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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種植合作社有什麼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2-25 12:21:18

A. 成立種植專業合作社政府有什麼扶持政策

成立種植專業合作社政府當然有一些扶持政策,比如說種植補貼,執行生產電價,提供農業專用小額貸款等等。

B. 合作社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是指政府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有關的方針政策,利用稅收制度,減輕特定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以此來補貼納稅人的某些活動或者相應的納稅人行為。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兩個方面,一是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二是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特別稅收優惠扶持政策,特別規定主要是針對增值稅。

(1)所得稅方面。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3.中葯材的種植;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6.林產品的採集;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8.遠洋捕撈。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②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4]001號)規定: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97]第049號)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④《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所得稅征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24號)明確規定: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⑤ 國家確定的貧困縣的農村信用社可定期免徵企業所得稅。其他地區的微利農村信用社可按照一般微利企業減低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落實有關稅收優惠的公告》明確規定:對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對其所得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財稅[2008]149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明確了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的具體品種范圍(具體內容請登錄www.cfc.agri.gov.cn查閱)。

(2)增值稅方面。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4號),第十六條免稅條款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② 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免徵增值稅。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農業生產資料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規定,生產銷售農膜,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以及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復混肥,部分農葯、除草劑,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等免徵增值稅。

③ 部分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第121號)規定了免稅飼料產品范圍包括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配合飼料、復合預混料和濃縮飼料。

④ 部分省(區、市)的稅務部門規定,合作社銷售成員和非成員生產和初加工的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除對合作社印花稅進行減免外,還對增值稅做出了優惠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3)營業稅方面。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徵營業稅。

② 1994年稅改後營業稅的免稅項目規定,由國家社團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社會團體按規定標准收取的會費等可免徵營業稅。

③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規定,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營業稅。

④ 稅務總局《關於農業土地出租征稅問題的批復》規定,將土地承包(出租)給個人或公司用於農業生產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徵營業稅。

⑤ 國務院頒布的《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將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由5%提高到8%,農村信用社營業稅在1997年12月31日前按5%稅率徵收,1998年1月1日起按8%稅率徵收,但後來還是改為按6%稅率征稅。

(4)部分地方稅收規定。

各地方政府重視發揮合作社的作用,扶持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更加具體,稅收更加優惠。

① 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浙江、黑龍江、江西等地免徵合作社部分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發出《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若干稅費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合作社的經營用房,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黑龍江、江西等地也有類似規定。

② 靈活抵扣增值稅。江蘇、廣東等地合作社普通發票具有與增值稅發票相同效力,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合作社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憑合作社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③ 擴大增值稅優惠范圍。浙江、江西等地擴大增值稅優惠范圍。《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規定,合作社銷售非成員農產品不超過合作社成員自產農產品總額部分,視同農戶自產自銷。

④ 免徵營業稅。黑龍江、安徽、江西、四川、湖南、重慶等地免徵合作社部分營業稅。《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規定,合作社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徵營業稅。四川、湖南、重慶等地都做出類似規定。浙江省進一步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所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對農民個人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紅色旅遊、森林旅遊和民俗風情旅遊,按期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對為農村提供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和保潔服務取得的勞務收入,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⑤ 擴大免徵印花稅范圍。江西省農業廳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被國家指定為收購部門的合作社,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訂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⑥ 免徵稅務登記證工本費。重慶、廣東、山東、安徽、遼寧等地免徵合作社稅務登記證工本費。重慶市農委、國稅局、地稅局共同發出《關於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慶市各地國稅、地稅部門要積極引導合作社按照稅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落實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的政策,廣東、山東、安徽、遼寧也有類似規定。

⑦ 靈活核定納稅申報期限。重慶市三部門《通知》規定,要從合作社生產銷售的實際情況出發,注意區分季節性、臨時性生產銷售行為和不間斷、經常性生產銷售行為,根據稅法規定,靈活核定合作社的納稅申報期限。

⑧ 提供稅收咨詢和服務。重慶市三部門《通知》規定,各地國稅、地稅部門應有針對性的對本區域合作社開展辦稅輔導,解答有關合作社涉稅規定的咨詢,一次性告知辦理發票領購、享受稅收減免所需資料、辦理流程等,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合作社輔導其辦理減免稅手續,為農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C. 關於農村種植合作社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農村種植合作社可享受以下四種國家的優惠政策:
一,產業政策傾斜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49條規定,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由於競爭實力較弱,應當給予產業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為實施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方面。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有關項目。
二,財政扶持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50條規定,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准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
三,金融支持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51條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
四,稅收優惠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獨立的農村生產經營組織,可以享受國家現有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52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D. 國家對農業合作社有什麼補貼政策

一、優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轉補貼、稅收減免、用水用電優惠等優惠政策。

土地流轉優惠:全國很多地區對合作社土地流轉有補貼,比如浙江新昌縣對流轉土地種植水稻20畝(蔬菜30畝、其他50畝)以上給予經營業主和流出戶一次性獎勵每畝150元。

稅收優惠: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等。

用電用水優惠: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電力部門對糧食烘乾機械用電按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從低執行的政策。

二、補貼類政策

國家給予農業企業或合作社貸款補貼、購機補貼、種糧補貼及農資綜合補貼等,從2003年開始,主要的農業補貼有:

種糧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農業保險補貼、糧食最低收購政策、退耕還林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等等。

三、專項扶持

國家為扶持某些產業拿出專項資金,扶持資金力度大,覆蓋范圍相對較小,需要在項目通知後申報爭取。我國專項扶持比較多,比如:

1、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貼息項目,要求單筆貸款不低於100萬,不高於6000萬。

2、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土地治理項目,扶持資金80-160萬。

3、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集中供氣等沼氣工程項目,扶持資金20-80萬。

4、「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項目,扶持資金100萬左右。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補助項目、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扶持資金龍頭企業100-300萬,合作社50-150萬。

拓展知識: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

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第一章總則第二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簡要的定義,

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從概念上規定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另一方面,從服務對象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直至網上交易等服務。

農業合作社網路

E. 如何申請農業合作社,如何獲得國家補貼等優惠政策

1、合作社名稱預核准申請登記:成員5名以上,農業戶口不少於80%,事先想好合作社名稱。5名成員(帶戶口本和身份證)一起到縣行政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名稱預核准申請登記,同時領取相關表格,按要求進行填寫、簽字和准備相關材料。辦理之後的手續只要一名成員即可,不用全體都到。

2、合作社設立

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住所使用證明;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合作社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費用。

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收費400元上下。

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交材料是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受他人委託代辦的,須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代辦委託書面證明。

國家、地方稅務局申領稅務登記證:提交材料: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復印件;成立章程或協議書復印件。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

優惠政策:

1、購機優惠:2012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15億元,約30%用於支持合作社購置農機裝備。

2、土地流轉優惠:部分地區對合作社土地流轉優惠補貼,十八屆三中全會鼓勵土地向合作社流轉,靜待以後各地出台土地優惠政策。

3、稅收優惠: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5)成立種植合作社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注意:多查條文,篩信息:及時關注科技、發改、財政、農業、商務、林業、供銷總社、水利、工信九大部委及其相關的省、市部門網站農業補貼類信息。

了解關鍵技術、合作社自身建設、配套服務設施、人才培養等方面來了解政府的補貼。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篩選出適合自身的補貼類信息,從而向對口部門申報相關的農業補貼。

F. 2017年種植合作社有哪些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專,免徵增值稅;2.一般納稅人從農屬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4.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用水用電優惠:1.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2.電力部門對糧食烘乾機械用電按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從低執行的政策。

G. 國家對農業合作社有什麼扶持政策

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金融支持政策。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
三、財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超過18億元,主要用於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予以安排。
四、涉農項目支持政策。2010年農業部等7部委決定,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尚未明確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的,應盡快納入並明確申報條件;今後新增的涉農項目,只要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都應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明確申報條件。目前,農業部蔬菜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新一輪「菜藍子」工程、糧食高產創建、標准化示範項目、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相關涉農項目,均已開始委託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
五、農產品流通政策。鼓勵和引導合作社與城市大型連鎖超市、高校食堂、農資生產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供)銷銜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鼓勵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

H. 農民合作社有哪些補貼政策

國家對農民合作社的補貼政策:

1、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2、金融支持政策

國家將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

3、財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超過18億元,主要用於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資金明年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會優先予以安排。

4、涉農項目支持政策

2010年農業部等7部委決定,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尚未明確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的,應盡快納入並明確申報條件;今後新增的涉農項目,只要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都應將農名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明確申報條件。

5、農產品流通政策

國家繼續鼓勵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城市大型連鎖超市、高校食堂、農資生產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供)銷銜接。

6、人才支持政策

農業部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明年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同時鼓勵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

I. 農村合作社種植,國家都給那些優惠政策

項目發布單位:供銷合作總社、農業綜合開發辦:
項目名稱: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土地治理項
支持范圍:種植、養殖基地和設施農業項目;棉花、果蔬、茶葉、食用菌、花卉、蠶桑、畜禽等農產品加工項目;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
資金補助數額:80—160萬元
往年申報時間:3月
項目發布單位:科技廳、科委:
項目名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支持范圍:現代種業、食品加工、飼料、生物農葯、農業機械裝備、生物質利用與生物能源、林產加工、鄉村環保、鄉村物流等涉農產業的重大技術成果轉化
資金補助數額:100-300萬元
往年申報時間:4月
項目發布單位:農業部:
項目名稱:農產品促銷項目資金
支持范圍:主要用於組織農產品海外市場促銷、開展國內市場產銷對接、網路促銷、市場開拓等方面
資金補助數額:10-80萬
往年申報時間:6月
項目名稱: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旱澇保收標准農田示範項目
支持范圍:選擇國家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確定的800個產糧大縣(場)以外的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旱澇保收標准農田示範項目
資金補助數額:600元/畝,單項不超過10000畝
往年申報時間:5月
項目名稱:扶持「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
支持范圍:重點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種類),適當兼顧果、茶,每個設施基地200畝以上(設施內面積,下同),每個露地基地1000畝以上
資金補助數額:5000元/畝,不超過300萬
往年申報時間:7-8月
項目名稱:種子工程植保工程儲備項目
支持范圍:從事蔬菜集約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優質適齡壯苗500萬株以上能力,近3年內未出現假劣種苗問題
資金補助數額:中央資金500萬內
往年申報時間:5-6月
項目發布單位:財政部:
項目名稱: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
支持范圍:農業基礎設施、良種繁育、農業污染物防治、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公益性項目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農產品精深加工等
資金補助數額:500-800萬
往年申報時間:10月
項目名稱:一般產業化項目扶持
支持范圍:農產品、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畜禽水產養殖等種植養殖基地,農產品加工,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
資金補助數額:50-150萬
往年申報時間:10月
項目發布單位:農業部、財政部:
項目名稱: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支持范圍:重點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通風庫、冷藏庫和烘乾房等產地初加工設施
資金補助數額:先建後補,是具體情況
往年申報時間:9月
項目發布單位:供銷合作總社:
項目名稱:新網工程
支持范圍:農副產品及農資配送中心、連鎖經營網點、批發交易市場改造;農副產品冷鏈物流系統改造;農副產品及農資市場信息收集與發布、農化服務體系、質量安全服務體系等公益性服務項目。
資金補助數額:200—400萬元
往年申報時間:4月
項目發布單位:國家扶貧辦
項目名稱:扶貧項目
支持范圍:帶動農民增收性強的農產品加工產業
資金補助數額:500萬元
往年申報時間:不定
項目發布單位: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項目名稱:現代農業園區試點申報立項
支持范圍:優質高產糧食生產基地、名特優新經濟作物(或林果業)規模種植基地、糧食等農產品精深加工和冷鏈物流、生態觀光休閑農業等各類功能區
資金補助數額:1000-2000萬
往年申報時間:5月
項目名稱: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
支持范圍:糧食主產區,灌區位於或跨越農業綜合開發縣(市、區),灌溉面積為5~30萬畝
資金補助數額:單個項目的總費用不超過2000萬元
往年申報時間:8月
項目名稱: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支持范圍:種植、養殖基地和設施農業項目;棉花、果蔬、茶葉、食用菌、花卉、蠶桑、畜禽等農產品加工項目;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
資金補助數額:300萬
往年申報時間:6月底
項目名稱:農業綜合開發專項-園藝類良種繁育及生產示範基地項目
支持范圍:品種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特色優勢和出口優勢。 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且輻射帶動能力強,促進周邊群眾增收作用顯著。
資金補助數額:150萬元
往年申報時間:6-8月
項目發布單位:各省發改委、商務廳:
項目名稱:冷鏈物流和現代物流項目
支持范圍:倉儲設施、運輸工具
資金補助數額:100萬
往年申報時間: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