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导游带游客进购物店,游客要求退货,导游有责任吗
你好!
首先请问是导游带您进的行程之外购物店还是您的旅游行程当中安排进的内购物店容?如果购物店是行程中安排的,那么游客要求退货,导游可以协助您进行退货;如果购物店是导游推荐的行程之外的购物店,并且是强制您进行消费,产生游客想退货,导游必须协助您进行退货,同时对导游是有一定惩罚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您如果要求退货,一定要有正当的退货理由,一般有些货物是可以7天内免费退换货的,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问清楚!
驴友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B. 现在导游还能带购物店吗 会被举报严查吗 能赚到钱吗
现在的导游,要严格按照旅行社给到的出团计划书中的行程来走的。并且导游在上团以后,要专将旅属行社给到的行程与客人手中的行程进行比对,若是两者的行程有出入,要及时告知计调操作,然后在进行核对。
导游不得在行程以外增加购物场所的,若是行程内有安排,并且客人已经在出行前进行购物场所协议上签字确认,这样是可以进行程内指定的购物场所的。至于赚不赚钱,那就要看你的旅行社了。
要是全程合规合法,就不怕被举报或者检查的。
以上内容若是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C. 导游未与客人签补充协议购物,应受什么处罚
新《旅游抄法》刚实施时,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法》也不是不允许购物,但为了规避风险,很多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后,还会签一份补充协议,说明购物是游客自愿的,与旅行社无关。
D. 导游强制购物消费怎么处罚
假期出门旅行或随团出游,有些导游强制让旅客购物消费的情况越来越多,游客就导游强制购物和天价购物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因此导游的这种强制购物消费的行为怎么处罚?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9月29日公布了官方文件,特别详细的列举了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对行为主体的具体处罚,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这些行为欺骗、强制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处罚: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
1、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
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对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对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
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E. 导游宰客游客如何维权,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怎么处罚
10月3日,有媒体曝光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在带团时多次辱骂游客并胁迫购物,如果购物太少就不让版吃饭。丽江市权旅游发展委员会6日在官网发布通报:吊销涉事导游的导游证,旅行社罚款10万元。
通报称,10月3日,央视播出“人在囧途之遭遇黑嘴导游”的事件后,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质监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体验者李小姐于8月27日由昆明假日风光旅行社组织前来丽江旅游,丽江段行程由丽江青龙山旅行社接待安排玉龙雪山一日游的行程,青龙山旅行社委派导游刘某(化名阿龙、导游证号:tdy20120297)陪同李小姐一行44人前往玉龙雪山一日游,导游刘某上车后多次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游客,并有胁迫游客购物的行为。
通报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导游刘俊作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F. 导游人员王某在带团过程中,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5次,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
哎呦 要投诉就投诉撒,现在查的本来就严,一般旅游局都是站在游客方。
G. 关于导游处罚政策的
没有什么责任 ,算是没有认真核对旅游过程中的接待标准吧
如果客人非要搞什内么投诉的话 也顶多是旅容行社提供标准与实际不符
正常情况是 要求 地接社退还差价 然后还给客人
正常投诉的话 最多是 双倍赔偿差额
H. 导游带团期间用客人护照购物可以投诉她吗
如果事实如此,证据确凿,那当然可以投诉她了,本身作为导游,不应该用客人护照购物,尤其是未征求客人意见的前提下就更不应该了,如果导游认错态度好,也可以原谅,但不认错肯定是不行的。
I. 导游带人购买高价物品可以投诉吗
你好!可以投诉导游带人购物的情况如下:
第一,导游私自带客人到行程中未提及回的购物店答进行购物,且客人并未向导游提出购物申请;
第二,在行程内购物店,导游怂恿客人进行购物,不过这种一般要有证据;
第三,导游过度吹嘘购物店商品,导致客人购买假货;
请注意:如果购物点在行程范围内,导游只是带您进购物店,并未进行怂恿吹嘘等不轨行为,您自愿购买高价物品,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投诉的!
祝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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