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 发购物卡 违规吗
传统来讲是不违规的,但是今年新官上任三把火,各个国企都揪着心,但是作为员工的正常福利,国家是不管的,但要看你是什么单位,如果老总做贼心虚的话,那你们的购物卡就没戏了。
B. 应付职工薪酬里,过年过节给职工发了购物卡或少量几百元钱,这样的算是职工工资呢还是福利呢
一、过年过节给职工发的购物卡或少量几百元钱,属于职工工资薪金。
二、依据:
1、《国税函[2009]3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下列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职工劳动保护费;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职工的学习费;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企业发给员工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员工旅游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3、以现金形式发放春节福利等,属于职工工资薪金。
C. 公司发福利时,发放现金与购物卡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走帐纳来税的问题是自:
1、现金无发票要进工资费用,个人要纳税,公司计提以工资为基数的附加费时,基数变大,如工会经费等
2、购物卡可开发票,可进福利费、招待费或办公费等(根据发票开成什么),个人不用缴税,额度内的企业所得税无影响
3、另外像上面朋友说的购物卡可能有回扣和礼品之类的超值回报。
D. 单位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的超市卡,还能不能入福利费税前列支了
是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的
至于税审会不调出来,就看在税务上: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只要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是准予扣除的。
如果你超过了,税审时应该是会调出来的
E. 现在为什么不允许单位发购物卡了
发购物卡容易变相的贿赂啊,
F. 中央企业职工全年福利有什么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去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同年12月,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基层操作。
《通知》已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来源: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同时,也对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作了限定,即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补充通知》还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不完全一样,全国总工会不宜确定一个统一的发放标准,在这次《补充通知》中,全国总工会把“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少量”标准的确定权,交由省级工会。
中央企业职工全年福利参照本规定执行。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做出新规:基层工会除了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还首次明确提出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扩展阅读:
江苏、天津、安徽、山东、福建、广西等地规定,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广西还明确要求,"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发放中央和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而上海对于节日慰问总额的规定则较低,"总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G. 公司发的购物卡福利,税务上如何处理
1、购买的购物卡,在尚未确定具体使用用途之前,应挂账“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由于是不征税项目,发票的收率栏未显示税率,也没有对应的税额。因此公司用于员工过年福利而购买的购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物卡用来作为端午节的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公司以购物卡形式发放节日福利都属于员工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若是购物卡公司用来应酬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购物卡公司用来送给客户,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H. 国有企业能发福利吗
福利的发放属于企业的自主行为,没有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发或不发都是回企业领导说了算的,私企答还是国企都是如此。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所以谈不上准或者不准的问题。只是现在八项规定出来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发福利的问题成了一个焦点,可能你们领导也是怕惹祸上身,就宁可选择不发了吧……
I. 我想给员工发福利,不知道是发现金,还是实物,还是购物卡,迷茫啦
这有啥迷茫的来,给你自排个序,
1、最好是发现金,现金大家都喜欢,但是发现金可能会要上税哦,
2、第二选择就发购物卡,最好是通用的那种,像资和信商通卡这种的,方便实惠。
3、这种就发实物,买的多的话可能还有优惠,花费上就能少一点,但是发起来麻烦,员工也不容易带回家。
各有利弊,根据你们的情况,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