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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1-23 00:21:16

1.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资助包括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还有各个学校不同的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多种多样回。
申请助学贷款:学答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多贷6000元,可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申请助学金:新生缺少生活费可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的额度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申请路费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对象:凡今年参加高考,已被大学录取且未获其它资助的“特困家庭”(民政局认定的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的家庭)2014级大学新生。

申请流程:有意者可到各镇街民政办或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领取填写专门的申请表,经过相关程序后,8月8日前交回。

2. 大学生精准扶贫须要怎么办须要些什么手续

具体如下:

根据《高等学校教育精准扶贫惠民政策》

六、办理流程:

新生在秋季入学后,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就读学校盖章认可后,由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技工学校学生向人社部门申请);

同时提交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局将申请学生有关信息报扶贫部门审核比对后,将比对通过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于次年春季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对于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且仍在当期学段就读的贫困学生,只需提交就读学校认可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即予以资助。

七、所需材料及要求:《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扶贫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高等学校教育精准扶贫惠民政策》

四、办理条件及对象:在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县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省外就读学生)。

注:无正式学籍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未在校就读学生不享受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教育精准扶贫相应资助项目。

五、补助标准:(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费

本科:3830元/生·年

专科:3500元/生·年

3. 建档立卡大学生就业国家有没有扶贫政策谢谢

部分地区会有征对贫困大学生定向招聘的基层公益岗位。

4. 建档立卡户上大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不同的学校和地区对于建档立卡户上大学的政策是不同的,以北京吉利学院的优惠政策为例。

北京吉利学院对于贫困考生学习设立了特殊帮扶政策。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考生从接到北京吉利学院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即帮助解除家庭经济和就业困难问题。

学校对8个省的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家庭高考生,免除全额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学校其它奖助政策,学校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毕业后全部推荐到吉利集团或其合作单位就业。

吉利控股集团“吉时雨”精准扶贫项目从2016年启动到2020年,计划投入4—6亿元,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农业扶贫等举措,精准帮扶吉利控股集团旗下子公司所在地河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贵州、四川、浙江等8个省的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家庭脱贫。

(4)扶贫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5. 精准扶贫对大学生有优惠政策吗

没有,
精准扶贫现在主要是中央讲了讲,
各个地方有自己的一套标准

6. 精准扶贫孩子上大学有哪些政策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省级集中安置区申报条件:
一是新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20户以上)。2016年安置区规划在20户至50户以下当年完成建房的,规划在50户以上的当年可完成50户以上建房的,并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扩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50户以上)。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50户以上规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且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配套的安置区。在政策上,国家层面政策,属国定贫困人口(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享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人均7000元的标准补助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发行发地方政府债券、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行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等等。同时,还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补助政策。省上层面政策,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户”搬迁对象每户15000元补助。另省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每人再增加7000元补助。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99户的,20户的补助20万元,以此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200户以上的在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市级层面政策,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50户以上至99户的,给予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鼓励五保户入住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是竣工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补助资金。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
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
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标准:
(1)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特殊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3)住院救助。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4)一次性定额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 困难学生资助。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助。二是义务教育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四是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六是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4.整村推进。农村综合发展的扶贫政策。分期分批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省级重点村实行“部门挂钩、资金扶持、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为重点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继续从有关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中捆绑集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省里对每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帮扶资金30万元以上,期中省财政统筹捆绑资金,每个村20万元;由企业挂钩帮扶的村,企业每年不能低于20万元扶持资金。2015年开始,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全省第四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范围,每年予以每个村2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级重点村采取“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扶贫开发机制,以机关部门为依托,将机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力量集聚到联动村,并对接省上项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个村进行部门挂钩帮扶,市财政每个村每年安排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 扶贫小额信贷。调动信贷资源的扶贫政策。一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使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给予贴息。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确保贫困户贷款贴息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项目业主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二是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由政府为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6. “雨露计划”。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7. 对于贫困大学生,国家给予了那些政策

资助政策形成体系
资助方式多种选择

从今年秋季开始,众多贫困学子的求学之路将更加通畅,这得益于不久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特别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庭是否困难都可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惠及51万名学生,资助面是过去的10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的国家助学金每年能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90%,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该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每人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特别是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如实填写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送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初步估算,全国每年将有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职学子获得资助。

财政投入中央地方分担

经费安排不搞平均分配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将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财政用于助学的投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95亿元,地方财政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

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新的资助政策不搞平均分配,会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同时,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例如,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20%,不是各个地区高校的资助面都是20%,教育部、财政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确定具体比例。

学费宿费5年内禁止提价

资助对象不分公办、民办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制度建设必不可少。绝不允许一面加大助学力度,一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设立收费项目。今后5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如果有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教育部将按照治理乱收费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资助对象不分民办、公办,统一纳入该资助政策体系的范畴。为了使民办学校的学生也能顺利得到资助,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在省一级进行完善。首先,民办学校进入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前提是学校办学资格要获得国家认可,同时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其次,民办学校学生享受新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将来要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以及民办学校学生的录取分数挂钩。

8.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有什么政策补贴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区县)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办理程序:学生和学生家长(任一监护人)同时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签订一份贷款协议,交给区县学生资助中心书面资料(即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复印件和经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就读高中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络平台注册提交电子申请立即办理成功。其他事项由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完成。申请表可在泸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已进入高校在读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下一年可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年·生。
3.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补助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上申报,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批,区县资助中心发放。
4.新生入学资助: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5.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并品学兼优)

9. 精准扶贫本科大学生有5000元补助怎么领呢

据我了解这只是地方政府的一种说法。请咨询当地的学生资助中心(县区教育局)。大学一般是不会有这种补助的,有的话辅导员肯定会及时通知,也不用担心错过。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