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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招商優惠政策營業稅免多少

發布時間: 2021-02-15 04:29:17

⑴ 個體工商戶月營業額達到多少才需要繳稅

營業稅和增值稅在達到每月元以上的營業額後就要交稅,而財產行為稅是無論營業額多少都需要交納稅收的,其中包括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1)寧夏招商優惠政策營業稅免多少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參考資料:營業稅-網路

⑵ 寧夏商鋪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寧夏商鋪營業稅按差額的5.6%由賣方繳納。

⑶ 寧夏企業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稅率及營業稅的稅率是多少

25% 個人採取超額累進稅率 營業稅 要看你的營業項目

⑷ 地方政府稅收返還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收緊 地方政府或陷招商困局
「雖然已經收到省財政廳通知,要對於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和規范,但具體清理范圍,截至目前還未明確。」1月28日,甘肅省某縣一位財政局官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 這距離在2014年年底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有月余。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對於《通知》概念理解模糊的不是只有甘肅省,隨後記者分別致電陝西、山西、寧夏等基層財政單位,大多財政單位說不清楚具體清理規范的范圍。
陝西省一位市級財政官員向記者表示:「包括稅收優惠在內的政策一直都是地方招商的 法寶 , 要在短時間內清理在時間上就有些倉促,清理效果當然也會大打折扣。」
而如果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都被取消,同時也填平了那些稅收「窪地」,那麼問題來了:地方政府以後又拿什麼來吸引企業落戶呢?
按照《通知》要求,稅收優惠清理情況需2015年3月底送報財政部再由其送報國務院。
無優惠、難引商
「大型企業的落戶,不僅僅要看你這個地方本身的經濟發展情況,更重要的是看地方政府能夠給予多少優惠政策,如果優惠政策力度不大,即使經濟基礎以及配套設施再完善,這些企業也會另擇他處。」陝西省某市招商局領導向記者表示。
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優惠政策最常見以建立「經濟開發區」或「新區」,給予落戶區內企業減免稅收、給予土地優惠以及其他政策補貼的形式出現。
「雖然曲江文化產業園配套設施極不完善,交通也不便利,但是鑒於文化產業園的優惠政策,自己的企業在2011年6月份還是選擇進駐曲江新區。」曲江文化產業園內的陝西省某文化傳播公司負責人高軍表示。在高軍向記者提供的與曲江管委會簽訂的入園入區協議中顯示:企業可以享受5年的營業稅補貼和3年的房屋補貼。營業稅補貼標准為前3年按其繳納年營業稅的100%給予補貼,後兩年按其繳納年營業額的28%(即曲江財政流程部分)給予補貼。
至於房租補貼,企業需要先行繳納,隨後在第二年給予足額補貼,但是年稅收貢獻至少要達到500元/平方米,也就是說高軍約100平方米的辦公區,繳稅必須達到5萬元才能享受房屋補貼。據高軍介紹辦公區房租為60元/平方米,因此曲江新區每年返還房租約為7.2萬元,這已經高於曲江規定5萬元的稅收貢獻。
然而,爭取企業的優惠在實施過程中卻逐漸成為營商環境的「硬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人力資源研究培訓中心副主任、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秘書長李蘭表示,2013年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專門針對中國2012年的企業經營環境進行了調查。在這項5分制的調查中,企業家對中國經營環境的總體評價為3.05分,屬於一般水平,其中導致這一評價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即由於中國各種形式的稅收優惠過多,導致同一產業的企業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國民待遇。

《通知》中也明確指出,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特定企業及其投資者等,在稅收和財政支出方面實施了優惠政策,雖然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投資增長和產業聚集,但這些稅收等優惠政策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違反我國對外承諾,引發國際貿易摩擦。
有財稅專家向記者表示,全國一般公共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已經超過10萬億元,然而,由於地方稅收等優惠政策原因減少的稅收約2萬億元以上,因此,國務院出台政策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非常必要。
地方賭不會「一刀切」
「沒有優惠,拿什麼來吸引企業落戶?」
當《通知》下發之後,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劉遠志(化名)。作為西北省份某市一位招商局副局長,他長期以來主持招商工作。
劉遠志向記者表示,每年自己都參加陝西舉辦的西洽會和甘肅舉辦的蘭洽會,甚至去南方省市參會,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招商引資。
「在招商的過程中,被企業問及最多的就是你們那裡有什麼樣的優惠政策,企業落戶地方政府會不會配套一定的土地,在財稅方面地方政府有沒有減免政策等。」劉遠志對記者表示,即便上述政策都有,企業還要比較誰的優惠力度比較大。
事實上,在實際執行中,一些稅收優惠的確定並不由稅務部門「經手」。西安市高新區國稅部門一位稅務專管員向記者表示,在西安市高新區內,只要是高新技術產業,都有相應的優惠政策,但具體實施層面並不在稅務部門,而是通過高新區管委會審查之後,按照之前簽署的相關合同對於企業進行返稅,或者其他形式的補貼。
而依據專門稅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稅收管理許可權外,各地區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批准,各部門起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規定具體稅收優惠政策。」
「相比以往稅收清理由稅務部門主導,此次《通知》由國務院下發,通知財政部具體部署,而且清理范圍較廣。如果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那麼,所有地方政府和企業之前所簽署的優惠政策協議,現在看來基本上都違背上述原則。」一位研究財稅的律師向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可能需和企業重新簽署相關協議。
長期以來稅收優惠政策被地方政府視為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然而全面清理之後,這個手段自然也就失效了,那麼地方政府究竟靠什麼來吸引企業投資落戶?這可能是大多地方政府要面對的問題。
因此,劉志遠認為,國家並不會對地方政府所有的優惠政策「一刀切」,而是區分情況,分類處理。

據劉志遠提供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該省份自2014年12月1日起對違法違規的優惠政策一律停止執行,並發布文件予以廢止;對沒有法律法規阻礙的優惠政策,若需保留,可在充分說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的基礎上暫時繼續執行,待省政府報財政部審核匯總後專題請示國務院,再依據國務院審定的處理意見執行。
對此,上述財稅律師表示, 在說明理由的情況下保留部分優惠政策,可能正是鑒於地方招商企業的壓力。
「假如地方政府嚴格按照國務院《通知》,對已經簽有協議或合同的企業停止財稅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造成企業損失嚴重的,企業有可能會依照相關的協議條文將地方政府訴諸法律。」該財稅律師亦稱。

本文來源:中國經營報 2015-01-31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⑸ 小微企業是不是有營業稅不滿三萬即免稅的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版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一條規定,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第四條規定,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同時廢止。
因此,小微企業從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月銷售額不足三萬元免稅政策;此優惠政策只適用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不適用。

⑹ 新開業企業如何獲取優惠政策、稅收減免或政府扶持

(一)高新技術產業
1、企業所得稅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減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規定條件的企業。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2)企業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3)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抵扣資格備案:①經有權部門批准認定的創業投資企業證書或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②被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③投資合同、協議及實投資金驗資證明(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④被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未上市的聲明;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備案:①經有權部門批准認定的創業投資企業證書或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②被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③投資合同、協議及實投資金驗資證明(加蓋公章的復印件);④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備案明細表;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經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合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和認定登記表(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實際發生的技術性收入明細表;項目所得核算情況聲明;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5)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可以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理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納稅人自行計算減免稅。
(6)示範區內的創新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2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
(7)企業在示範區內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當前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以及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專門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以及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研發成果的論證、鑒定、評審、驗收費用。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1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
2、營業稅
(1)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單位和個人簽訂技術合同後,按照《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稅備查申報資料清單》,攜帶所需資料到主管稅務所辦理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稅備查申報手續。資料清單列舉的資料中,除《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稅業務內容簡要說明》和授權委託書必須為原件外,其餘資料可使用復印件,且須加蓋公章。復印件內容必須與原件內容一致,並在顯著位置加以標注。對持有《受理備案通知書》的單位和個人,應於取得該項技術交易收入的次月月終前,按照《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稅備查數據資料清單》所列資料,填報《技術交易免徵營業稅備查數據表》,連同結算發票或其他合法結算收入證明復印件,一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2)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增減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孵化服務」是指為孵化企業提供的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代理業」、「租賃業」和「其他服務業」中的咨詢和技術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1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3)國家大學科技園是以具有較強科研實力的大學為依託,將大學的綜合智力資源優勢與其他社會優勢資源相組合,為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產學研結合提供支撐的平台和服務的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孵化服務」是指為孵化企業提供的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代理業」、「租賃業」和「其他服務業」中的咨詢和技術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文件依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7]2332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3、個人所得稅
(1)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審核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833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將職務科技轉化為股份、投資比例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或者獲獎人員,應在授(獲)獎後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認定書》、技術成果價值評估報告和確認書,以及獎勵的其他相關詳細資料。
(2)對示範區內科技創新創業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3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
4、地方各稅
(1)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園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0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2)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1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減免稅備案表;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三)節能環保產業
企業所得稅
1、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實施。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有關部門認定的項目證明資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取得第一筆收入的相關證明資料,如收款證明、發票存根聯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項目所得核算情況聲明;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2、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稅額抵勉是指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抵免資格備案:購買專用設備發票及清單(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專用設備固定資產使用卡片或專用設備固定資產明細帳(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專用設備屬於《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聲明、專用設備使用情況聲明;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抵免稅額備案:購買專用設備發票及清單(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專用設備固定資產使用卡片或專用設備固定資產明細帳(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企業購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額備案明細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3、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且原材料占生產產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於目錄規定的標准,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待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按減90%計入收入總額。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7號)。
操作流程:上述減免稅項目需要備案。納稅人應在匯算清繳期內,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備案資料,報送資料包括:有效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結果的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企業實際資源綜合利用情況(包括綜合利用的資源、技術標准、產品名稱等)、分別核算資源綜合利用收入的聲明;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⑺ 新政策,營業稅(2年撤免)是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已經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6號
發布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第二條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納稅人經營娛樂業具體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本條例規定的幅度內決定。
第三條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的應當繳納營業稅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統稱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營業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納稅人按照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扣除有關項目,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該項目金額不得扣除。
第七條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營業額。
第八條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七)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九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十條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徵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第十二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營業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第十三條營業稅由稅務機關徵收。
第十四條營業稅納稅地點: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築業勞務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納稅人轉讓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銷售、出租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第十五條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營業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 稅率
一、交通運輸業 3%
二、建築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5%-20%
七、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5%
九、銷售不動產 5%

⑻ 關於營業稅減免

應屆畢業生可以免1年營業稅

⑼ 小微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版核定征權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四、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予以扣減。

⑽ 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1)對單位和復個人(包括外商制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營業稅。
(3)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位或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建築業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4)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委託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債券買賣業務取得的差價收入免徵營業稅。
(5)企業集團或集團內的核心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集團)委託企業集團所屬財務公司代理統借統還貸款業務,從財務公司取得的用於歸還金融機構的利息不徵收營業稅;財務公司承擔此項統借統還委託貸款業務,從貸款企業收取貸款利息不代扣代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