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义乌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的补贴政策包括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Ⅱ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教育委员会
教财[1996]101号
1996年12月16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不适用于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初中、小学或其他形式民办初中、小学。
第三条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
第四条
杂费应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必需开支的公用经费中公务费、业务费的一定比例确定。费额要小,要有最高限额。
第五条
杂费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的调整方案,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学生杂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期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对学校接收借读生的条件做出规定。借读费标准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超出规定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第十条
杂费、借读费用为专项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统一管理。义务教育的杂费、借读费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等开支,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杂费、借读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义务教育学校应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对政府批准的收费,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杂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免杂费,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减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Ⅲ 国家对于我们小学生有哪些优惠政策吗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 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希望能帮到你
祝你生活快乐!
Ⅳ 学生证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其他优惠要看人家有没有相关政策,比如去某景点,如果该景点有“持学生证享受X折优惠”的话,你就可以用学生证了
Ⅳ 义务教育学生补贴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所来有学生实施“自两免一补”政策,即: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30%。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的8%。
(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两免一补的界定标准: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Ⅵ 国家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有哪些除了两免一补还有什么
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
“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保障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Ⅶ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可享受哪些免费教育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补助的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专在校寄宿贫困学属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认定为贫困生:1.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3.父母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的;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9.人口较多导致家庭困难的;10.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均可申请
Ⅷ 关于九年义务教育有什么相关政策
义务教育的主要政策在以下几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一)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二)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省(区、市)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区、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地方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二)落实分担责任,强化资金管理。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四)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六)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Ⅸ 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哪些教育惠民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专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属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义务教育“三免两补”: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两补:国家在全省65个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3元/生.天,全年600元/生,同时鼓励其他各县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