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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2-05 07:17:29

1.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有哪些

1、本科毕业生士兵可在部队提干
2、考试升学加分
3、高职科升学
4、政法干警招录
5、退役就业服务
6、国家资助学费
望采纳

2. 河北大学生毕业入伍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走向军营,国家规定,凡今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将享受包括减免部分学费、立功者复学后可转其他专业或保送读研究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入伍后,原学校将保留其学籍,在退伍后准其复学,并不会影响其学业。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方面将优先安排。
就业方面的政策到是没听说,但如果是在部队的话,可以当士官,另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在部队立功的,复学后可部分减免或免交全部学费。退役大学生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受到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
以前的政策市鼓励应届毕业生入伍但现在在校生符合条件者即可应征入伍。
据悉各高校大学生入伍政策因该是国家统一的,河北大学应该也不例外。

3. 河北在校大学生去征兵,这期间,在经济上有什么政策

你有工资
家里有补助一年有8000吧

4.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

一、征兵的组织领导。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是征兵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确定征集在校学生的学校,组织宣传发动,进行目测摸底和报名推荐;征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拟制征集计划,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负责审批定兵。

二、征集的范围和对象。

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为便于征兵政治审查,以征集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学校同在一省的学生为宜,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三、征集的范围和标准。

征集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门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入伍的动员,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研究提出参加征兵体检人员的名单。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所在的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就读学校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的具体办法是:学生所在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

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是: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式样附后),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大学生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应征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要抓紧调查,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返回调查意见。

高等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签署政审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反乡期间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保留学籍、复学和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

(一)关于学籍。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二)关于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关于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四)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
(五)优待安置政策。各地要根据《兵役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规定,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优待和退伍后的安置工作。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处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五、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门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的需要。在校大学生补入部队后,部队要结合他们的特点,积极引导,有针对性地作好思想工作,既要支持和保持他们的参军热情,又要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尽快实现由普通大学生向合格士兵的转变。要根据大学生知识面广、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特点,尽量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5. 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四大优惠政策2020

1、优先征集

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

对参加抗疫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纳入优先征集范围。适用: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新生;

依据:《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485号

2、家庭优待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依据:《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适用: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新生;



(5)河北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为服役时间。初中毕业生直接考入五年制大专院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最后2年计为大专学制时间。

适用:高校毕业生;

依据:《关于大学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定级定衔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务〔2010〕734号

全日制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首次授予士官军衔级别,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

适用:高校毕业生;

6. 大学生新兵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A、 政策优先: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B、保留入学资格:
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
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C、 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D、 资助对象: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E、 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7. 河北省新兵入伍两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河北省新兵入伍两年的补贴标准如下:
一、高中以下学历青年参军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高中以下青年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以市高新区非农户口青年服义务兵役为例,按2013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52360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可达94680元。
2.义务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限额免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4.退役士兵参加全省政法干警面向退役士兵的招录,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当年招录指标数的20%。

二、大学生参军可受的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除可享受普通青年参军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优厚待遇
1. 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以市高新区非农户口青年服义务兵役为例,按2013年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本科生可达97520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可达139840元),专科生可达80940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可达123260元)。
2.在河北省入伍的所有大学生(包括毕业生、在校生、新生)都增发义务兵优待金,即在当地城镇普通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本科生增发100%,专科生增发50%。
3.在河北省内就读的大学生,从学校所在地入伍,可视同在学校所在地就业,退役后可直接在学校所在地落户。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国家和我省针对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考公务员、事业编等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我省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和村官选拔招录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其中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20%),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待招录。
6.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以及面向退役士兵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7.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退兵役士兵自主创业,办理了工商登记,吸纳就业3人以上的,经过一定程序认定后,政府提供2-20万元的无偿扶持资金。
8.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政府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的,政府提供每人10万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给予贴息扶持。
9.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考学升学优惠政策:
(1)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的50%的比例录取。
10.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
11.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
(1)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2)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两年学习毕业后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
(3)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
(5)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8. 在校本科大学生当兵,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在校本科大学生当兵,国家的优惠政策如下:

  1. 服役期间有关政策


(1)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和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

(2)义务兵、士官津补贴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5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期间,津贴600元/月;两年后若选拔为士官,下士津补贴1550元/月,中士津补贴2060元/月,上士津补贴2580元/月,四级军士长津补贴3120元/月,三级军士长津补贴3660元/月,二级军士长津补贴4260元/月,一级军士长津补贴4570元/月。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标准为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

(3)报考军校条件。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士兵考生应当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体格检查标准,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l周岁。

(4)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条件。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提拔为军官:普遇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政治、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标准。

2、退伍后有关政策

(1)退伍补助费。士兵退伍时。均按其服役年限(军龄)发给退伍补助费。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职工、未计领退职费的,按军龄计发退伍补助费;如入伍前系军队编内职工,未领退职费的工龄可与军龄合并计算计发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为:军龄不满3年的,标准为400元;军龄满3年的,标准为600元;军龄满4年的,标准为800元;军龄满5年的,标准为1000元;军龄满6年以上的,标准为1200元。

(2)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城镇退伍义务兵按入伍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所列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

(3)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3、其他优惠政策

(1)择业优惠。义务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服役期视同为工作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严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4)退役后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9. 河北大学生当兵安置政策

原农村入伍的如下六种对象可享受城镇退伍兵的安置待遇
(一)服役期间荣立二内等功(含容二等功)以上和荣获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退伍后补办无效)
(二)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五至八级残疾(原二、三等伤残)军人; (三)入伍前随父母生活同一户口,在服役期间父母迁居城镇为非农户口,退伍后本人要求到父母现住地安置落户,有父母现所在单位和现住地公安机关证明的
(四)入伍前为孤儿或入伍前随父母共同生活,在服役期间父母双亡而孤身一人的; (五)因战牺牲烈士的子女、弟妹经人民武装部批准接枪入伍的
(六)女性义务兵。

10. 现在大学生参军有什么优惠政策

去吧,去吧,部队发善心收养你啊,免得你在社会无事生非。2年后那些比内人绝对会留你的,容即使你不想留,他们也会使出吃奶的力气留你,难得骗个当兵的大学生啊,又过了3年,你要转2级士官了。你不想出钱,因为你第一次没出,但是他们给你句:不出钱,那你滚吧。你想了想,年龄大了,都28了,怎么办,回去什么都不会了。那年的同学现在混的什么都有了,虽然毕业那几年都没找到工作。怎么办呢,退了,哎,回去工作都没。再干几年吧。交完升级费。又是过了3年。31了,怎么办啊,哎,老子继续交费吧。又过了4年。还能交费吗。对不起了,时间到了。滚吧。呵呵,你的军旅过完了。恭喜你啊。35了,就这样,你的一生也就完了。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