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對精神病人殘疾人有什麼補助嗎
一、貧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醫療救助:對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民政部門按程序應保盡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城市低保金,並視困難程度予以分類施保救助。對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從城市醫療救助金中解決一定金額的醫前救助卡,用於平時購葯維持治療;對嚴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療的,按城市醫療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額的住院救助。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納入農村低保。納入農村低保的可按農村低保補差標准全額進行補助。對農村精神病患者,農村醫前救助每年可從農村醫療救助金中酌情解決100—200元的醫前救助卡,用於在就近衛生院或衛生室購葯維持治療;病情嚴重者需入院治療的,通過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報銷後再予以二次救助。
二、貧困精神病患者就醫的優惠政策對2008年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醫院治療精神病年門診費用超過1000元的,新合辦繼續執行一年定額補助200元的政策。對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者,新合報銷比例提高到70%。具體事宜可到你所在鄉鎮民政辦咨詢。
發達地區可以再次基礎上提高補助標准。
補助對象條件需同時具備:
1、持有殘疾人證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療服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證或者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診斷證明和服葯發票。補助標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葯物治療費用補助。
『貳』 國家對精神病患者有什麼政策
國家對精神病患者有以下方面的政策:
1、可享受殘疾人待遇,個人營業或家人經商可免稅。
2、家庭貧困戶還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的民政有困難補助。
3、可免費服用傳統、常規的抗精神類西葯,但需要辦理「殘疾證」。
4、對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者,新合報銷比例提高到70%。
【貧困精神病患者的扶助】
1、貧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醫療救助對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民政部門按程序應保盡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城市低保金,並視困難程度予以分類施保救助。
2、對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從城市醫療救助金中解決一定金額的醫前救助卡,用於平時購葯維持治療;對嚴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療的,按城市醫療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額的住院救助。
【農村精神病患者的扶助】
1、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納入農村低保,按農村低保補差標准全額進行補助。
2、農村精神病患者,農村醫前救助每年可從農村醫療救助金中酌情解決100—200元的醫前救助卡,用於在就近衛生院或衛生室購葯維持治療;病情嚴重者需入院治療的,通過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報銷後再予以二次救助。
(2)精神障礙殘疾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我國對精神病人的保護性法律規定,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精神病人失去辨認或自控能力時,不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
在民事案件中,被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根據他健康恢復的情況,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我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對有精神病的可疑受害者、證人、檢舉人、自首者須進行鑒定,以確定其陳述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分子,鑒定他們犯罪時的精神狀態,供檢察機關決定是否立案。
引誘、教唆精神病人去違法的人,須負法律責任。
『叄』 國家對精神病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一、 對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貧困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和醫療救助,民政部門按程序應保盡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城市低保金,並視困難程度予以分類施保救助。
二、對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從城市醫療救助金中解決一定金額的醫前救助卡,用於平時購葯維持治療;對嚴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療的,按城市醫療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額的住院救助。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納入農村低保。
納入農村低保的可按農村低保補差標准全額進行補助。對農村精神病患者,農村醫前救助每年可從農村醫療救助金中酌情解決100—200元的醫前救助卡,用於在就近衛生院或衛生室購葯維持治療;病情嚴重者需入院治療的,通過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報銷後再予以二次救助。
三、貧困精神病患者就醫的優惠政策 對2008年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醫院治療精神病年門診費用超過1000元的,新合辦繼續執行一年定額補助200元的政策。對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者,新合報銷比例提高到70%
(3)精神障礙殘疾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精神病(psychosis)指嚴重的心理障礙,患者的認識、情感、意志、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持久的明顯的異常;不能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動作行為難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態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殺或攻擊、傷害他人的動作行為。
相關政策
一、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
對於「強行收治」、「非自願入院」等爭議多年的焦點議題,三審稿保留了一審稿、二審稿所作出的突破。規定,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制;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礙、是否需要住院治療,應由精神科執業醫師嚴格依條件和程序作出判定,以醫療機構作出的「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結論為依據。
對於精神障礙的復診鑒定,草案一審稿曾規定,患者、監護人如果對復診結論有異議,可以要求鑒定;對鑒定結論還有異議,可以要求重新鑒定。但二審稿刪除了患者、監護人可以要求重新鑒定的相關條款。三審稿採用了二審稿的設計,也就是說,只能復診一次。
二、患者的財產權入法保護
二審稿寫明,「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常委委員提出,為更全面地保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建議增加保障財產安全方面的規定。法律委員會經同教科文衛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衛生部研究,三審稿做出修改,「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犯」。
『肆』 精神病三級殘疾人優惠政策,每月能領政府多少補助
目前政策針對肢體、視力、精神、智力四類,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在50左右(各地經濟不同,標准也不一樣)。
持有重度殘疾證,還有就是在醫療、就業等方面還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具體可以向當地殘聯咨詢,也可以登陸到當地省市殘聯網站「政策法規」及「文件精神」等欄目進行了解、祥讀。
(4)精神障礙殘疾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第一條宗旨:釋義為殘疾人包括肢體、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長期損傷的人,這些損傷與各種障礙相互作用,可能阻礙殘疾人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
數量分布
截至2017年底,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的數量仍有281萬多人。
一是重度殘疾人佔比大。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就有152萬,佔到了貧困殘疾人總數的54%。
二是分布分散。深度貧困地區佔比高,非深度貧困地區插花分布的貧困殘疾人也不少。
三是致貧原因既有收入低造成的「貧」,更有環境因素造成的「困」。
扶貧策略
一是進一步被納入國家扶貧開發大局,並重點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
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說,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下的貧困殘疾人脫貧的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二是貧困殘疾人數量逐年減少。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貧困殘疾人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得到較好落實。5年來,有超過500萬的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
家庭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300多萬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殘疾人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掌握了1門以上的勞動技能,44.5萬貧困殘疾人家庭通過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8.3萬貧困殘疾人通過康復扶貧貸款支持,有效緩解了生產資金短缺的困難。
三是助推了保障貧困殘疾人脫貧制度的建立。國務院制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下稱「兩項補貼」)制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其中「兩項補貼」制度已在全國所有行政區劃內建立,2100萬人次殘疾人從中受益,「兩項補貼」已成為當前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的重大制度支撐。
『伍』 國家對四級精神殘疾的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依據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市殘聯對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實施補貼制度,凡是已經辦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都可享受,其個人支付部分,由國家財政部門按照最低繳納額給予補貼。但由於今年職工工資上調,繳納基本養老基金最低額也隨之上調,因此,今年由國家財政再次出資,提升殘疾人個體工商戶補貼金額,由原最低繳納標准每人每年1360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632元。財政撥付的補貼資金將通過銀行撥付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的銀行卡中。
如殘疾人個體工商戶仍未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的,可持規定申請材料,向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鄉、鎮殘聯提出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申請,符合條件後,由街、鄉、鎮殘聯一並上報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所復核審批
對於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個體經濟組織,為招用的殘疾人在2009年1月1日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在符合審核標准後,可申請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包括:按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城鎮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准繳費金額的50%,對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補貼;按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繳費金額的50%,對基本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按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准繳費金額的50%,對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
『陸』 持有「精神病殘疾證」的人應該享有什麼待遇
殘疾人證的待遇:
(1)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的殘疾人,應按當地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給予全額補貼;對尚有一定收入的殘疾人戶,應按當地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給予差額補貼。
(2)減免農村殘疾人義務工、公益事業活動及其他社會負擔;對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集資費;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扶養人的殘疾人,應優先安排進敬老院(養老院、福利院)。
(3)優先照顧殘疾人子女及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入托;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對殘疾兒童、少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殘疾人的子女入學,憑當地鄉鎮、街道以上殘聯證明免收學雜費;
對到區、縣(市)以外就學的殘疾人和殘疾人子女,經濟確有困難的,實行由鄉鎮、街道和有經濟條件的社區居委會、村兩級補助生活費、交通費,區、縣(市)補助學習費用;凡獲得中專以上學歷(含中專)及被評為三好學生(含校級、區級、市級)的職高、技校的殘疾學生,經區、縣(市)殘聯審核,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經費在本級就業保障金中列支。
(4)鄉鎮、街道以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各類企業按本單位在職職工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在招聘、招工時,給予優先錄用,並在工作、工種上給予照顧,實行同工同酬。
企事業單位在改制過程中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盡量避免殘疾職工下崗,確因企業破產等造成殘疾職工失業的,企業在破產前要優先妥善安排好失業殘疾職工的生活。
(5)殘疾人租賃或承包耕地、山地進行開發生產或租賃承包經濟林,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鄉鎮、村在租賃費和承包費上給予優惠。對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的殘疾人,工商、環保、衛生等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優先給予核發有關營業證照,並減免50%的登記費、培訓費和辦證費;
對經營困難或虧損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經個人申請,工商部門核實,准予減免個體工商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及其它有關費用。鄉鎮、街道和相關單位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給予方便。
殘疾人從事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減免稅法律、法規、政策的,經個人申請,稅務部門批准,全額或部分減免相關稅費。租用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搞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繳50%的營業房租。
(6)殘疾人憑殘疾證免費進入市屬以下(含市屬,下同)博物館、紀念館、公園、寺廟等公共活動場所;在全國助殘日(5月的第三個星期日)、國際聾人節(9月的第四個星期日)、國際盲人節(10月15日)、國際殘疾人日(12月3日)免費進入影劇院,平時減半收取費用;運動場、體育館、游泳池(館)等體育設施優惠向殘疾人開放。
『柒』 請問國家對於精神殘疾二級的人有哪些優惠政策和扶助措施
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全部制定了《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版山西、安徽、權湖北等6個省以省政府規章形式制定了殘疾人的優待和扶助規定;內蒙古、福建、貴州等6省(區、市)以省規范性文件形式制定了殘疾人的優待和扶助規定。此外,青島、沈陽、長春、太原、濟南、貴陽、無錫、包頭、撫順、深圳、武漢、珠海、銀川、邯鄲、淄博、大連、廣州、西安、成都、汕頭、寧波、呼和浩特、杭州、合肥、長沙、海口、西寧、唐山、蘇州、烏魯木齊、石家莊、南京等具有立法權的城市分別以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等形式出台了保護殘疾人權益的優惠政策和扶助規定。此外,我國台灣省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先後制定了一系列保護殘疾人的專門法規或與殘疾人關系密切的相關法規,如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特殊教育法》,香港的《殘疾歧視條例》、澳門的《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等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