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场所应向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至少5个!极速回答
博物馆 动物园 科技馆 旅游景区 展览馆
2.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社会保护规定的哪些场所应向中小学生优惠开放列举五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版、青权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2)场所对中小学生和儿童优惠开放扩展阅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方面亮点颇多。其中,针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勤俭节约意识培养、网络保护等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压实了监护人、学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
3. “小手牵大手 学法一起走”法律试卷(中学卷)试题答案。。。急用,谢谢!
附件2:“小手牵大手 学法一起走”法律试卷(中学卷)
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30分)
1、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B )。
A.1949年 B.1954年 C.1950年 D.1982年
2、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D )
A.科学研究自由 B.出版自由 C.文艺创作自由 D.欣赏自由
3、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 )对中小学生和儿童优惠开放。
A.应当 B.可以 C.必须 D.应该
4、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B)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也不公开审理。
A.一律、一律 B.一律、一般 C.一般、一律 D.一般、一般
5、对流浪乞讨或者( A)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A.离家出走 B.小偷小摸 C.逃学旷课 D.打架骂人
6、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A )。
A.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7、刘某应聘到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半年内,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公司财务部虚报冒领公款3000余元,供给朋友做生意用。刘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B )
A.贪污罪 B.侵占罪 C.挪用公款罪 D.不构成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
8、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A )。
A.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B.送工读学校 C.行政拘留 D.罚款
9、未成年人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公安机关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C )。
A.拘留 B.罚款 C.训诫 D.管制
10、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B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 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1、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C)以上的多数通过。
A.一半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一
12、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 B),不得取消其学籍。
A.审理以前 B.判决生效以前 C.判决以前 D.审理后
1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C)的原则。
A.惩罚为主,教育为辅 B.教育与惩罚并重 C.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D.教育
14、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 D)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A.收容所 B.劳教所 C.教养所 D.工读学校
15、董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弟弟董强,家居山市,生活很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D )
A.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
16、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B)
A. 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1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B)。
A.也有法律责任 B.无法律责任 C.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D.可以承担法律责任
18、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 C)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 )依法要求赔偿。
A.可以、应当 B.可以、可以 C.应当、可以 D.应当、应当
19、现行《婚姻法》依据民法的侵权救济原则,首次确立了离婚(A )制度。
A.损害赔偿 B.责任追究 C.财产赔偿 D.经济赔偿
20、夫妻间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A )、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A.抚育子女 B.为家庭贡献较大 C.操劳家务 D.关照亲友
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60分,多选、错选、漏选均不得分)
1、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ABCD )原则。
A.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D.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2、(ABC ),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A.广播 B.电影 C.电视 D.戏剧节目
3、下列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ABCD)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甲为驾驶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对学员应进行哪些培训,以确保培训质量?(ABC )
A.交通安全法律 B.交通安全法规 C.驾驶技能 D.驾驶员纪律
5、甲为一儿童影星,片酬颇丰,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在征得甲同意后,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AC )
A.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用其片酬予以支付的行为 B.甲的片酬赠与他人的行为
C.用甲的片酬为甲购买人身保险的行为 D.用甲的片酬为其母购买房产的行为
6、某厂家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该厂家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什么行为?(CB )
A.产品侵权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单方免责声明行为 D.民事欺诈行为
7、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一台彩色电视机,使用3个月后发生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二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该问题应如何解决?(AC )
A. 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应无条件退货。 B.可以要求消费者交付折扣费后退货。
C.消费者要求调换时,应无条件调换同型号产品。
D.可以要求消费者支付折旧费后调换同型号产品。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下选项哪些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ABCD)
A.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B.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C.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 D.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E. 进入游戏厅 F.经常旷课
9、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 DB)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A.打击 B.挽救 C.感化 D.教育
10、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 BA)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A.自尊 B.自律 C.自强 D.自力
11、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ABCD )。
A.体罚 B.变相体罚 C.侮辱人格尊严 D.其他行为
12、任何人不得(ABC )未成年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A.教唆 B.胁迫 C.引诱 D.拐骗
1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ABCD )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A.虐待 B.遗弃 C、抛弃 D、残害
14、国家鼓励(ABC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A.社会团体 B.企业事业单位 C.其他组织 D.公民
15、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B )
A.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B.职工王某因偷窃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C.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
16、劳动者在( ABCD)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A.退休 B.失业 C.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D.生育
17、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下列( ABCD)情形的可以从重处罚?
A.有较严重后果的 B.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屡犯不改的
18、《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裁决机关没收财物,应当给被没收人开具收据。没收的财物全部上缴国库。属( ABCD)的,除违禁品外,六个月内查明原主的,应当依法退还原主。
A.偷窃 B.抢夺 C.骗取 D.敲诈勒索他人的
19、下列哪几项属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ABCD )
A.警告 B.罚款 C.拘留 D.管制
20、下列哪些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情形,应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DAC )
A.驾驶机动车违反装载、车速规定或者违反交通标志、信号指示的
B.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
C.在交通管理部门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D.在机动车辆上非法安装、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或者标志的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车辆驾驶人员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V)
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V )
3、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不论当事人有无异议,都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X)
4、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可以在车行道中间行走。 (X )
5、行人横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在安全前提下,可以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X )
6、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V)
7、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V)
8、我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 )
9、14周岁的王某,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的同学告发也没用。(X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V)
4. 有关部门出台了哪些关心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 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儿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养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边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给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5. 速求“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法律试卷(中学卷)试题答案
:“小手牵大手 学法一起走”法律试卷(中学卷)
一、单选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B )。
A.1949年 B.1954年 C.1950年 D.1982年
2、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D )
A.科学研究自由 B.出版自由 C.文艺创作自由 D.欣赏自由
3、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 )对中小学生和儿童优惠开放。
A.应当 B.可以 C.必须 D.应该
4、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B)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也不公开审理。
A.一律、一律 B.一律、一般 C.一般、一律 D.一般、一般
5、对流浪乞讨或者( A)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A.离家出走 B.小偷小摸 C.逃学旷课 D.打架骂人
6、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A )。
A.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7、刘某应聘到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半年内,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公司财务部虚报冒领公款3000余元,供给朋友做生意用。刘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B )
A.贪污罪 B.侵占罪 C.挪用公款罪 D.不构成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
8、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A )。
A.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B.送工读学校 C.行政拘留 D.罚款
9、未成年人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公安机关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C )。
A.拘留 B.罚款 C.训诫 D.管制
10、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B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 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1、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C)以上的多数通过。
A.一半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一
12、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 B),不得取消其学籍。
A.审理以前 B.判决生效以前 C.判决以前 D.审理后
1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C)的原则。
A.惩罚为主,教育为辅 B.教育与惩罚并重 C.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D.教育
14、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 D)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A.收容所 B.劳教所 C.教养所 D.工读学校
15、董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弟弟董强,家居山市,生活很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D )
A.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
16、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B)
A. 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1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B)。
A.也有法律责任 B.无法律责任 C.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D.可以承担法律责任
18、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 C)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 )依法要求赔偿。
A.可以、应当 B.可以、可以 C.应当、可以 D.应当、应当
19、现行《婚姻法》依据民法的侵权救济原则,首次确立了离婚(A )制度。
A.损害赔偿 B.责任追究 C.财产赔偿 D.经济赔偿
20、夫妻间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A )、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A.抚育子女 B.为家庭贡献较大 C.操劳家务 D.关照亲友
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60分,多选、错选、漏选均不得分)
1、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ABCD )原则。
A.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D.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2、(ABC ),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A.广播 B.电影 C.电视 D.戏剧节目
3、下列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ABCD)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甲为驾驶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对学员应进行哪些培训,以确保培训质量?(ABC )
A.交通安全法律 B.交通安全法规 C.驾驶技能 D.驾驶员纪律
5、甲为一儿童影星,片酬颇丰,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在征得甲同意后,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AC )
A.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用其片酬予以支付的行为 B.甲的片酬赠与他人的行为
C.用甲的片酬为甲购买人身保险的行为 D.用甲的片酬为其母购买房产的行为
6、某厂家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该厂家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什么行为?(CB )
A.产品侵权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单方免责声明行为 D.民事欺诈行为
7、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一台彩色电视机,使用3个月后发生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二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该问题应如何解决?(AC )
A. 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应无条件退货。 B.可以要求消费者交付折扣费后退货。
C.消费者要求调换时,应无条件调换同型号产品。
D.可以要求消费者支付折旧费后调换同型号产品。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下选项哪些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ABCD)
A.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B.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C.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 D.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E. 进入游戏厅 F.经常旷课
9、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 DB)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A.打击 B.挽救 C.感化 D.教育
10、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 BA)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A.自尊 B.自律 C.自强 D.自力
11、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ABCD )。
A.体罚 B.变相体罚 C.侮辱人格尊严 D.其他行为
12、任何人不得(ABC )未成年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A.教唆 B.胁迫 C.引诱 D.拐骗
1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ABCD )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A.虐待 B.遗弃 C、抛弃 D、残害
14、国家鼓励(ABC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A.社会团体 B.企业事业单位 C.其他组织 D.公民
15、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B )
A.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B.职工王某因偷窃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C.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
16、劳动者在( ABCD)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A.退休 B.失业 C.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D.生育
17、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下列( ABCD)情形的可以从重处罚?
A.有较严重后果的 B.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屡犯不改的
18、《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裁决机关没收财物,应当给被没收人开具收据。没收的财物全部上缴国库。属( ABCD)的,除违禁品外,六个月内查明原主的,应当依法退还原主。
A.偷窃 B.抢夺 C.骗取 D.敲诈勒索他人的
19、下列哪几项属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ABCD )
A.警告 B.罚款 C.拘留 D.管制
20、下列哪些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情形,应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DAC )
A.驾驶机动车违反装载、车速规定或者违反交通标志、信号指示的
B.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或者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
C.在交通管理部门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D.在机动车辆上非法安装、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或者标志的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车辆驾驶人员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V)
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V )
3、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不论当事人有无异议,都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X)
4、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可以在车行道中间行走。 (X )
5、行人横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在安全前提下,可以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X )
6、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V)
7、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V)
8、我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 )
9、14周岁的王某,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的同学告发也没用。(X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V)
6. 中国人民儿童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主席令第50号公布)
(相关资料: 法律2篇 行政法规11篇 部门规章35篇 司法解释8篇 其他规范性文件7篇 地方法规173篇 裁判文书20篇 相关论文6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相关资料: 法律1篇 部门规章1篇 裁判文书1篇 相关论文4篇)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相关论文6篇)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3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2篇)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相关论文1篇)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裁判文书2篇)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5篇)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相关论文2篇)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相关论文3篇)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相关资料: 法律1篇 司法解释1篇)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裁判文书1篇)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3篇)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6篇)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刑法有关条文
第二十六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二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一百八十三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八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实行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哪些场所应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8.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让什么适合未成年人文化需要的活动和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8)场所对中小学生和儿童优惠开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