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3、对符合大学生自主创业条件的,可以在创业地按照规定申请2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注意的是国家限制行业不在此内;
4、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办小微型企业,其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将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国家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给予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一条龙服务;
6、国家对大学生自制创业提供毕业生落户手续,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办理户口落户;
7、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各地各高校的系列卓越计划以及科教结合协同与人行动计划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会。
看了以上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解读一文是否对创业优惠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最新资讯、政策可以登录深圳问明途官网查看.
Ⅱ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完全抄手册政策关注袭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Ⅲ 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有优惠政策吗
一、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对象包括那些?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根据《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8〕18号)等规定,凡具有本区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 “4050”人员);
(二)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简称残疾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简称低保人员);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简称长期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简称失地农民);
(六)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七)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经乡(镇)公示、审核并登录贵州省劳动就业信息网且签署意见后,再持下列资料到区就业局办理。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应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二)加盖有乡(镇)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所印章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
(三)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持《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持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是指从领取《登记证》之日起,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持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证明;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持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证明和乡(镇)派出所出具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证明;
6、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应出具《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
7、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或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或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证明,或父母持有的《残疾证》,或本人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且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证明,或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证明。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
三、就业服务机构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一)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收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且申请资料完备的,应在申请人居住的村(社区)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就业局办理;
(二)区就业局收到加盖有乡(镇)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印章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首先登录劳动就业信息系统确认,并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就业援助卡”上进行标注,然后通知乡(镇)取回《就业失业登记证》发还给就业困难人员,且告知其妥善保管,不得出租、转让、租借。若有违反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何实施就业援助?
(一)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二)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三)建立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通过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各类就业岗位等措施,及时向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四)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六、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如何管理就业困难人员?
(一)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基础台账,详细记载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技能、接受就业服务、就业愿望、实现就业情况及享受扶持政策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对辖区内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及时受理其认定申请并予以申报认定。对不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或已经就业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台账和数据库。同时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或失业状况,为实施援助提供依据。
(三)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关信息及时输入电脑,待省厅统一建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后及时载入。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跟踪随访,入户调查。对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若出现下列情形的,乡(镇)应按照规定,报区就业局进行注销失业登记。
1、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2、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3、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认定后实现了就业但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
5、从认定之日起,应按要求每季要到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机构接受一次就业指导,连续两次未接受就业指导的。
6、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推荐或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7、经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上岗后,本人无正当理由辞职的。
8、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
9、不应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由区就业局撤销认定,乡(镇)应追收其不应得的各项就业援助补贴资金。
Ⅳ 我国对大学生就业,创新提供了哪些优惠政策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 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
v 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 ( 大专 ) 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 “ 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 ” ,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Ⅳ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2、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3、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4、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Ⅵ 大学毕业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年我国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回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答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创业主要是由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群体组成。现今大学生创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因为大学生属于高级知识人群,并且经过多年的教育往往背负着社会和家庭的种种期望。在现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就业形势却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大学生创业也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就业之外的新兴的现象。
Ⅶ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复生创业完全手制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Ⅷ 高校毕业生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3月17日消息,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820万,再创新高。面对这一庞大的求职大军,近期,从国家到地方层面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开绿灯”。
资料图:“春风行动”招聘会近期在上海举行,图为招聘会现场。
二三线城市频抛橄榄枝 人才争夺愈发激烈
一方面,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另一方面,二三线城市对人才的争夺也愈发激烈。不少城市纷纷抛出包括降低落户门槛、购房优惠等极具诱惑力的橄榄枝,以期留住人才。
例如,成都去年抛出的“蓉漂”计划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按照这一政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以及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还为“蓉漂”安居问题提出了人才公寓、产业新城配套租赁住房和用人单位自建倒班房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的解决方案。为方便外地来蓉应聘的应届毕业生,该市还设置了20余个7天以内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
长沙则对到当地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郑州此前推出了“智汇郑州”人才新政。按照相关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毕业、在郑州市域内落户、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并符合“智汇郑州”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均可申请生活补贴。
其中,新引进落户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3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
南京则为外地高校毕业生提供了面试补贴。按照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外地来宁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去年,武汉市正式公布了涵盖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高效服务等领域的9项政策措施,支持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确保实现“5年留住100万大学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