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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购物卡

发布时间: 2021-03-01 16:17:58

① 现在为什么不允许单位发购物卡

发购物卡容易变相的贿赂啊,

② 为何现在过节单位不能发购物卡或者现金

体制内的单位,是为了防止腐败,产生老虎和苍蝇,也为了对纳税人负责,不能乱用纳税人的钱。
体制外的单位,例如私营企业,有些仍然会发购物卡或现金,不存在你说的这些情况。

③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有哪些

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1、职工奖励≤800元;

2、节日慰问≤“总额”的30%;

3、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总额不得超出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30%;

4、生日慰问≤300元;

5、餐费补助≤每餐60元;

(3)严禁购物卡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消费卡、购物卡和举办团拜活动

经查,2013年和2014年,该公司以组织员工疗休养为名,虚列人数两次向旅游公司购买“自由通卡”(可用于旅游等多种消费)共376.1万元发放给班子成员及员工,连续两年春节在珠江宾馆、公司食堂举行团拜活动,并向干部员工发放购物卡共79.65万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因顶风违纪,党委书记、董事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总经理和有关副总经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及有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费用被追缴。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原局长李吉南违规收受节礼: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原局长李吉南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经查,2005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李吉南多次收受深圳市教仪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礼金共3.8万元。

同时,李吉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的下属多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李吉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案例警示:

对于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收送“红包”、打高尔夫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廉洁自律规定早已明令禁止,中央和省委已经三令五申,

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当“耳边风”,甚至利用传统节日之机想方设法“捞好处”,打着“过节”的旗号谋私利,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不收手、不收敛,这是明显的顶风违纪行为。

上述问题的发生和查处,再一次警醒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

国庆节即将来临,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认真抓好《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大力纠治“节日病”,做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常提醒、监督全覆盖,确保廉洁过节。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敢抓敢管、严于律己的表率,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强化廉洁从业、严守纪律的意识,做到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不断释放从严惩处、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 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 “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④ 法律上对公司销售现金购物卡是否有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关于代币券的规定已经不再具针对性和适用性。

1.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前两个问题都可以在上述《意见》中找到答案,至于非法集资问题,因为发行商业预付卡正在被逐渐纳入法律规范管制的范畴,因此应该不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2. 商务部日前刚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以下简称国办25号文件)要求,首次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发布的部门规章。《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商业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以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反腐倡廉为核心目标,以“分类监管、属地管理、动态监测、风险控制”为总体思路,旨在全面实现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管理。
《管理办法》以备案制为基础,按照企业规模和属性对发卡企业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发卡企业分由省、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属地管理。《管理办法》对国办25号文件提出的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并对购卡协议约定、信息保密、退货与退卡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管理办法》设立了预收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并设定了预收资金余额上限,旨在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
《管理办法》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对发卡企业信息实行动态监测,重在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过程管理。《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范围、受理举报投诉的途径以及不同违规情形下的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企业违规信息公示等措施,以使相关利益方能及时了解发卡企业状况,从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⑤ 职工"十严禁""十不准"是哪些内容

十严禁:

1.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2.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3.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4.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5.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

6.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7.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响制品。

8.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9.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0.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

十不准:

1.不准在工作时间和会议期间打麻将。

2.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

3.不准参与考察调研地方二次宴请和收受土特产 。

4.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

5.不准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不得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

6.不准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7.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明信片。

8.不准大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9.不准接受会员卡、购物卡、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劵。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拓展资料:

十严禁十不准源于贵州省党员干部要求,职工的十严禁和十不准是各单位可以视自己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改写的。

⑥ 二零零一年国务院关于禁止发购物卡的通知失效了吗

没有吧

⑦ 国家机关禁止购买和发放购物卡

国家机关禁止购买和发放购物卡
主要是打击贪污受贿这行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