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有些单位喜欢给员工发购物卡而不直接发钱
1 避免交个人所得税
2 多发钱 你的收入就高了 下年的社保计算依据就高了 企业要多付钱了
3你总是发钱 要是哪天不发了 职工不高兴了
4公司大领导说不允许发钱
2.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员工福利的个人所得税,例如购物卡。每年节日发的购物卡如何规避
《中华抄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三、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发放购物卡在福利费或工会经费里列支的属于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工资能以购物卡的形式发放吗
单位这样发放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内货币形容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必须当月结清。
购物卡不是货币,所以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
4. 现在为什么不允许单位发购物卡了
发购物卡容易变相的贿赂啊,
5. 公司发的购物卡福利,税务上如何处理
1、购买的购物卡,在尚未确定具体使用用途之前,应挂账“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由于是不征税项目,发票的收率栏未显示税率,也没有对应的税额。因此公司用于员工过年福利而购买的购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物卡用来作为端午节的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购物卡形式发放节日福利都属于员工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若是购物卡公司用来应酬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购物卡公司用来送给客户,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 中秋节工会发职工福利300元能发购物卡吗
可以发来购物卡,但是你们财务没源法做账,因为现在现在的购物卡基本都是预售卡,所开的那个发票是没法做账的,上面是没有交税的,只有等实际消费了开的那个发票才是有效的可以做账的,但是那都是员工拿卡自己消费的,也不能做进公司的帐里面,所以看你们怎么走账吧。要是有小金库这个倒是没啥影响,尤其是现在的员工福利都要并到工资里面交个税的。
7. 公司发福利时,发放现金与购物卡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从公来司源的角度来说,公司从超市买购物卡,是可以开发票的,而发票内容可以写成食品、清洁用品、办公费等等。这样,在记账时可以将这部分开销计入费用或应付福利费,不用体现职工福利,而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
2、对于这些发放购物卡的商家来说,每发出一张购物卡,其实是商家的一笔债务,到时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偿还给消费者的。商家提前将消费者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获得的是巨大的流动性。
3、如果公司直接发放现金,这部分账款会计入工资收入,当收入增加时,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相应提高了。如果是购物卡的话,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不受影响。
8. 发放购物卡是否要交个税
个人的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购物回卡虽然不是现金答,但也是具有经济利益,因此需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无凭证或注明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金额。如果100元的购物卡,企业是打9折买入的。应纳税计算额就是90元了。
9. 违规发放购物卡应该给予什么处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回部对违反《廉政答准则》的行为,应当主动检查纠正。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但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
10. 应付职工薪酬里,过年过节给职工发了购物卡或少量几百元钱,这样的算是职工工资呢还是福利呢
一、过年过节给职工发的购物卡或少量几百元钱,属于职工工资薪金。
二、依据:
1、《国税函[2009]3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下列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职工劳动保护费;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职工的学习费;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企业发给员工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员工旅游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3、以现金形式发放春节福利等,属于职工工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