了不少土地纠纷。
同时,农村土地多轮流转、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占用农田、农转非以及婚丧嫁娶土地没调整、农户间互换田块等土地纠纷问题在农村非常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清晰界定难度大。广东省云安县农业局副局长简伟熊表示,作为全国试点的南盛镇土地流转率达到73%,有的甚至流转多次,时长达二三十年不等;尤其是一些农田建了建筑物,属于违法用地,建筑物没有任何法律证书,仅仅处于民间承认状态,如果确权登记使之有所变化,协调利益方有一定难度。
三是不少政策性问题需要进一步确定。大窝村支部书记邓健芳认为,一些农村人员户口迁出去了,按政策是自愿退田,可没人愿退。一些地方干部也反映,1998年二轮承包的30年合同还未失效,这次确权颁证是否要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和期限等都还有待政策确定,县市不敢擅自探索。
同时,确权过程中发现多出不少原来被隐瞒的土地以及农民新开荒土地,也需要相应政策来处置。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马头镇副镇长王宏告诉记者,2011年5月份,马头镇被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镇。目前实测农田面积比二轮承包登记面积多出46%。黑龙江省农委负责人介绍,2012年黑龙江省方正县和阿城区被批复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其中也发现多出不少土地。但由于土地二轮承包期内不宜调整,因此量出来的地也不好处理,只好等待统一处理。
基层干部反映,这些多出来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让地方政府官员压力不小,需要确定这些土地的承包权属对象,还要国家对新增土地确认后给予优惠补贴。
专家建议区别对待 划定争议区
针对各地已经或即将开展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认为,为确保5年内完成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为避免矛盾的遗留和积累,应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解决确权中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
首先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基层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统计,截至2012年11月底,江西已有90个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比去年底增加了60个市、县(区)。
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各级经管站却面临着机构弱化和人员短缺的问题。江西省余干县农经站负责人占罗鹰说,余干是农业大县,有27个乡镇场,但全县经管系统仅有24人,平均一个乡镇还不到1人,大部分人还不从事经管本职工作。樊小平说,目前县级农经站对乡镇农经人员也不好管理,“做的好不能奖励,做的不好也不能约束。所有的工作只能凭感情和个人关系来维持。”
其次完善政策,加强培训。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二轮承包30年期间结束后再进行确权试点可能更稳妥。如果必须推进,则要有经费保障和针对性专业培训。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内容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对登记规则、档案管理、地籍测量技术及程序、地籍测量与登记业务操作规程也应加强,减少广大干部对登记试点工作的畏难情绪。
三是制定操作性强的试点操作规程,对纠纷难解的田块可区别对待,划定争议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登记性质上属于承包经营权的初始登记,但带有不动产总登记的特点,带有半强制性。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没被纳入《土地登记办法》,应积极探索科学可行的登记模式和地籍调查测量方法。其中,对近期难以解决的土地承包纠纷,暂按现状划定争议区,查清争议区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公示和登记。
另外,要落实普法宣传动员工作,加强民主监督,防微杜渐。要加快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登记试点的正确宣传;整个试点登记工作的全过程要尽量透明公开,动员各方力量加强民主监督;要加大力度依法、及时、严格查处借机违法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或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借机贪污腐败、违法乱纪,以及借机侵害发包人、其他权利人权利的行为。
标签: 土地确权 土地增值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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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福建福州]
福建安溪湖头非法征地政府与农民械斗死了很多人,政府不敢报道,望上级速来查
2013-2-5 12:18支持(0) 回复 分享
手机用户[北京海淀]
村领导把全村拥有的空闲土地边角士地当作个人卖掉,村民怎么办
2013-2-5 08:41支持(0) 回复 分享
手机用户[辽宁沈阳]
农村土地确权是件好事,土改时期农民按户人口分得土地,政府颁发土地执照。后来合作化运动又把农民土地集体化。土地的主人几经变迁,今天土地增值,特别被征用补偿却给了少数农民。 实行农村土地确权,要顾及到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过去谁承包就确权给维。在土地面前,要公平公正对待农民。我认为应当像土改时那种方法,把土地按户人口分给农民后确权,把土地红利平等归还农民。然后租种给种田人经营,国外经验也可借鉴。 分
2013-2-5 07:16支持(0) 回复 分享
划过恒古[上海]
1
fansy范[广东深圳]
这其实就是个福利,分几亩地很多人不愿意种,都是租给别人…还不如直接私有化算了,使用权永久,自由买卖,但要用阶梯税、雇工数量等控制大户拥有田地的面积,税收原则由国家制定,基数由镇政腐确定,根据国家规定的分配优先(如医保、养老等)原则,村小组所有成员享有所有农地税收…限制大户,超过户均土地五倍的,最少征十倍基数的税,非本村小组的地主的地按五倍的基数起征税
2013-2-4 10:11支持(1) 回复 分享
有点道理
2013-2-4 15:55支持(0) 回复 分享
哈哈特工[吉林松原]
等合同期满以后国家将所有土地全部收回,制定新的经营方式,如果现在确权等于激化矛盾,那么所有政府机构都改成土地仲裁机构吧,还解决了就业问题?
2013-2-4 11:26支持(0) 回复 分享
fansy范[广东深圳]
这其实就是个福利,分几亩地很多人不愿意种,都是租给别人…还不如直接私有化算了,使用权永久,自由买卖,但要用阶梯税、雇工数量等控制大户拥有田地的面积,税收原则由国家制定,基数由镇政腐确定,根据国家规定的分配优先(如医保、养老等)原则,村小组所有成员享有所有农地税收…
2013-2-4 09:55支持(0) 回复 分享
手机用户[北京]
1
wangyunmiaomu[山东泰安]
土地管理不是乱,是黑,我的孩子都15岁了还没土地,别人都一个人种几个个人的地;村里不管,偌大个中国,这点小事找谁;等毛主席他老人家给分吧;
2013-2-4 07:56支持(5) 回复 分享
只能说你怂
2013-2-4 09:45支持(0) 回复 分享
fansy范[广东深圳]
现有土地必须承载一半的人口就业,所以大户不应享受更多的补贴,而是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2013-2-4 09:04支持(0) 回复 分享
手机用户[河南郑州]
恳请记者关注河南许昌长葛长社区6组土地撂荒将近80亩,小问题酿成灾难,群众没有话语权个别组代表一手遮天,导致原因…村委会从一轮土地承包开始违规三年五年小调整土地,原来承包户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一人多地多人一地现象突出,都在逃避责任,希望上级领导能看到信息或者记者下来派工作组下来调查并且解决问题
2013-2-4 09:04支持(0) 回复 分享
手机用户[广东广州]
政策补贴大户就是拿穷人的钱补贴富人…
2013-2-4 08:59支持(0) 回复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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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土地流转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8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政策标准多少?补偿价格是多少?这是很多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但是,针对于2018年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标准暂时没有意见出台。
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09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是一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目前还在发展变化中,地方执行起来有许多漏洞可乘。
新规提出,建立租赁农户承包地资质准入制度、经营风险防控制度、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服务企业制度等四项制度,坚持规模化、高效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促进耕地资源集约、集聚、集群高效开发利用;保障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的合法经营权益、维护农民流转土地的合法收益权益,加强经营风险防控。同时提出,农村土地流转要严格遵循明晰产权、信息发布、平等协商、订立合同、备案归档等相关步骤依法有序进行。
新规明确了租赁农户土地的工商企业准入资质、所需具备的条件等。在资质审核上,新规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农业经营实体,在流转合同签订前,出让方可申请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受让方)的农业经营能力情况进行审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行政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县(市)、区和市级土地承包行政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新规强化用途监管,实行租金预付,企业(受让方)自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预付全年土地流转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年初预付全年土地流转租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500亩以上的企业(受让方),按不低于一个年度的土地流转租金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实行缴纳企业专户存储管理,待流转合同到期后返还本息。
承包企业无法支付土地租金怎么办?新规提出,当企业(受让方)无法支付土地租金时,乡镇政府首先使用风险保障金兑现农户租金,不足部分依法追缴到位,以确保土地转出方利益。对确因经营困难而无力继续经营的企业(受让方),在充分尊重流转土地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机构,协调土地流转双方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除流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土地退回农户耕种。
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以上就是农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的2018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政策
③ 我承包了一千多亩土地搞种植 请问怎么能使用国家的补贴或优惠政策 国家对土地流转会有那些优
当然有啦,种粮食就是粮补,植树就是林补。具体的还要看你们当地政策
④ 流转一千亩土地做蔬菜基地,国家有补偿吗
土地承包价格是来根据各地的具自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 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二、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
⑤ 土地流转多少亩国家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
5、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国家农业部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针对土地流转后的收益问题,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就是说:谁种粮,补贴谁。
另外财政部、农业部最新公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5年起将各地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补贴种粮大户试点的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笔资金将重点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即“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⑥ 我是农村的 想在农村承包1000亩土地种植粮食 不知道现在国家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补贴什么的
种粮大户补贴,好像是400左右。具体的可以去当地农业局咨询了解。1000亩还可以搞个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分别也有一些补贴或扶持。
⑦ 承包一千亩土地政府给一亩补助多少钱
土地承复包价格是根据各地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
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二、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
⑧ 农村土地流转国家补贴政策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⑨ 承包一千亩地国家补贴多少
1、目前国家对农民的补贴主要是种植粮食的补贴。一般每亩在100元左右。目前根据各省的专情属况不同,有的地方开始对棉花、油菜的种植也进行了补贴,但补帖的标准不同。
2、种粮大户在购置农机时,享受政府的农机补贴。
3、国家给予农民的其他补贴,可根据流转大户与土地流出农户之间合同约定,由谁享有。
4、对承包100亩以上土地,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由各镇政府审核、确认、上报到市财政局,当年可享受国家给予的10元/亩的补助。
⑩ 土地流转国家有补助吗
1、普通农作物没有特殊补贴,只有粮食补助、农资综合补助,一般每亩补助108元左右,各地略有差异。
2、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国家补助力度大,有中央发展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省级农业结构调整补助、苗木花卉高效农业补助等等,这些补助起点都在500万元以上。
(10)流转一千亩土地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一些地区在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中,实施农村农业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一体化的流转模式。
山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流转模式,在保证耕地保护红线不被突破的前提下,减少农民用地,增加城市开发用地。
重庆的地票制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的新探索,“地票”是包括农村宅基地极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可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是一种权利的凭证。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