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返点和折扣如何在合同中表述
根据你的情况我做了分析,你可以坐观其变,如你所述你是怕陪合同欺诈,内也就是用合同来诈容骗来赢取违约的责任赔偿,所以我认为你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到齐不给你合同所约定的金额你像法院主张权利也不晚,如果你是怕对方根本没有履行能力的话,你可以试试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中止履行你的义务,这是一个双务合同嘛。但是你得有足够的证明,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存在着履行不能的证据。 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承担责任,反而让其得不偿失。或者合同的签订有3,4,5.的情况规定,你的情况属于4的规定,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规定,也就是说,只要你和他签订的合同里内容有1,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利益 2,显失公平;3,重大误解;4,趁人之危。 你享有合同撤销变更的权利。 谨昔刍荛之见,难免有不对的地方, 你择精华。
2.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可以调整吗
这就要看是否通过招投标承揽的业务,如果是中标这样情况的,招投内标文件就是合同的一部分容,更改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更改价格可能会伤害业主利息,这会使业委会不愿意承担这样的压力。所以调价的可能性不大。
若是开发商直接对接的物业公司,则可以与对方沟通协调,因为开发商话语权在握,有一定的调价空间。只要与开发商协调好,调价就没有问题。
3.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约定的税后价格指的是不含税还是含税
税后价格是含税价!
4. 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是什么意思
是多少天内回款,可给与多少个点的折扣
现金折扣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因素内,对于销售企容业,现金折扣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缩短收款时间,减少坏账损失。负作用是减少现金流量,因为折扣部分冲减了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钱就少了。
因此,销售企业都试图将折扣率确定在平衡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的水平之上。一般来说,购货企业若享受这一现金折扣,即意味着购货公司为取得2%的折扣即30 000*2%=600元而准备放弃29 400元在50天内的使用权,相当于承担年息为14.9%=(0.02/0.98*365/50)的利息成本。
一、如果购货公司有闲置资金或能募得年息低于14.9%的闲置资金,则享受此现金折扣有利,二、如果购货公司出现资金短缺现象,而在剩余50天内按照商业利率筹集29400的利息成本或者购货公司利用29400投资其他的机会成本高于14.9%。则购货公司在享受“2%”折扣(即节省600元)的同时,损失更多,可能会放弃此折扣。
5. 合同附件如何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附件在合同中来约自定的办法:与正文的呼应性,内容的翔实性和描述的准确性。合同附件签订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双方都应该签字,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5)合同中约定了优惠价格扩展阅读: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将影响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以及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准确理解条款含义有重要作用。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
合同附件结构特征 不论何类附件,在结构的形成上均有三个特点。与正文的呼应性,内容的翔实性和描述的准确性。不管附件的类别与形式,结构的繁简,它们成立的理由除上述结构特征外,还具有下述特征:行业习惯、合同正文、价格条件。
6. 总价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中条款在不属于合同无效条款情形下、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一般均认定为有效条款,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7.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分别确定其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
2010年,一批存货,100台,成本100万,其中70台是有合同的,售价60万。另外版30台是没权合同的,销售价格是20万。
成本 可变现净值 结论
有合同的 70万 60万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
无合同的 30万 20万 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
2011年,还是同样一批存货,有合同的可变现净值65万。无合同的18万。
成本 可变现净值 结论
有合同的 70万 65万 需转回存货跌价准备5万
无合同的 30万 18万 需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
不能说一个转回5万,一个计提2万,就合并成直接转回3万。
8. 合同价款是一个金额,实际执行金额是有百分比,如何在合同中约定
关键是:实际执行金额是有百分比指的是什么?是单价的变化?还是数量变化而造成的实际结算金额的变化?原因不同,则在合同中的约定不同——
如果是因为前者,也就是价格敏感的商品,那么,合同中的单价作为基础价格,允许单价在结算时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结算;如果是后者,则约定允许交货数量在一定范围内增减,也就是“溢短装”条款。
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的约定即可。
9. 有律师吗 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吗合同中规定是多少合适呢
现在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有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合同有效,保证金条款一般也专是有效的。按照属建设部和财政部的文件,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而且是预留的,也就是说从工程款里直接扣除预留,而不是先由工程承包单位垫交,不过如果合同这么约定的话,也是可以的。
对方不想履行合同,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