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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定金合同上不是优惠价格

发布时间: 2021-01-06 16:58:42

㈠ 我朋友要卖房,双方口头上说好房屋价格后,没有签任何合同或协议,对方给了我朋友一万元定金,现在朋友又

问:我朋友要卖房,双方口头上说好房屋价格后,没有签任何合同或协议,对方给了我朋友一万元定金,现在朋友又不想卖房屋了,对方说定金收了房屋必须得卖,这样叫不叫违约,要不要赔偿违约金,如何赔?在法律上算不算违约?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回答。因此,由于对方收受定金后,没有履行约定义务,你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㈡ 在签订购买房屋合同前定金需交房屋总价的多少

有1W,2W都有,主要看开发商做的定价,这个一般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就是购房人和开发商做的一个购房意向,开发商要给购房人开个收据。

㈢ 大家买房定金合同写的是原价,还是优惠价(成交价)

买房定金合同是写成交价的。

㈣ 买房交定金的时候谈的价格签合同时上面价格变高了当时也没注意该怎么办钱也付

遇到这种不良商人,他是故意设计好的圈套让你上当受骗的。合同也签了,钱也交了。他又是存心想骗你的。那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是吃一堑长一智。就当是花钱买教训咯。

㈤ 何谓定金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二者本质区别在哪里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版的权20%)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订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期限。关于定金,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乙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够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㈥ 签了恒大一房子的认购书,交了2万定金,还没签合同。现在房价下调,还有其他的优惠政策,我能享受吗

你可以要求自己享受该优惠,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就申请退房退认购金,万幸的是你还没有交首付,记住“认购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首先你得弄清楚自己交的是定金还是认购金

㈦ 我的房子卖了,买方只交了定金,就把房子挂在中介出售,定金合同上明确写帮亲友购买的,这算违约吗

请问你是不是不想卖呢?你已经把房子卖了又关心人家拿房子来当什么用途或者出售呢! 很明显买方是炒作房子或者是急需资金转而出售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