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网络平台购物后,对方不发货
您好:您可以在核实清楚购物网站的经营单位之后,可以起诉对方。另外,证据除专了你列举的之外,还可属以补充一下您付款的凭证,如银行付款明细等。核实之后或者将网站发给我之后,可以代理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返还并赔偿损失。
『贰』 现在网购平台都不发货了
因为春节快递不接收订单了,还有商家也要回家过年,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大多数淘宝工作人员都是在外地工作的,要回家和父母子女团聚,所以人家休息也情有可原,这时候只能去实体店买了
『叁』 网上平台购物商家迟迟不发货属于欺诈行为吗
买的什么产品?哪个平台买的?这要跟商家协商,什么原因导致迟迟未发货,
如果是市面上正归版平台买的,不用担心,都有第三方委托的,规定时间内没收到货,你可以申请退款,资金会原路返回,如权果没有收到,可以申请平台介入,就怕你不是正规平台,
『肆』 我的网购物品商家不发货,也不退款怎么办
网购要选择大的正规的平台。
不要选择不知名的小网站。甚至专是钓鱼网站。
一般大的平台属都有专业的客服,并支持无理由退换货。
如果遇到不发货不退款的情况,可以联系客服解决。
一般在主页很显眼的地方都能找到客服联系方式。
『伍』 网络购物,商家不发货,消费者能得到多少赔偿
网络购物,商家不发货属以淘宝为例,未发货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内金,且容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卖家未在淘宝网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违约金的,除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向淘宝网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扣A类6分、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等措施。滥用上述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淘宝网不支持赔付。
(5)购物平台不发货扩展阅读:
买卖双方无约定的,买家付款后卖家需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卖家若加入官方活动的,约定的发货时间以活动要求的时间为准。快递公司完成将快递单上的信息录入到快递公司系统内的,淘宝合作物流会将这些信息同步到淘宝网。
卖家点击了“发货”按钮,但实际未在约定的发货时间内发货的;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揽件记录的时间为准。
『陆』 网上购物他不发货怎么弄
网购付款后,卖家超过72小时还未发货,就可以点”申请退款“。
如果卖家没有退款但是也没有发货,那么你可以“投诉”卖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卖家拒绝的退款时限是14天。所以,在14天以内记得再次点击“申请退款”,防止系统自动打款给卖家。
一般说来,买家付款后卖家需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即可认定为“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在退款成功后,可以对卖家进行投诉,投诉成立后,卖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除特殊情形外)。
(6)购物平台不发货扩展阅读:
1、网上购物,就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然后填上私人支票帐号或信用卡的号码,厂商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中国国内的网上购物,一般付款方式是款到发货(直接银行转帐,在线汇款)和担保交易则是货到付款等。
2、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网购商品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3、2015年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2014全国网购投诉量五年最高,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8.4%、22.7%、21.7%。
4、2015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处罚办法》施行后,“由……享有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等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将一概视为违法行为。
『柒』 网购中付款了卖家迟迟不发货怎么办啊
网购付款后,卖家超过72小时还未发货,就可以点”申请退款“。
如果卖家没有退款但是也没有发货,那么你可以“投诉”卖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卖家拒绝的退款时限是14天。所以,在14天以内记得再次点击“申请退款”,防止系统自动打款给卖家。
一般说来,买家付款后卖家需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即可认定为“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在退款成功后,可以对卖家进行投诉,投诉成立后,卖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除特殊情形外)。
(7)购物平台不发货扩展阅读:
1、网上购物,就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然后填上私人支票帐号或信用卡的号码,厂商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中国国内的网上购物,一般付款方式是款到发货(直接银行转帐,在线汇款)和担保交易则是货到付款等。
2、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网购商品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3、2015年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2014全国网购投诉量五年最高,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8.4%、22.7%、21.7%。
4、2015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处罚办法》施行后,“由……享有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等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将一概视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