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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少數民族考研有什麼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2-28 22:08:50

A. 考研,想知道關於考研少數名族是否有什麼優惠政策

招生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實行「自願報版考、統一考權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
招生生源范圍是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招生專業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

參考資料:《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和《關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教民〔2005〕11號)。

B. 少數民族考研有哪些優惠

1.考研的少數民族政策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一種是雙少生。
雙少生:要求生源必須是生於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必須是少數民族地區單位的職工,報名時選擇委培或定向培養一項,錄取時需簽署委培三方協議,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所以不是所有跟少數民族沾邊的都享受這個政策,針對面還是比較窄的。
考研的少數民族政策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一種是雙少生。
雙少生:要求生源必須是生於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必須是少數民族地區單位的職工,報名時選擇委培或定向培養一項,錄取時需簽署委培三方協議,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所以不是所有跟少數民族沾邊的都享受這個政策,針對面還是比較窄的。
2.考研的少數民族政策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一種是雙少生。
雙少生:要求生源必須是生於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必須是少數民族地區單位的職工,報名時選擇委培或定向培養一項,錄取時需簽署委培三方協議,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所以不是所有跟少數民族沾邊的都享受這個政策,針對面還是比較窄的。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生源可以是少數民族考生或漢族考生,在報名時就必須申請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該計劃旨在培養少數民族地區幹部,參加這一計劃的考生錄取後第一年不能讀研,要去基地接受一年的集訓(內容不詳),然後畢業後必須去指定地區從事指定崗位的工作,要至少干滿六年。

不管哪一種,報名時都必須接受審查,如果報名時沒選,初試分都下來了,想改是不可能的。而且國內計劃招收雙少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院校不多,主要集中在C區少數民族自治區,另外每個院校對雙少的分數線要求有時也不按國家線走,會自己劃一條稍高的線。

C. 少數民族考研的具體的優惠政策有哪些啊

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
教民[2005]11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的有關精神和《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以下簡稱《意見》)的要求,為確保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簡稱《民族骨幹人才計劃》)的順利實施,保證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培養工作的社會效益,促進西部大開發和我國各民族的共同發展繁榮,特製訂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和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工作在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增強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中的戰略作用。努力培養造就一大批堅定地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於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逐步緩解和扭轉西部和民族地區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匱乏的狀況,改善少數民族人才的層次結構,提升少數民族人才存量的綜合水平,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偉大目標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
二、培養任務、主要措施和計劃管理
(一)2006年度的招生規模為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碩士生2000人;到2007年度招生規模為5000人,其中博士生1000人,碩士生4000人。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培養任務主要由國家部委所屬重點高等學校和有關科研院(所)承擔和組織實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等特殊措施招收學生。
(三)被錄取的少數民族碩士研究生先在基礎培訓點集中進行一年的強化基礎培訓,重點補修英語、大學語文(漢語)、計算機、高等數學等基礎知識,兼顧其它專業理論知識,以及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基礎培訓結束經考核合格者,轉入招生學校碩士階段研究生課程教學。
三、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和經費
(一)招生范圍。主要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招生,兼顧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別支持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才的培養,重點確保上述地區和單位教育、科技、醫學和特色文化藝術、信息技術以及經濟、公共事業管理等領域對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的需要。
(二)招生計劃。本方案的招生計劃屬於國家定向培養計劃,納入招生單位總規模。根據少數民族和西部地區對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單獨下達指導性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的投放,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少數民族人口總數確定招生計劃的投放比例;同時,兼顧國家重點扶持的民族地區的特殊需要。在考生綜合素質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有關招生單位按各少數民族在當地民族總人口中的比例安排復試和錄取。漢族考生占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總數的10%。定向省區合格考生不足時,將招生名額調劑到其他有需求的省區按規定錄取合格考生。
(三)生源地區要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2006-201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需求第一期規劃和年度培養計劃。每年8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議計劃、專業安排等報教育部。由教育部牽頭商有關培養單位落實招生任務,編制招生計劃方案,商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納入年度中央級部屬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單獨下達管理。各有關學校和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於每年6月將招生計劃的落實和招生錄取的情況報教育部。
(四)培養經費。碩士研究生(四年)和博士研究生的經費按國家統一標准由國家財政核撥,其中碩士基礎培訓階段的經費核撥到承擔基礎培訓任務的高校和單位;碩士、博士生攻讀學位階段的經費按標准核撥到培養學校;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中國農業科學院承擔培養任務所需經費,按標准從現行財政渠道解決。生源地區和定向單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適當的學習和生活費補助。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二)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少數民族在職和非在職(具有上述學歷還未就業的應屆、往屆畢業生,下同)人員。非在職人員的招生比例要佔招生計劃總數的50%以上。
(三)品學兼優,漢語文、外語和民族語文成績根據學科、專業要求達到一定標准和要求。
(四)報考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報考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五)畢業後保證按定向培養協議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五、考試和錄取
(一)碩士研究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民族語文或漢語文及專業考試科目由招生學校和單位自行確定並組織命題;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學校和單位自行確定。招生單位對符合國家確定的基本要求分數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
(二)在職考生,由擬錄考生與報考學校、所在單位或者隸屬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非在職考生的錄取,由擬錄考生與報考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後方可錄取。優先錄取在學術、科研、教學等領域有突出貢獻或在民族醫葯、民族文化藝術等有一定造詣的考生,優先錄取兼通民族語文的漢族考生。未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者,培養學校和單位不予錄取。錄取名單要在招生單位以適當形式公示。
(三)各招生學校和單位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當年招生工作的要求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由培養學校和單位發錄取通知書,按期入學就讀;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由培養學校和單位發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基礎培訓點進行一年的強化基礎培訓。
(四)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和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民族教育的處(室)會同相關處(室)進行招生計劃的申報、提出各民族錄取比例的建議,負責考生民族身份的審核、定向培養協議的組織簽訂、對本地區定向生的協助管理等。招生考試工作由教育招生部門和有關高校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按職責給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六、畢業生就業
研究生畢業後,在職人員回定向單位工作;非在職人員按定向協議回定向地區就業,也可以由生源地區在本地區調劑就業。碩士服務期為5年,博士服務期為8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碩士服務期為8年,博士服務期為12年)。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七、教學、培養工作的要求
(一)少數民族研究生教學、培養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大力加強基礎,全面提高科學和人文素養,重點增強實踐能力,著力提高科研和創新能力,為使其在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發揮骨幹帶頭作用打下堅實的基礎。基礎強化培訓階段,重點是強基固本,強化規定課程的教學和培養,使學生的基礎綜合水平接近或者達到攻讀碩士研究生課程的基本要求;博士、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階段,在大力加強專業理論教學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和重點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培養學校和單位要多為學生創造實踐教學和課題研究的機會和條件,選配優秀的專家、教授擔任導師和授課,確保教育、教學質量。在基礎強化培訓、碩士、博士課程學習階段,都要對學生加強政治思想和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教育。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宗教不得干預國民教育。培養學校和單位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宗教和邪教對培養工作的干擾;學生不得從事任何宗教活動。
(二)黨和國家採取特殊措施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是一項意義深遠的政治任務。各民族學生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發奮圖強,刻苦研讀,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始終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提高道德和人文修養,遵紀守法,誠信待人、處事,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繁榮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八、職責和管理
(一)教育部和國家民委負責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宏觀政策的制訂協調。教育部負責培養計劃的協調和制定招生、教學、管理以及有關政策措施,組織招生錄取工作,並檢查督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辦學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組織評估辦學情況,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先進等。國家民委負責提出有關政策性建議;督促檢查黨的民族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和協助解決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問題。
(二)承擔培養任務的中央部委所屬院校和有關科研院(所)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負責考生報名、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博士、碩士階段的常規管理、教學和畢業生派遣工作;對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教學、管理等提出建議。基礎強化培訓基地負責基礎強化培訓階段的管理、教學和結業考核等項工作。
(三)學生的學籍、後勤、生活等管理和其它工作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統一管理,統一要求。培養學校和單位要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並按少數民族學生生活習慣的要求,嚴格按規定辦好清真餐飲。
(四)生源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會同組織、人事、科技等部門每年向全社會發布教育、科技、經濟等領域人才需求信息,引導優秀考生報考《民族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在此基礎上制定人才需求規劃和提出年度培養需求計劃;加強與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用人單位以及教育部的聯系與協調等有關工作;協助學校和有關單位做好本地區生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工作;協調財政部門落實按規定由生源地區財政對學生的補助經費;負責組織和協調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等工作;配合做好招生、錄取等工作;對招生、培養工作提出建議。
九、加強監督管理
(一)生源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和招生學校及單位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按本方案、年度招生計劃和工作要求落實招生任務,並按規定的標准和條件錄取新生。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的廣泛監督。
(二)被錄取考生未按規定簽訂定向協議的、冒名頂替少數民族的、考試作弊的、不按規定程序錄取的,一經查實,無論在基礎培訓和研究生學習階段,都要取消學籍,退回生源地區,兩年內不得參加《民族骨幹人才計劃》的報考。對直接責任者要給予相應處罰。
(三)如定向省區和單位不能按協議為合格的畢業生提供就業機會的,扣減該省區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十、其他有關要求
(一)培養學校和單位要把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作為一項光榮而艱巨的政治任務加以高度重視。在培養工作中,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和本方案。按培養目標的要求,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培養出政治上合格,業務上過硬的各民族人才。
(二)西部和各民族地區黨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使用工作,按學以致用的要求,為他們創造必要的生活、工作條件,力求避免人才浪費和閑置。
新疆等西部地區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實施方案,由人事部牽頭另行制定。
二○○五年六月八日
[編輯本段]【教育部2006年招生簡章】
2006招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及《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精神,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加速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決定開展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06年計劃招收2000名碩士研究生,招生任務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擔。錄取人員中漢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10%,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50%。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東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畢業後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屆或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生最遲須於入學前獲得畢業證書)。
4.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五、報名與考試
考生應參加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和統一入學考試,並在復試時進行漢語水平測試。
六、錄取
招生單位依據考試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後全部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七、其他
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碩士生畢業後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附:
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委培回少數民族地區的,方能享受教育部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優惠政策,即「三少生」。
05年起,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的學生考研可降分錄取。記者了解到,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事部五部委聯合制定了《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要求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明年起將先選擇部分中央部委所屬院校試點招生2500人,力爭在2007年達到年招生5000人、在校生總數1.5萬人的規模。
《意見》要求各地各高校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納入中央級高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重點面向西部11個省區市、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需要特別支持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以及內地西藏班、新疆班,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統一考試、適當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
[編輯本段]【2007年修訂】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08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教民廳〔200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
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以下簡稱《方案》)的精神,現將2008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外單列。2008年計劃招生4200人,其中碩士生3400人,博士生800人,可招收10%的漢族考生,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
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各招生單位要對家庭經濟貧困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予以資助,確保其完成學業。
二、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三、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我部另行通知。學生畢業後,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四、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碩士生考生採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報名方式。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招生單位對符合國家確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五、各招生單位要按照德智體要求全面衡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六、考生原則上不能在全國普通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之間調劑錄取。
其他招生、錄取和培養等有關工作按教育部等5部委印發的《意見》和《方案》執行。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招生單位進一步深入做好宣傳、咨詢等生源的組織工作,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我部民族教育司。
請各研究生招生單位於11月15日前將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碩士生考生、博士生考生、生源省、應屆生、往屆生等)報我部民族教育司。
[編輯本段]【最新進展】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0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教民廳〔200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
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以下簡稱《方案》)的精神,結合各少數民族地區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和需求情況,現將200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外單列。2009年計劃招生4700人,其中碩士生3700人,博士生1000人,可招收10%的在職漢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職漢族考生,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
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各招生單位要對家庭經濟貧困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予以資助,確保其完成學業。
二、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負責。
三、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我部另行通知。學生畢業後,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四、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碩士生考生採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報名方式。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統一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對符合國家確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五、各招生單位要按照德智體要求全面衡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六、考生不能在全國普通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之間調劑錄取。
其他招生、錄取和培養等有關工作按教育部等5部委印發的《意見》和《方案》執行。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招生單位進一步深入做好宣傳、咨詢等生源組織工作,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我部民族教育司。
請各研究生招生單位於2008年11月10日前將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碩士生考生、博士生考生、生源省、應屆生、往屆生等)報我部民族教育司。

D. 考研少數民族有加分政策嗎

如果是區別於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他是自己有個分數線,沒記錯的話是245分,網上報名的時候不需要提高任何資料,如果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線的就不用享受這個政策了走正常復試程序,如果沒有達到想要享受這個政策就需要提供你與戶口所在地單位簽的定向協議,一式四份,大致是畢業以後回該單位就業,但實際也就是個形式而已。

前提是你戶籍得是享受該政策的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而且是應屆生。反正機會很難得,有條件的同學不要浪費了。

如果走少骨計劃可以降分錄取。但是報名前必須有省宗教局發的驗證碼才能走少骨計劃。 走少骨計劃必須與省宗教局簽合同,每年夏秋季簽合同。

這幾年少骨計劃最低復試線260分,比普招低幾十分。如果自己學習好就別走少骨計劃,畢業後想去哪都行。如果自己學習一般為了考上,可以走少骨計劃。

E. 對於少數民族考研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降低10分錄取。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①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內上在招生單位所在省(區、市容)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並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具體要打電話問所報院校研招辦

F. 考研究生的時候,少數民族有什麼優惠政策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相應的專業分數線中單科降低5分,總分降低20分;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是指:
(1)報考地處重慶、四川、陝西、內蒙古、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地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上在招生單位所在省(區)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畢業生考生;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並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只要是少數民族報考大學都加分。只是各地加分不一樣。在考研的時候,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享受英語降分的照顧。 B: 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當中規定:
報名 . 報考地處西部邊遠省區的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上在西部邊遠省區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工作單位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成分和填寫畢業後回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生時,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考試 復試 : 少數民族地區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 考生的少數民族成分網報時應如實填寫,虛假成分及復試時更改無效。
為西部地區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在職考生,戶籍和人事檔案須在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優惠政策。

G. 考研對少數民族學生有沒有優惠政策

有優惠政策,在高考或考研中給予少數民族考生適當加分。

為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國家制定了許多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為:

擁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如可以制訂適用於本民族的特殊法律或法規);

擁有更受保護的司法權(如在刑事審判中酌情執行「兩少一寬」的特殊照顧);

擁有較為寬裕的生育權(如不執行對漢族普遍實行的強制性「只生一胎」限制);

擁有降低門檻的教育權(如在高考或考研中給予少數民族考生適當加分);

擁有優先滿足的就業權(如大型企業招工時指令性規定少數民族工人的比例)。

(7)定向少數民族考研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55個少數民族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迄今為止,通過識別並經中央政府確認的民族有56個即漢、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

土、達斡爾、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基諾等民族。在中國,由於漢族以外的55個民族相對漢族人口較少,習慣上被稱為「少數民族」。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盤點少數民族優惠政策:擁有相對獨立立法權

H. 關於少數民族考研優惠政策

考研的少數民族政策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一種是雙少生。回
雙少生:答要求生源必須是生於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必須是少數民族地區單位的職工,報名時選擇委培或定向培養一項,錄取時需簽署委培三方協議,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所以不是所有跟少數民族沾邊的都享受這個政策,針對面還是比較窄的。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生源可以是少數民族考生或漢族考生,在報名時就必須申請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該計劃旨在培養少數民族地區幹部,參加這一計劃的考生錄取後第一年不能讀研,要去基地接受一年的集訓(內容不詳),然後畢業後必須去指定地區從事指定崗位的工作,要至少干滿六年。

不管哪一種,報名時都必須接受審查,如果報名時沒選,初試分都下來了,想改是不可能的。而且國內計劃招收雙少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院校不多,主要集中在C區少數民族自治區,另外每個院校對雙少的分數線要求有時也不按國家線走,會自己劃一條稍高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