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考研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措施,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扩版大考研加分范围、放宽复权学转专业限制等,鼓励大学生参军。从2016年开始,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由清华大学等398所普通高校承担,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同时,鼓励有关高校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另外,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至此,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㈡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2015
按照抄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袭,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㈢ 退役士兵享有优惠政策到底有哪些
退役士兵享受以下就业、社保优惠政策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2.创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依法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税费减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商贸企业和服务型、加工型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3年内按实际新接收安置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6.公务员等考录优惠。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7.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用人单位及时与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军龄10年以上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公益性岗位补贴。以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补贴延长至退休。
9.社会保险服务优惠。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退役士兵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实现灵活就业后,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三项保险费额的60%。
10.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退役大学生士兵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重办就业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就业服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优先招录。A.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比例范围。B.在基层初任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中,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重点优先录用政策。C.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录培养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录用。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㈣ 本科退役军人的优越政策有那些
1. 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专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属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 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 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㈤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抄规定发给退役金,由袭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㈥ 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复读和就业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
鼓励大学生走向军营,国家规定,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将享受包括减免部分学费、立功者复学后可转其他专业或保送读研究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入伍后,原学校将保留其学籍,在退伍后准其复学,并不会影响其学业。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方面将优先安排。
学费减免。即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费酌情减免;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在部队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学费减免不低于50%;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授予荣誉称号,复学后学费全免。 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院所在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研究生。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专科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先进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 优秀学生可提干 对于不愿意复学的大学生,退役后在原户口所在地安排其就业。
㈦ 大学生退伍士兵优惠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退伍士兵优惠政策:1.退役后可入学或复学;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3.退役后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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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
高校新生或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思想政治、体育、国防教育、军事技能训练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3、退役后考研:
①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③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㈧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城市落户(工作签约以后),减免学费,地区不同还有金额不同的资金补助。
㈨ 2014年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参军必知常识大学生
大学生入伍士兵,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5.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 (1)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2)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6.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应届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在校大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3)往届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简化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程序,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资助范围。 (4)录取未报到新生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7.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升学优惠政策 原文有点多,这里贴不出来,网址链接也发不了,全文在武警之家可以查阅到,注意看箭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