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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总部有什么优惠

发布时间: 2021-02-17 00:50:10

Ⅰ 重庆地区是什么优惠政策

重庆地区针对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建议你根据你所需要了解的哪个方向或内地区的优惠政策容,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如,重庆有针对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重庆市渝东南地区是国家贫困地区,当地政府为了当地经济促进 当地民生的持续 发展退出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该税收优惠政策已走过8个年头,各个方面已经非常成熟和稳定。

Ⅱ 开发区有那些类型,和特点!驻入区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191)总部经济企业缴纳的营业税(1238)、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8390孙)、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之和计算年纳税额,年纳税额按照50%——70%的比例每月返还。
二、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用5个点的税收抵扣25个点的企业所得税。
更多税收政策欢迎各大企业探讨,经济开发区也欢迎企业入驻。不设立门槛,希望开发区能为每个企业都来更多实惠和利润。
三、无需企业在园区实体经营,以注册新公司或分公司形式把部分税收放在经济开发区,不影响企业总部商务活动,一切办理手续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由我招商局代办。
四、按照国家规定以及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办理,给予企业扶持。

Ⅲ 加盟囧多多,总部有什么优惠吗

总部给你设计装修风格,还有在初期给你管理指导,知道你的店面走上正途。还有原材料,秘制酱料等,这些总部会统一调度。

Ⅳ 在新加坡设立总公司有哪些税务优惠

新加坡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加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对具有新技术开发性质的产业给予5至15年的免税期;出口产品的生产可以享受最高达所获利润的90%的免税待遇,期限为3至15年;对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医药研究、试验室和检测服务等生产和服务公司用于研究和开发的支出允许双倍扣除。
为了吸引外资,近年来新加坡政府通过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是鼓励投资政府计划大力发展的产业。新加坡实行的是内外资企业一致的公司税制度,国外投资企业与新加坡企业享有同样的税收政策。
在政府确定的产业领域内,扩大产品生产的企业、扩大业务的服务公司以及扩大出口的贸易公司被称为扩展公司。这些扩展公司将享受新加坡税法给予的部分免税优惠。例如,企业为了增产而增加的资本支出,数额超过 1000万新元,可以书面申请成为扩展企业,享受特种免税待遇,一般免税期为5年。此外,新加坡政府还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新兴工业和新兴服务业是指在新加坡尚未经营过、适合和有助于新加坡经济发展的产业。为了发展这些新产业,新加坡政府对这些产业给予5 年-10年的免税优惠。而投资额大、技术先进的公司,还可享受更长的免税期。
新加坡十分注意鼓励企业的创新和自主研发。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和从事研发的公司可获得10年的免税期。此外,为降低企业使用知识产权的成本,政府规定对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其预提所得税税率自2005年起逐年从15%降低至10%。
为了鼓励跨国公司到新加坡设立总部,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只需缴纳10%的公司所得税。此外,为鼓励新加坡居民个人将国外的资金汇回新加坡投资或管理,居民个人的海外收入可以免税。对居民在新加坡本地通过金融投资获得的收入也一概免税。

Ⅳ 麦淇卡总部对空白区域有什么优惠政策

针对空白市场,麦淇卡面包坊政策规定,凡在外省空白区域(县级及其以下地区除外)加盟,加盟豪华店及以上店型可享受垄断区域经营权.

Ⅵ 现在还有什么关于开公司的优惠政策

LZ现在是在哪个城市?
因为同城市的扶持政策肯定是不一样的.
像在杭州,大学生创业政专府工商费用都是免的属.如果说你的项目够好可以申请政府资金补助,当然第一年里面的税收也是可以申请减免的.
这些需要看不同项目,不同城市的.

以上回复来自臻思

Ⅶ 上海注册公司各个区优惠政策

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总部企业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 2012 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的,给予一次性200 万元奖励 ;
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 500 强的,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奖励 ;
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 500 强的,给予一次性 2000 万元奖励。
从 2012 年起,对连续 3 年获得以上荣誉的总部企业,另外给予相应标准的 50% 奖励资金。
二、电子商务
1、对通过 B2B( 企业对企业 )、B2C( 企业对客户 ) 等形式实现电子商务平台年总交易额 ( 进出口额 ) 或单一品牌 ( 品类 ) 产品年交易额 ( 进出口额 ) 名列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前 3 位的电商企业,结合其社会贡献,市财政每年一次性安排总计 500 万元对企业进行奖励。
2、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且企业近 3 年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速度不低于 30% 的,给予每家 200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
三、服务外包
自 2014 年起至 2018 年底止,对注册在广州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服务外包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8%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金融业
1、对法人金融机构按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 20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00 万元;注册资本 20 亿元以下、10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2000 万元;注册资本 10 亿元以下、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1500 万元;注册资本 亿元以下、2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注册资本 2 亿元以下、1 亿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800 万元;注册资本 1 亿元以下、5000 万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下、2000 万元 ( 含 )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2、对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三 对人员达到 100 人以上、营业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对重点引进的特大型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

Ⅷ 深圳总部企业各区有什么政策扶持。

一、关于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正确趋向

《办法》和《细则》着重突出"两个并重":一是引进总部企业与培育本地总部企业并重。总部企业不分国有与民营、内资与外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既强调吸引新的总部,更注重稳定、扶持现有总部。这样的规定,有利于统筹全市所有涉及总部的有关政策,既向社会表明深圳欢迎外来投资的愿望,也表明了市政府与本市现有总部企业共创美好未来的信念。二是鼓励大、中和成长型总部企业发展并重。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大中型企业也是从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而来,二者不能绝对分隔。《认定办法》中,总部企业不仅有综合型和职能型等较大总部,也增设了我市重点行业(产业)成长型总部企业,这是深圳与国内其他地区有关政策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在"抓大"的同时,也尽全力"助小",形成完整的总部企业梯度。

二、《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分为总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与调整和附则等五个部分,其中最主要的是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
在设计总部企业认定标准过程中,我们既考虑了本市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借鉴了国内其他城市已出台的做法,既考虑了企业的规模和对本市的贡献,也考虑了现有行业特点。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三个因素:一是企业规模,二是在深圳纳税情况,三是管理的下属企业和机构的数量。我们选择企业注册资本和营业收入指标,体现总部规模;选择在本市纳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体现总部对我市发展的贡献。

总部企业的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综合型总部,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综合职能的大型企业,主要包括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地区总部等;二是职能型总部,包括一般职能型总部、高端服务业总部、商贸流通业总部和外商投资性公司总部四种类型,是指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发展空间较大,具有部分总部职能的较大型企业,或行使单一管理职能的总部组织,如营运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投资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专业服务机构等;三是成长型总部,主要是指尚未达到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认定标准,但已在深圳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企业成长性好,对深圳贡献较大,在行业(产业)中占重要位置的骨干企业。相对于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成长型总部认定条件适当放宽。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发展总部经济对城市功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政策安排上,我们力图根据总部企业发展的特点,在提供优越基础条件的同时,着力在资金专项、财政资助、总部用地用房、政府服务等方面,营造总部企业发展软环境。

资金扶持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抓手。参照我市现有政策,《实施细则》提出,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专项,重点实施三项奖励:一是"贡献奖励",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照企业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相对前一年度的增量,予以连续5年30%的奖励;二是"增资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增资2亿元以上的,其纳税地方分成部分增量,一次性奖励50%;三是"设立奖励",对于新设立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认定当年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设立的职能型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具体数额根据总部企业规模、我市产业政策确定。
对于总部企业普遍关心的用地问题,《实施细则》从两个层面对总部企业给与扶持:一是降低总部办公用房成本,依靠市场解决用房。总部企业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的补助。这项规定旨在发挥市场作用,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我市现有办公楼宇,引导总部企业在已规划建成的各中心城区内布局。二是设立总部基地,引导总部企业相对集聚。《实施细则》提出规划建设总部基地,分门别类相对集中安排总部用地。政府在总部基地或产业集聚园区规划相关产业总部功能区,统一建设总部楼宇,以优惠的租金向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提供总部办公用房。

此外,《实施细则》还在登记注册、人才公寓、办理外事事务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政策安排。

四、《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内容较多,涉及多项政策。总体上看,这两个文件有四个突出特点。

第一,突出市场主体的公平性。对于总部企业的认定,我们把规模标准与行业标准结合起来,既有全市总体规模标准,也有各行业具体标准;不仅涵盖大中型总部企业,也涵盖了中小型总部企业;既有总部的硬性标准,也有弹性处理规定,适当保持政策的灵活性,使政策覆盖全市各类总部企业,公平对待所有市场主体,总部企业的种类更加均衡、覆盖面更加广泛、层次更加清晰。

第二,突出四大支柱产业。四大支柱产业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发展方向和定位,确定的产业发展重点。《认定办法》把四大支柱产业总部放在突出位置,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总部认定条件,力图进一步促进四大支柱产业的企业形态高端化。

第三,突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这次出台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总部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强、措施更有针对性,一是根据总部企业的贡献给予奖励,鼓励现有总部企业继续在深圳发展壮大;二是对于新设立的总部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国内外总部企业来深发展;三是强调政策配套,构建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通过持续稳定的支持,扶持一批本市成长的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外来总部企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实施强力鼓励政策,快速形成并集聚一批总部企业,加快形成企业总部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促进经济发展的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从侧重提高产业竞争力,转向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城市功能竞争力并重,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抢占现代产业体系的制高点。
五、下一步工作

这次两个文件出台后,还有很多后续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编制企业申报流程,细化、落实相关政策,为广大总部企业提供方便、简化、快捷的服务。此外,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工作总的问题,不断完善我们的政策,努力把总部经济的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Ⅸ 什么是总部经济,有什么优势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研究员在国内首次提出总部经济理论。并对总部经济概念进行界定,他认为:“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它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中心城市总部经济的形成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发展总部经济符合中心城市资源禀赋特点,是中心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具体来说,总部经济能够为中心城市带来五种效应:
一是“税收贡献效应”,总部对于中心城市的税收贡献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税收贡献,企业无论采取那种组织方式,总部如果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都要向总部所在地方上缴一定的税收;另一方面是企业总部员工的个人税收贡献,在总部工作的高级白领,其丰厚的个人收入,必然要通过个人所得税形式为总部所在区域经济做出贡献。
二是“产业乘数效应”。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市聚集必然带动相关服务业,特别是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为企业总部服务的知识型服务业产业链,包括由通信、网络、传媒、咨询等组成的信息服务业,由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租赁等组成的金融服务业,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业,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业等组成的新型服务业等等。实证研究表明,跨国公司总部向一个区域迁移,会带动几个、甚至是十几个与其有紧密业务关联的知识型服务公司随之迁移。与此同时,总部经济所带动的商务写字楼、房地产等城市投资对中心城市的增长贡献也是很大的。通过总部经济这种“乘数效应”可以扩大一个区域的经济总量,提升第三产业结构水平和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是“消费带动效应”。总部对于所在区域的消费带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总部的商务活动、研发活动所带来的各种配套消费;第二方面是总部高级白领的个人生活消费,包括住宅、交通、子女教育、健身、购物等等,这种消费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劳动就业效应”。总部经济发展会充分利用所在区域的智力人才资源,带来大量高智力就业岗位。同时,通过产业乘数效应,带动第三产业,包括知识型服务和一般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五是“社会资本效应”。一个区域聚集了大批的企业总部,说明这个区域的商务环境、综合环境比较优越,无形之中提升了这个地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地位,促使这个区域的地产升值。同时,总部经济加速知识型人才的培养与聚集,多元文化的融合与互动,加快这个城市的国际化步伐。
基于上述分析,总部经济是我国中心城市产业升级、品位提升的动力引擎,也是政府推进中心城市产业升级的战略选择。

Ⅹ 为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推出了哪些政策

近期,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本市促进跨国版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级,积极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本次发布的《若干意见》聚焦提升地区总部能级、促进总部功能发挥,共提出30条政策措施。按照功能划分,共分为六大板块,一是进一步鼓励总部集聚,调整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共3条;二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度,共2条;三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共13条;四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贸易和物流便利度,共6条;五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研发便利化,共3条;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总部功能的配套保障,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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