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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用來填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2-07 19:01:01

㈠ 稅收優惠明細表怎麼填是否是針對稅收優惠納稅人填列的

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版規定:根據《中權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填報納稅人本納稅年度發生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減免所得、減免稅、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抵免稅額。
因此,如果貴公司有:「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減免所得、減免稅、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抵免稅額」稅收優惠項目的必須填報,一項都沒有得可以不填報。

㈡ 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為什麼是灰色的填不上數字

此表適用於享受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優惠的納稅人填報。
說明不適合你們的

㈢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明細表怎麼填

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於實行查帳徵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填報。
二、填報依據和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填報本納稅年度發生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減免所得額、減免稅和抵免稅額。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免稅收入
1.第2行「國債利息收入」:填報納稅人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第3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填報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另一居民企業所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3.第4行「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填報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從事營利性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第5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免稅收入稅收優惠政策。
(二)減計收入
1.第7行「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填報納稅人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內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非國家限定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本行填報政策規定減計10%收入的部分。
2.第8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減計收入稅收優惠政策。
(三)加計扣除額合計
1.第10行「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填報納稅人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的金額。
2.第11行「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填報納稅人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額。
3.第12行「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支付的工資」: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就業人員支付工資優惠政策。
4.第13行「其他」:填報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四)減免所得額合計
1.第16行「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填報納稅人種植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取得的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2.第17行「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填報納稅人從事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3.第18行「中葯材的種植」:填報納稅人從事中葯材的種植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4.第19行「林木的培育和種植」:填報納稅人從事林木的培育和種植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5.第20行「牲畜、家禽的飼養」:填報納稅人從事牲畜、家禽的飼養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6.第21行「林產品的採集」:填報納稅人從事採集林產品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7.第22行「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填報納稅人從事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免徵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8.第23行「遠洋捕撈」:填報納稅人從事遠洋捕撈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所得額。
9.第24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免稅所得稅收優惠政策。
10.第26行「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填報納稅人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種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11.第27行「海水養殖、內陸養殖」:填報納稅人從事海水養殖、內陸養殖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項目的所得額。
12.第28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減稅所得稅收優惠政策。
13.第29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填報納稅人從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不包括企業承包經營、承包建設和內部自建自用該項目的所得。
14.第30行「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填報納稅人從事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所得。
15.第31行「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填報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6.第32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五)減免稅合計
1.第34行「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填報納稅人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稅率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2.第35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填報納稅人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稅額。
3.第36行「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填報納稅人經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減征或者免徵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4.第37行「過渡期稅收優惠」:填報納稅人符合國務院規定以及經國務院批准給予過渡期稅收優惠政策。
5.第38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六)、第39行「創業投資企業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
填報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七)抵免所得稅額合計
1.第41-43行,填報納稅人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2.第44行「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八)減免稅附列資料
1.第45行「企業從業人數」項目,填報納稅人全年平均從業人員,按照納稅人年初和年末的從業人員平均計算,用於判斷是否為稅收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2.第46行「資產總額」項目,填報納稅人全年資產總額平均數,按照納稅人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用於判斷是否為稅收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3.第47行「所屬行業(工業企業其他企業)」項目,填報納稅人所屬的行業,用於判斷是否為稅收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四、表內及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行=第2+3+4+5行。
2.第6行=第7+8行。
3.第9行=第10+11+12+13行。
4.第14行=第15+25+29+30+31+32行。
5.第15行=第16至24行合計。
6.第25行=第26+27+28行。
7.第33行=第34+35+36+37+38行。
8.第40行=第41+42+43+44行。
(二)表間關系
1.第1行=附表三第15行第4列=主表第17行;
2.第6行=附表三第16行第4列=主表第18行;
3.第9行=附表三第39行第4列=主表第20行;
4.第14行=附表三第17行第4列=主表第19行;
5.第39行=附表三第18行第4列;
6.第33行=主表第28行;
7.第40行=主表第29行。

㈣ 匯算清繳上報時,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前五年度0必須=本年度的前五年度2011是什麼意

這個原因,我也遇到正好今天解決了。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這張表不管有沒有都要填,數據默認是0,只需要年度2011、2012、2013、2014、2015填上,就可以提交了。

㈤ 企業所得稅年報表怎麼填,企業所得稅年報表怎麼填帖子問答

收入明細表。根據利潤表本年累計數分項填寫,沒營業收入,投資收內益的話,就全填容寫0。成本費用明細表。一項項填寫即可,營業外支出要分拆,根據實際分類填寫。納稅調整項目表。這個很關鍵,按照賬目一項項填寫,具體參考所得稅法暫行條例,需要調增的就調增。不需要就如實填寫。很多事要先填寫後面的附表的,就先填附表。稅收優惠明細表。如果沒有稅收優惠項目,前面都是0,把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和所屬行業填寫一下即可。境外所得稅抵免。基本都是0。以公允價值計量資產納稅調整表。基本都是0。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調整表。有的話就按實際填寫。沒的話就是0。折舊攤銷。注意折舊的年限不要低於稅法要求,否則調增,要對固定資產分類再填表。其它的表格。都不是很重要。基本都是0,認真填寫一下即可。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㈥ 企業所得稅A類申報表怎麼填寫呢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表體項目
本表是在納稅人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等金額後計算出「納稅調整後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包括收入類、扣除類、資產類等差異)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集中填報。
本表包括利潤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附列資料四個部分。
1.「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口徑計算填報。實行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分行業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收入支出表;實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業務活動表;實行其他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根據本表項目進行分析填報。
2.「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項目,除根據主表邏輯關系計算的外,通過附表相應欄次填報。
(二)行次說明
第1-13行參照企業會計准則利潤表的說明編寫。
1.第1行「營業收入」: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2.第2行「營業成本」項目: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3.第3行「營業稅金及附加」:填報納稅人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本行根據納稅人相關會計科目填報。納稅人在其他會計科目核算的本行不得重復填報。
4.第4行「銷售費用」:填報納稅人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銷售費用」填報。
5.第5行「管理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管理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管理費用」填報。
6.第6行「財務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發生的籌資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財務費用」填報。
7.第7行「資產減值損失」:填報納稅人計提各項資產准備發生的減值損失。本行根據企業「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上的數額填報。實行其他會計准則等的比照填報。
8.第8行「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填報納稅人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和套期業務中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本行根據企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數額填報。(損失以「-」號填列)
9.第9行「投資收益」:填報納稅人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確認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根據企業「投資收益」科目的數額計算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納稅人根據「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資收益金額分析填報(損失以「-」號填列)。實行其他會計准則等的比照填報。
10.第10行「營業利潤」:填報納稅人當期的營業利潤。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1.第11行「營業外收入」:填報納稅人取得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2.第12行「營業外支出」: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3.第13行「利潤總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利潤總額。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報納稅人發生的分國(地區)別取得的境外稅後所得計入利潤總額的金額。填報《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第14列減去第11列的差額。
15.第15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本行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增金額」列填報。
16.第16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本行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減金額」列填報。
17.第17行「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填報屬於稅法規定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金額。本行通過《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填報。
18.第18行「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選擇用境外所得抵減境內虧損的數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19.第19行「納稅調整後所得」:填報納稅人經過納稅調整、稅收優惠、境外所得計算後的所得額。
20.第20行「所得減免」:填報屬於稅法規定所得減免金額。本行通過《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填報,本行<0時,填寫負數。
21.第21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根據稅法規定應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通過《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填報。
22.第22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的數額,本行根據《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填報。
23.第23行「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於本表第19-20-21-22行計算結果。本行不得為負數。本表第19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順序計算結果本行為負數,本行金額填零。
24.第24行「稅率」:填報稅法規定的稅率25%。
25.第25行「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3×24行。
26.第26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實際減免的企業所得稅額。本行通過《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填報。
27.第27行「抵免所得稅額」:填報企業當年的應納所得稅額中抵免的金額。本行通過《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填報。
28.第28行「應納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5-26-27行。
29.第29行「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0.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應繳納並實際繳納(包括視同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款(准予抵免稅款)。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1.第31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8+29-30行。
32.第32行「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本納稅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計預繳的所得稅額,包括按照稅法規定的特定業務已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所得稅額。
33.第33行「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應補(退)的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31-32行。
34.第34行「總機構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在總機構所在地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5.第35行「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6.第36行「總機構主體生產經營部門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所屬的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部門按照稅收規定應分攤的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7.第37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填報納稅人以前納稅年度匯算清繳多繳的稅款尚未辦理退稅、並在本納稅年度抵繳的所得稅額。
38.第38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在本年入庫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以前納稅年度應繳未繳在本納稅年度入庫所得稅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13行=第10+11-12行。
3.第19行=第13-14+15-16-17+18行。
4.第23行=第19-20-21-22行。
5.第25行=第23×24行。
6.第28行=第25-26-27行。
7.第31行=第28+29-30行。
8.第33行=第31-32行。
(二)表間關系
1.第1行=表A101010第1行或表A101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2+3+4+5+6行或表A103000第11+12+13+14+15行。
2.第2行=表A102010第1行或表A102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19+20+21+22行或表A103000第25+26+27行。
3.第4行=表A104000第25行第1列。
4.第5行=表A104000第25行第3列。
5.第6行=表A104000第25行第5列。
6.第11行=表A101010第16行或表A101020第35行或表A103000第9行或第17行。
7.第12行=表A102010第16行或表A102020第33行或表A103000第23行或第28行。
8.第14行=表A108010第10行第14列-第11列。
9.第15行=表A105000第43行第3列。
10.第16行=表A105000第43行第4列。
11.第17行=表A107010第27行。
12.第18行=表A108000第10行第6列。(當本表第13-14+15-16-17行≥0時,本行=0)。
13.第20行=表A107020第40行第7列。
14.第21行=表A107030第7行。
15.第22行=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
16.第26行=表A107040第29行。
17.第27行=表A107050第7行第11列。
18.第29行=表A108000第10行第9列。
19.第30行=表A108000第10行第19列。
20.第34行=表A109000第12+16行。
21.第35行=表A109000第13行。
22.第36行=表A109000第15行。

㈦ 2014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怎麼填

你這屬於虧損不交稅,不是減免稅。匯繳的時候如果調整後還是虧損無需繳納,也無需賬務處理

㈧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表如何填寫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一)表體項目

本表是在納稅人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等金額後計算出「納稅調整後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包括收入類、扣除類、資產類等差異)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集中填報。

本表包括利潤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附列資料四個部分。

1.「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口徑計算填報。實行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分行業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收入支出表;實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業務活動表;實行其他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根據本表項目進行分析填報。

2.「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項目,除根據主表邏輯關系計算的外,通過附表相應欄次填報。

(二)行次說明

第1-13行參照企業會計准則利潤表的說明編寫。

1.第1行「營業收入」: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2.第2行「營業成本」項目: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3.第3行「營業稅金及附加」:填報納稅人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本行根據納稅人相關會計科目填報。納稅人在其他會計科目核算的本行不得重復填報。

4.第4行「銷售費用」:填報納稅人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銷售費用」填報。

5.第5行「管理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管理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管理費用」填報。

6.第6行「財務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發生的籌資費用。本行通過《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財務費用」填報。

7.第7行「資產減值損失」:填報納稅人計提各項資產准備發生的減值損失。本行根據企業「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上的數額填報。實行其他會計准則等的比照填報。

8.第8行「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填報納稅人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和套期業務中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本行根據企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數額填報。(損失以「-」號填列)

9.第9行「投資收益」:填報納稅人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確認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根據企業「投資收益」科目的數額計算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的納稅人根據「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資收益金額分析填報(損失以「-」號填列)。實行其他會計准則等的比照填報。

10.第10行「營業利潤」:填報納稅人當期的營業利潤。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1.第11行「營業外收入」:填報納稅人取得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2.第12行「營業外支出」: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通過《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通過《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通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3.第13行「利潤總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利潤總額。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報納稅人發生的分國(地區)別取得的境外稅後所得計入利潤總額的金額。填報《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第14列減去第11列的差額。

15.第15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本行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增金額」列填報。

16.第16行「納稅調整減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本行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減金額」列填報。

17.第17行「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填報屬於稅法規定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金額。本行通過《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填報。

18.第18行「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選擇用境外所得抵減境內虧損的數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19.第19行「納稅調整後所得」:填報納稅人經過納稅調整、稅收優惠、境外所得計算後的所得額。

20.第20行「所得減免」:填報屬於稅法規定所得減免金額。本行通過《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填報,本行<0時,填寫負數。

21.第21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根據稅法規定應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通過《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填報。

22.第22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的數額,本行根據《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填報。

23.第23行「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於本表第19-20-21-22行計算結果。本行不得為負數。本表第19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順序計算結果本行為負數,本行金額填零。

24.第24行「稅率」:填報稅法規定的稅率25%。

25.第25行「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3×24行。

26.第26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實際減免的企業所得稅額。本行通過《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填報。

27.第27行「抵免所得稅額」:填報企業當年的應納所得稅額中抵免的金額。本行通過《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填報。

28.第28行「應納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5-26-27行。

29.第29行「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0.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應繳納並實際繳納(包括視同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款(准予抵免稅款)。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1.第31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28+29-30行。

32.第32行「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本納稅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計預繳的所得稅額,包括按照稅法規定的特定業務已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所得稅額。

33.第33行「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應補(退)的所得稅額。金額等於本表第31-32行。

34.第34行「總機構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在總機構所在地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5.第35行「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6.第36行「總機構主體生產經營部門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所屬的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部門按照稅收規定應分攤的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7.第37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填報納稅人以前納稅年度匯算清繳多繳的稅款尚未辦理退稅、並在本納稅年度抵繳的所得稅額。

38.第38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在本年入庫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以前納稅年度應繳未繳在本納稅年度入庫所得稅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0行=第1-2-3-4-5-6-7+8+9行。

2.第13行=第10+11-12行。

3.第19行=第13-14+15-16-17+18行。

4.第23行=第19-20-21-22行。

5.第25行=第23×24行。

6.第28行=第25-26-27行。

7.第31行=第28+29-30行。

8.第33行=第31-32行。

(二)表間關系

1.第1行=表A101010第1行或表A101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2+3+4+5+6行或表A103000第11+12+13+14+15行。

2.第2行=表A102010第1行或表A102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19+20+21+22行或表A103000第25+26+27行。

3.第4行=表A104000第25行第1列。

4.第5行=表A104000第25行第3列。

5.第6行=表A104000第25行第5列。

6.第11行=表A101010第16行或表A101020第35行或表A103000第9行或第17行。

7.第12行=表A102010第16行或表A102020第33行或表A103000第23行或第28行。

8.第14行=表A108010第10行第14列-第11列。

9.第15行=表A105000第43行第3列。

10.第16行=表A105000第43行第4列。

11.第17行=表A107010第27行。

12.第18行=表A108000第10行第6列。(當本表第13-14+15-16-17行≥0時,本行=0)。

13.第20行=表A107020第40行第7列。

14.第21行=表A107030第7行。

15.第22行=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

16.第26行=表A107040第29行。

17.第27行=表A107050第7行第11列。

18.第29行=表A108000第10行第9列。

19.第30行=表A108000第10行第19列。

20.第34行=表A109000第12+16行。

21.第35行=表A109000第13行。

22.第36行=表A109000第15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