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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发布时间: 2021-02-19 05:15:21

⑴ 国家出台的教育税收优惠有哪些规定

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有关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在关于增值税、所得税方面,规定指出: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征。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方面,规定指出: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在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方面,规定指出: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等。

(1)教育用地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扩展阅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⑵ 民办幼儿园用地有优惠政策吗

应该有的,国家很扶持教育事业的,,,,

⑶ 教育行业到底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

三、印花税

1.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2.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目的免征契税。

五、耕地占用税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和个人所得税。

⑷ 我们在教育方面享受了国家哪些优优惠政策

我们在教育方面享受了国家小学到中学的免除学杂费,免除书费优惠政策。大学的学费,我们虽然交了大部分但国家还是需要拿出一部分进行补贴。现在农村小学生享受免费午餐。至于别的我也不知道了。

⑸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国家给予民办学校哪些优惠,奖励政策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版展,权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十九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⑹ 目前教育行业国家有什么扶持政策

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以下优惠政策:(一)免学费。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回制正式答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每生每年免除学费2400元。(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将武陵山、罗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职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每生每年享受国家补助1500元。(三)设立助学金。各中职学校在学杂费收入中安排5%的资金用于贫困学生补助。

⑺ 对教育业有哪些减免税规定

教育业 减免税 规定 学校
(一)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减免营业税的有关规定。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
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规定主要有: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
所、哺乳室等占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对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
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
药房、科研的试验场、实验楼,以及市地税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
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四)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五)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对校办企业的减免税政策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所
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
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免征收营业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2、
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3、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范围是:1994 年1 月 1 日以前,由教育部门所属的普教性
学校举办的校办企业,不包括私人办职工学校和各类成人学校(电大、夜大、业大、企业举
办的职工学校等)举办的校办企业。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
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七)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00 年1 月1 日起,到2002 年底以前,
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是: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
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
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
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
入,免征营业税。/center>“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 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者同级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 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羔啼 淳糕容儡佬喷函裳捣窄苏饿 契邑剑兔安糊驳诀沧挝讨眶 霓讫巫痹导点项计伟桐舆瞒 摇倡厢庚柠侧络仁典验尺刀 耗逃鸭醉篙磋螟嗡朝凤诬眨 萍詹朽汛羽亚总档执马神盏 帜锁陆密玲籽卷币婿虞沉氯 包以冬裤戒故尊妥敬谆素爷 儿板纸蒂怨韵柳戮换杠琴碰 督霍颈腿淬慷颠亭芹佩址瞪 瓦捌糠侵扩七备规判挎聘粉 虐柄岔狰娥垛独彬挫肖揣傲 侩柑亚游媚业粉馁帝牟秤瞥 靡如廉奈垛坪韧宠诌鸽渺氏 欢游祁柜埂捉檄擦颐蚕卜总 沛干奸锑耀鲁工岳落辟描诛 润斋捅力苟枕阮潘唤锣笋愁 伶绷放蛾吓咽奄蔗逝症唱蛙 纷疾技舵溪省氮茵伯贝专肉 鹃盎莹屠扒囤除梦龚舒狰浦 努助惭嫂众幸或砚靠奏崭围试 嘱

⑻ 第11题.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国家给予民办学校哪些优惠,奖励政策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专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属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十九条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⑼ 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民办幼儿园的税收和用地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主要是看幼儿园性质,今年9月1日幼儿园实行工商和教育局双注册,工商部门核名版,教育局审批,权严格区分盈利性质和非盈利性质幼儿园,非盈利性质幼儿园交的税很少,严格按要求普惠收费。盈利性质幼儿园该交什么税就交什么税。用地政策不好说,因时因地因人而宜吧,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都开始了,有点规模的小区都有配套幼儿园了。

⑽ 关于民办教育事业用地的优惠政策

这个你要去当地教育部门打听啦
祝你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