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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物卡使用范围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2-24 23:09:53

『壹』 谁知道用华联超市的购物卡买东西 一般有什么限制

有限制1要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2有地区限制 要在你公司所在的这个市才能使用
3它的卡下面有一行专字(最终解释属归本公司所有)所以最好快点用完不然哪天没了就亏了
4在超市的一些特定的商品可能不能用这卡买 其余就没什么限制了

『贰』 八项规定购物卡还办吗

个人购买购物卡还照办,可是八项规定后购物卡如果再用来送礼就违反规定了。

『叁』 法律上对公司销售现金购物卡是否有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关于代币券的规定已经不再具针对性和适用性。

1.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前两个问题都可以在上述《意见》中找到答案,至于非法集资问题,因为发行商业预付卡正在被逐渐纳入法律规范管制的范畴,因此应该不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2. 商务部日前刚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以下简称国办25号文件)要求,首次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发布的部门规章。《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商业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以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反腐倡廉为核心目标,以“分类监管、属地管理、动态监测、风险控制”为总体思路,旨在全面实现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管理。
《管理办法》以备案制为基础,按照企业规模和属性对发卡企业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发卡企业分由省、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属地管理。《管理办法》对国办25号文件提出的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并对购卡协议约定、信息保密、退货与退卡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管理办法》设立了预收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并设定了预收资金余额上限,旨在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
《管理办法》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对发卡企业信息实行动态监测,重在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过程管理。《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范围、受理举报投诉的途径以及不同违规情形下的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企业违规信息公示等措施,以使相关利益方能及时了解发卡企业状况,从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肆』 关于国家规定不允许商场超市出售购物卡的规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伍』 商场消费卡期限规定

不同的商场规定不同,但如果有使用期限,在购物卡的卡面上会有标明

『陆』 购物卡有哪几种

购物卡:购物代金卡券、VIP会员卡、贵宾卡、积分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等面值的,购物卡是集餐饮、购物、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消费卡,是代金券的一种。一般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购物卡(有的也叫VIP会员卡、贵宾卡、积分卡)销售。

(6)关于购物卡使用范围的规定扩展阅读

购物卡在发卡单位使用时,不需要密码,直接给收银员刷就行了,打印的凭条可以看到余额。

2012年11月1日,《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不记名购物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购物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实名制应贯穿购物卡的办理与使用整个环节,必须谁办理、谁使用;要明确规定购物卡“使用者实名制”,强制要求购物卡与身份证一起使用。尹中立也建议,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应做到防微杜渐,及时将电子购物卡市场纳入监管,尽快将“实名制”和“限额”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购物卡优点:

(1)自主选择:公司福利发放简便,持卡员工可以在合作商户自由挑选物品,将购买物品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员工;

(2)可靠安全:固定金额,每张购物卡都含有固定的金额,避免市民在使用时超出预算,尤其是家长给孩子生活费,避免现金不安全,银行卡不放心等的缺陷;

(3)灵活方便:灵活便捷使用,持卡人可以把购物卡卡转赠他人,无论谁是持卡人,都可在指定商户使用。

『柒』 预付卡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1、预付卡消费合同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属无名合同。预付卡消费主要内发生在服务领域容,是消费者同经营者间缔结的以接受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服务消费合同。该类合同并不符合《合同法》分则中各类典型合同的规定,因此为无名合同;

2、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在预付卡消费中,合同内容是在预付额度或者一定期限内,经多次消费方得实现,具有继续性的特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经营者财务、经营状况的影响,具有较大的风险。

『捌』 积分兑换的超市购物卡有使用期限吗使用有什么规定

岁宝百货超市积分卡使用须知(详见岁宝购物卡背面):1、此卡为岁宝百货购专物现金卡,在岁宝属百货各分店通用。2、此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余额不足6元由本公司收回。3、此卡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办卡之日起使用期限为一年),过失无效,所有解释权在本公司。谢谢您对电信产品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以上信息没有解决您的问题,也可登录广东电信手机商城(http://m.gd.189.cn),向在线客服求助,7X24小时在线喔!

『玖』 国家对商场办购物卡有什么规定

国家是禁止的,但是好象没什么效果,各地照用不误。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回国人民银行法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998年12月11日国务院纠风办下发了通知:“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2000年5月1日《人民币管理条例》再次明确规定:“各类购物券、代币券等都是违法行为。”

2001年1月国务院三部委(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