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四川大学生当兵的条件及政策
一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就相当于是免费上大学。
二是正在就读的高职、高专毕业班的学生,完成教学课程外仅仅差实习的,可以提前毕业入伍,在部队去完成实习。这是前一段时间我们宣传上没有宣传到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说的是应届毕业生,今年冬季征兵开始,翌年毕业班的学生、高职、高专完成教学课程的学习,仅仅差实习的,可以在今年报名应征入伍,同时可以享受今年的优惠政策。
三是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四是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这是去年司法改革以来推出的一个重大项目,就是政法院校定向地为西部地区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岗位定向招收、定向就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要优先录取。
五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这一点我们原来的宣传讲的是通过一定的考试入读本科,这次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怎么入读本科呢?就是回到当地所在省,参加本省里面组织的专升本的统一考试,但是是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也就是说退伍士兵有一百人报考普通专升本的至少有30名学生是可以入读普通本科的。
六是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是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因为大学毕业生入伍是按照城镇人员来对待的,国家民政部对城镇人员退伍以后的政策是由当地政府接收安置,北京市说得更清楚,北京市政府说的是回来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
八是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这是我们毕业生应征入伍最关心的一条、最担心的一件事。因为当兵的时候要把户口迁到入伍那个地方区县一级落户,才能够在当地报名应征入伍,毕业生担心我的户口迁回去以后,我以后回来就回到县里面去。我在北京、在上海找到工作了,我当地户口还能不能动。这里明确规定是可以参照应届毕业生,找到单位后,拿着单位的用人协议迁转户口,教育部和公安部两部办公厅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
⑵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有哪些
1、本科毕业生士兵可在部队提干
2、考试升学加分
3、高职科升学
4、政法干警招录
5、退役就业服务
6、国家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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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大学生毕业当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对不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生征集政策的人和事,可以向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或上级兵役机关反映情况。兵役机关接到情况反映后要及时查找问题,情况属实的要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⑷ 大学生入伍学费减免多少
1、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回标准,予以学费答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享受4年,专科生享受3年。
2、大二去当兵,大学四年也都可以减免学费。
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4)四川大学生征兵优惠扩展阅读
各级兵役机关和教育部门、高校等今年将进一步为大学生应征入伍开辟“绿色通道”:
1、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设置征兵咨询电话和网上答疑平台,随时向大学生宣讲政策法规、报名条件和应征流程。完善高校征兵工作机构,在高校挂牌设立的征兵工作站,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2、强化入伍激励机制,各地高校进一步拿出鼓励入伍、支持退役后升学复学、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的措施办法。加大跟踪指导服务力度,各地高校为大学生报名应征和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等,实施“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四优先”为大学生参军开辟“绿色通道”
⑸ 在校大学生当兵有些什么要求和有些什么优惠
2009年对高校毕业生征兵将遵循以下原则: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青年优先;同等学历下,应届毕业生优先。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各地兵役部门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国家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入伍之初就可一次性获得每人最多2.4万元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这就意味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高校毕业生服役表现优秀,可直接提干。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的可以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享受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报考普通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享受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按计划数录取的优惠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和户档迁转。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将实行预征制度,在5、6月份进行。为保证征兵的顺利进行,教育部规定,各高校要及时通知预征初检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名应征,并积极配合兵役部门为毕业生办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 教育部提醒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于11月初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未参加预征但仍有意向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并向原就读高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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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
一、征兵的组织领导。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是征兵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确定征集在校学生的学校,组织宣传发动,进行目测摸底和报名推荐;征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拟制征集计划,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负责审批定兵。
二、征集的范围和对象。
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为便于征兵政治审查,以征集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学校同在一省的学生为宜,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三、征集的范围和标准。
征集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门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入伍的动员,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研究提出参加征兵体检人员的名单。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所在的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就读学校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的具体办法是:学生所在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
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是: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式样附后),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大学生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应征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要抓紧调查,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返回调查意见。
高等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签署政审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反乡期间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保留学籍、复学和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
(一)关于学籍。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二)关于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关于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四)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
(五)优待安置政策。各地要根据《兵役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规定,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优待和退伍后的安置工作。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处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五、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门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的需要。在校大学生补入部队后,部队要结合他们的特点,积极引导,有针对性地作好思想工作,既要支持和保持他们的参军热情,又要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尽快实现由普通大学生向合格士兵的转变。要根据大学生知识面广、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特点,尽量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⑺ 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哪七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7)四川大学生征兵优惠扩展阅读:
1、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2、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3、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7)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10)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6)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5、退役后入学流程:
(1)高校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3)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 《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县级征兵办。
(4)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
(5)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⑻ 我大学生今年去四川当兵,都半年了,为什么我们家一点补贴或慰问金什么的都没有啊这是怎么回事
家属优待金肯定是有的,可能要等年底发放,一般是由当地民政部门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⑼ 现在大学生参军有什么优惠政策
去吧,去吧,部队发善心收养你啊,免得你在社会无事生非。2年后那些比内人绝对会留你的,容即使你不想留,他们也会使出吃奶的力气留你,难得骗个当兵的大学生啊,又过了3年,你要转2级士官了。你不想出钱,因为你第一次没出,但是他们给你句:不出钱,那你滚吧。你想了想,年龄大了,都28了,怎么办,回去什么都不会了。那年的同学现在混的什么都有了,虽然毕业那几年都没找到工作。怎么办呢,退了,哎,回去工作都没。再干几年吧。交完升级费。又是过了3年。31了,怎么办啊,哎,老子继续交费吧。又过了4年。还能交费吗。对不起了,时间到了。滚吧。呵呵,你的军旅过完了。恭喜你啊。35了,就这样,你的一生也就完了。好好想想吧
⑽ 四川大学生义务兵退役后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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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军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继全省首个高校征兵工作站成立后,今年内,全省109所高校人民武装部和127个高校征兵工作站也将统一挂牌。
入伍经济账
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4年本科补偿费近3.2万
“以成都理工大学一名本科生为例,入伍后服2年义务兵役,可以获得各项优待奖励、学费补偿、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合计达12万元以上。”省征兵办公室替大学生算的这笔“经济账”,吸引了很多学生咨询更多详情。
根据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大学生入伍享受的“经济福利”,除了服役期间按月领取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外,还包括学费补偿(减免)和一次性经济奖励等。
以高校毕业生为例,入伍时,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按照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4年本科的补偿接近32000元。
此外,对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给予的一次性经济奖励,标准为本科生不低于5000元。这些补偿和奖励会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
需要说明的是,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新生入伍,同样享受学费一次性补偿和退役后复学(新生入学)学费减免,还有一次性经济奖励,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一次性经济奖励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
据省征兵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上述一次性经济奖励的标准是我省最低限额,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目前已有市(州)达到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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