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國家對農村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家庭經營要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發展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擴大國有林場和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國有農場體制改革。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
(二)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繼續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耕地實行先補後占,不得跨省區市進行占補平衡。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權利。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所節約的土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調劑為建設用地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納入年度建設用地計劃,並優先滿足集體建設用地。改革征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准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規范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健全農業投入保障制度,調整財政支出、固定資產投資、信貸投放結構,保證各級財政對農業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大幅度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等公益性建設項目,逐步取消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拓寬農業投入來源渠道,整合投資項目,加強投資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健全農業補貼制度,擴大范圍,提高標准,完善辦法,特別要支持增糧增收,逐年較大幅度增加農民種糧補貼。完善與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掛鉤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農產品(14.49,-0.04,-0.28%)價格保護制度,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體系,穩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改善其他主要農產品價格保護辦法,充實主要農產品儲備,優化農產品進出口和吞吐調節機制,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完善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比價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對增產增收的促進作用。健全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制度,形成有利於保護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濕地等自然資源和農業物種資源的激勵機制。
(四)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放寬農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綜合運用財稅杠桿和貨幣政策工具,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各類金融機構都要積極支持農村改革發展。堅持農業銀行為農服務的方向,強化職能、落實責任,穩定和發展農村服務網路。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支持。擴大郵政儲蓄銀行涉農業務范圍。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改善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保持縣(市)社法人地位穩定,發揮為農民服務主力軍作用。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加強監管,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
(五)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盡快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統籌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合理安排市縣域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村落分布、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統籌城鄉產業發展,優化農村產業結構,發展農村服務業和鄉鎮企業,引導城市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生產要素向農村流動。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事業水平,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民有序外出就業,鼓勵農民就近轉移就業,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逐步實現農民工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農民工勞動條件,保障生產安全,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盡快制定和實施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統籌城鄉社會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增加對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促進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增強縣域經濟活力和實力。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優先將農業大縣納入改革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的體制。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發揮好大中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依法賦予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小城鎮相應行政管理許可權,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互促共進機制。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
(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科學制定鄉鎮村莊建設規劃。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五年內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確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實現鄉鎮通油(水泥)路,進而普遍實現行政村通油(水泥)路,逐步形成城鄉公交資源相互銜接、方便快捷的客運網路。推進農村能源建設,擴大電網供電人口覆蓋率,推廣沼氣、秸稈利用、小水電、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形成清潔、經濟的農村能源體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快改水、改廚、改廁、改圈,開展垃圾集中處理,不斷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推進廣電網、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積極發揮信息化為農服務作用。發展農村郵政服務。健全農村公共設施維護機制,提高綜合利用效能。
(七)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行新的扶貧標准,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把盡快穩定解決扶貧對象溫飽並實現脫貧致富作為新階段扶貧開發的首要任務。重點提高農村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對沒有勞動力或勞動能力喪失的貧困人口實行社會救助。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扶持力度。繼續開展黨政機關定點扶貧和東西扶貧協作,充分發揮企業、學校、科研院所、軍隊和社會各界在扶貧開發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反貧困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⑵ 國家對村集體企業有何優惠政策
(一)、資金信貸:國發(1993)10號文件《關於促進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發展的決定》規定: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各地可以建立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國發(1992)19號文《關於批轉農業部",關於推動鄉鎮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報告「的通知》規定:各級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資金支持發展鄉鎮企業。中發[1997]8號文件規定:鼓勵和重點扶持經濟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鄉鎮企業,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專項貸款東西合作示範項目貼息貸款、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企業貼息貸款及扶貧開發貸款等,都要及時足額到位,並逐步有所增力;各銀行、信用社和其它非銀行金融組織要按照」區別對待,擇優扶持,效益優先「的原貝則,積極支持鄉鎮企業的發展,逐年增力信貸投入;各級政府每年應安排一定數額的財政周轉金,重點扶持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出口創匯和農副產品加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鼓勵和支持各級人民政府建立鄉鎮企業發展基金。
(二)、稅收:中發(1995)6號文件規定:從1995年起,國家不再對鄉鎮企業徵收'交通能源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繼續執行國務院關於對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免徵固定資產方向調節稅的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28號文件)規定:鄉鎮企業按應繳所得稅額減征10%,用於補農建農和補助農村社會性開支;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鄉鎮企業,可在3年內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並享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鄉鎮企業東西合作示範工程示範項目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但不得短於以下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鄉鎮企業東西合作示範工程示範項目為新辦並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以減征企業所得稅3年。中發[1997]8號文件規定:對於國家規定扶持鄉鎮企業或適用於鄉鎮企業的各項稅收減免政策,都要切實兌現。鄉鎮企業用於補農建農和補助農村社會性的開支,在應繳所得稅額中相應減征。中西部地區的鄉鎮企業,只要產品質量高,銷路好,又有治理污染和保護資源、環境的可靠措施,不受項目規模大小限制,均可免徵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鄉鎮企業,可在3年內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並享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
(三)、技術改造:國發(1992)19號文件規定:加快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對鄉鎮企業集體骨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偏低的,可以適當提高。要把鄉村集體骨幹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新產品開發項目、科技開發項目,列入各級有關部門的技改、科技和新產品開發計劃;國發(1993)10號文件規定:允許多鎮企業從銷售收入中提取:1%作為企業技改和新產品開發資金;中發(1995)6號文件規定:允許鄉鎮企業從成本中據實列支用於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的費用。中發[1997]8號文件規定:對鄉鎮企業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科技開發項目,有關部門要給予必要的支持。要逐步加大對農副產品加工、農用工業、出口創匯和符合條件的大中型鄉鎮企業的貸款和投資支持力度。新產品開發和科技開發所需資金按規定據實列。可按國家有關規定適當提高鄉鎮企業固定資產年折舊率。鄉鎮企業要」加大科技資金投入,加快科技進步步伐。
(四)、人才職稱:國發(1987)6號、8號文件規定:放活科研院所,放活科技人員,允許其與鄉鎮企業進行聯合,科技人員可以到鄉鎮企業工作。國發(1993)19號文件規定:鄉鎮企業是大中專畢業生最能大顯身手的場所之一。國家教育部門要鼓勵大中專生畢業生到鄉鎮企業就職,對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凡是能到鄉鎮企業工作的,要繼續保留國家幹部身份,行政關系保存在縣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免除見習期,其工資在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由企業自行確定。為了提高鄉鎮企業的整體素質各有關大中專院校要為鄉鎮企業定向培養人才,並列入各級教育部門的計劃;有條件的大專院校,要增加適用於鄉鎮企業的專業;通過職業教育,不斷擴大鄉鎮企業的人才後備資源
⑶ 國家對農村的政策有哪些
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
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盡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條件的合作社承擔國家涉農項目的具體辦法。
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發展農產品加工,讓農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
中央和地方財政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對農戶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基地建設、質量檢測。鼓勵龍頭企業在財政支持下參與擔保體系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幫助龍頭企業解決貸款難問題。
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盡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設、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
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農民工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相關就業政策支持范圍。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
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權益,對生活無著的返鄉農民工要提供臨時救助或納入農村低保。同時,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拓展農村非農就業空間,鼓勵農民就近就地創業。
(3)國家對村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惠農政策補貼
農業部發布《2014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支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措施》,50項政策涵蓋種糧直補、農機補貼、產糧大縣獎勵等多項支農惠農政策,其中僅種糧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農機補貼等四項補貼資金規模達到1600億。
以2014年明確的資金數和2013年基數統計,四項對農民的補貼金額為1638億元。除了對農民直補,中央財政每年會對產糧產油大縣實施獎勵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320億元,今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獎勵力度,對產豬大縣的補貼預計也會達到2013年35億的規模。僅以上這幾項資金,就達到2000億的規模。
根據公開資料,我國用於農業補貼的資金從2002年的1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2000多億元規模,隨著各種補貼政策的完善,補貼資金還會進一步增長。
參考資料:惠農政策-網路
⑷ 國家對農村戶口有什麼優惠政策
現在的農村戶口往往比城市戶口更有些優勢 因為國家對農村的扶植越來越大 而且可以有自己的地 現在農業稅也沒有了 農村戶口就可以有自己的地 什麼汽車下鄉 家電下鄉 對農民的優惠政策越來越大 農村戶口沒什麼不好的 汽車下鄉,農機下鄉
符合條件的用戶
買下鄉的款才能
享受10%的補貼 稅少一些政府還補貼 有財政補貼。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國家會給你解決一部分的資金補貼。 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待遇,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以戶主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戶口簿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三)夫妻一方為外地農業戶口,須提供結婚證和戶口遷移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戶口證明;
(四)夫妻離婚的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判決(調解)書;
(五)屬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
(六)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應當出具醫院的診斷證明;
(七)民政部門認為須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要求有關單位或組織出具收入等情況證明的,有關單位或組織應在5日內如實提供。
村民委員會在接到低保申請及有關材料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等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確定對象並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調查,並由村民委員會張第二榜公示,同時上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
縣區民政部門自接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手續。經縣區民政部門抽查和審定,並將其家庭成員、家庭收入、人均補助差額等情況在其居住地以戶為單位張第三榜公示,接受村民監督。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發給河南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報市民政部門備案。
村民委員會成立農村低保民主評議小組,對農村低保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小組成員經民主推選產生,一般應為村組幹部、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應設立固定的農村低保公示欄。 本報6日訊從6日開始,人均年收入低於683元的農村困難群眾,就可以向村委會提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書面申請了。這是記者從6日召開的全省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動員大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報流程是: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村民向所在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接到申請後進行家庭收入入戶調查,初步認定符合標准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評議並將申請名單進行張榜公示5到10天,無異議的上報到鄉鎮民政部門,鄉鎮民政部門負責人下到申請人所在村進行復查核對,通過審查由鄉鎮民政部門上報到縣民政局審批,符合資格的人員名單再次在所在村進行為期5到10天的公示,無異議的領取相關證明,每季度到農村信用聯社領取低保金。
申報過程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指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嚴格規范,又要從農村實際出發,採取簡便易行的方法。
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
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
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 返鄉農民工領取《返鄉農民工優惠證》後,可以憑證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從事第二、三產業成功創業,或從事一定規模的種植業、養殖業,可以獲得一次性的創業補貼。在其創辦的企業中,但凡吸納返鄉農民工就業的,也可以獲得一次性的就業補貼。此外,返鄉農民工還沒有實現就業的,可以獲得政府部門給予的創業就業培訓補貼等。
辦理《返鄉農民工優惠證》後,返鄉農民工應履行三個義務:一是主動參加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二是主動求職,積極應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的就業崗位;三是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持聯系,如實報告就業狀況。
據介紹,《返鄉農民工優惠證》發放的對象,主要是具有柳州農村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在2008年下半年以後返回原籍、目前還沒有就業的外出務工農村勞動者。要享受政府給予的這些政策,返鄉農民工需要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村委會證明、村委會公示材料、在外務工的有關證明材料之一(包括勞動合同、工資單、工作牌、計生證等),以及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張,前往戶口所在地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辦理,有關經辦機構將在指定的期限內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頒發該優惠證。 廣東本省農民工返鄉創業,可按程序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提供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貸款。廣東省2009年2月2日正式公布了關於農民工創業的政策,鼓勵對農民工創業。
根據新政策,就業困難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
在農民工創業稅費優惠方面,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創辦注冊資本(金)10萬元以下的企業,或設立個體工商戶,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兩年內免收工商登記費、減免其他各項行政性收費,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的除外。
對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以及農民在集貿市場或地方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於工商登記,免收各項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而且,農民工開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登記不收費、處罰不罰款」的政策。
根據新政策,農民工創業從事下列服務的可免徵營業稅:(1)創辦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服務,喪葬服務;(2)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3)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 土地方面農民辦企業有優惠政策有稅收優惠及享受最長期限為3年的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直到期滿為止。
農民購買農用車有優惠政策購車成本將降低5%-10%
凡戶籍在重慶市的農村居民,在重慶市城鎮首次購買一套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購房單價,主城11區在重慶市國土房管部門公布的市場均價以下;遠郊區縣在當地市場均價以下,免徵契稅。超過均價50%,則不享受該優惠政策,其超出部分,按現行政策徵收契稅。據《重慶市財政局關於農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契稅優惠政策的補充通知》渝財農稅〔2008〕9號文件,農村居民所購房屋單價,超過當地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平均交易價格50%以內的,其超出部分按現行政策徵收契稅,超出均價50%以上的不享受農民購房契稅優惠。 國家對農村戶口優惠政策,有太多太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