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网上购买时,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谁保证
那这问题就麻烦了,您可能遭遇了钓鱼网站的诈骗,你们的聊天记录QQ会有保存,你可以“打开消息管理器”找到他,到那个网站去投诉协商解决办法,一般知名的大型购物网站都备有售后,京东、拍拍、好乐买、当当等等都是值得信赖的,出了问题售后会第一时间帮你解决。祝你好运!
⑵ 消费者保护权益,有哪些如果网上购物遭受欺骗,该怎么办
没发货太好办了,你管你申请退款,他只能同意或者发货,不操作就默认2天退款成专功。
至于增属加费用,只要他一开始没说过或者店铺里也没说明就根本不必理会。
并且淘宝规则是24小时不发货的话,买家都有权利申请退款的,更何况他自己说了没货。无货空挂你还可以投诉他呢。
如果是发货了想退货,对方不同意。你就一直申请,上传店铺里的一些承诺的截图(如果有的话)、你和卖家对话的截图(特别是态度恶劣的部分),15天可以让小二介入判定结果,因为规则是比较偏向买家,所以只要理由充足、坚持退货,都能成功,最多损失点邮费,还有就是耗时间。
另外,建议尽量不要买电器之类的很难证明好坏的东西,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⑶ 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法律保护
消费者来网上购物的法律保源护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⑷ 请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能对网上购物的消费者进行保障吗
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网购这一方面是没有规定的,在未出台相关的专规定之属前,如果在网购中遇到消费纠纷,处理的途径包括:1、网上的卖家一般都会对自己的产品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做出了相关的退换货的承诺,此时参照这一承诺,消费者可以向其提出自己的要求;2、如果是像淘宝网之类的综合网购平台,在与卖家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其客服进行申诉;3、依然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拨打工商局的12315投诉举报电话,如果当地的工商部门有相关的网络购物纠纷处理机构,此时可以直接向其申诉。4、向经营者所在地(一般情况下为卖家所在地)的12315申诉举报机构反映,网站直接作为经营者的(比如京东、亚马逊等),向网站运营地的12315进行申诉,直接在12315之前加拨当地区号即可。
⑸ 网上购物受消费者协会保护吗
受消费者协会保护,而自己已经付款,卖家又不承认,网上有平台.就能查询.
⑹ 网上购物如何自我保护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系副主任、博导雷明教授说: 构建一个完善的信誉体系要在道德与法制环境两个方面的努力。道德基础是内因,它的建立需要一个环境,即多数人都遵守道德。就个体而言,道德素质与受教育程度有关,因而教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从外因——法律制度而言,目前的不完善是众所公认的。信息产业部关于电子商务有一些法规,但因为电子商务是刚刚兴起,很多东西都处于探索阶段,所以法规还不具体完善。 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誉危机是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最大瓶颈。对于商家所发布的信息,消费者只能通过网上去了解,而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消费者无从确认。 北京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郎丹柯说: 目前关于网上购物的投诉相对而言并不是很多。但也是一种新的投诉特点,投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向网站支付了货款却迟迟得不到网站的发货;二是网上购物由于信息与实物不对称,因而不易识别商品质量,致使实物与网上宣传或消费者需求存在差异。 这些投诉集中反映了目前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一些基本问题还缺乏了解,缺乏对网络欺诈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应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郎丹柯对此回答说:“消费者要保护自身利益,应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网上购物的信息,以便一旦发生问题进行举证。而且提倡消费者采用先付订金,货到后付全款的付费方式,以避免或减轻损失。” 雷明也认为,支付手段在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最合理的应该是消费者预付订金,这个订金可以补偿商家运输、物流的成本,这样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可以起到约束作用。 是否所有商品都适合网上购物?网上购物应如何监管? 对此,郎丹柯表示:“适合网上购物的商品,我个人认为,在目前电子商务信誉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应采取谨慎的态度,一些经济数额较大的商品,比如商品房、汽车等就需要实际查验后再成交。” 雷明说:国外的经验是,通过一些信誉评定机构对网站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国外的很多网站都加注了若干信用等级评级机构的认可授权标志,标志越多,信誉越高。而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尚处于一个自由竞争阶段,在电子商务,乃至整个经济领域还没有建立起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行业的信用成本比较低,无法产生约束企业行为的作用。只有在企业不讲信用的行为会对其经济利益造成影响,会影响其经营目标的实现的情况下,才会引起企业的重视。有了信誉评级制度和完善的法规,一旦企业有违约行为,不但它的信誉等级会下降,继而丧失客户群,而且还将受到法律制裁,就将形成一个很有效的制约机制,和良好的电子商务信誉体系。 但要强调一点,就是:虽然目前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只能由政府部门来执行,但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政府逐步脱离评定机构,而代之以中立、独立的非盈利组织。我国也有一个电子商务协会,但它应该说还只是具有一种协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制定相应法规的职能。 电子商务协会之所以无法行使管理职能,在于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电子商务是借助于网络平台进行的商品资源的整合,它可以包揽各行各业,但却不属于任何一种现实中的行业。因而不可能有一个单一的部门去管理。目前美国的做法是各行业都制定一些本行业内电子商务的规范。 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尽快建立“消费者保护储备金”制度,以确保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的信心。这个制度有多大可行性? 郎丹柯认为:“消费者保护储备金制度,是个很好并具有可行性的管理办法,我们消协在一些其他行业也正在做,效果还不错,这有利于建立消费者对企业的信心。不过作为消协,我们对此只能是提倡,不会主动要求企业这样做。入世后,随着国外电子商务的介入,国内市场面临着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问题。相信在国外竞争者的竞争压力下,国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将更加重视自身信誉的树立,以致促成类似制度更快地形成。” 雷明则评价说:“这是一种权宜之计,当信用体系建立起来后,根本就不需要单纯的经济手段而改以法律手段来制约了。
⑺ 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如何保护
1、完善《消抄费者权益保袭护法》。 目前,消法已在修改中,但在完善传统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利保护外,还应增加网上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利保护。建议完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两个方面:网上消费的消费者权利包括知情权的完善、安全权的完善、公平交易权的完善、求偿权的完善。网上消费的经营者的义务包括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的义务、商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义务、保护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义务。 2、实现全国消协(消保委)联动机制。 4、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在举证责任方面对消费者予以特殊规定,以鼓励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由于在网上购物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以及维权意识,证据意识的缺失,消费者实际举证能力十分有限,对消费者维权造成严重威胁,动摇了消费者维权的信心,对此应考量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进一步扩大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将网上购物包括在内。
⑻ 如何保护网购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网购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
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专设网络消费维权章节之外,尽快出台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和网购消费维权的具体细则和规定,重点补充、完善网络消费维权的管辖权、网络商品经营者责任、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等条款,并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体系。
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
工商部门、消协应引导网购消费者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在购物过程中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护私人信息并认真阅读和保存交易规则;在支付过程中注意保存电子购物单据,支付后必须记录交易的流水单号,以备记录、查询和作为纠纷处理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应在有效异议期内积极与网络经营者协调,若无法协调应及时收集凭证、单据等,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
网购消费维权工作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和法规的理解程度,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掌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知识以及电子证据的搜索、跟踪、固定等一系列专门知识,以积极应对网购维权工作需要。
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加大对电商提供商品质量的监测频率、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傍名牌等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购平台的巡查,尤其注重定期不定期检查网购合同、交易评价等内容,一旦发现网购欺诈、虚假宣传、不平等格式条款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5、充分发挥覆盖辖区的“12315打假维权提示牌”、“一会三站”、12315申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高效、快捷受理网购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深入调查、积极处理、及时反馈,强有力保护好广大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