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购物,爱享优惠,尽在爱购优惠活动网!
當前位置:首頁 » 優惠大全 » 新開企業有什麼稅收優惠
擴展閱讀
寧波奧德賽優惠價格 2021-03-15 14:26:02
丹尼斯購物卡能掛失么 2021-03-15 14:25:58
淘寶購物指紋驗證失敗 2021-03-15 14:24:44

新開企業有什麼稅收優惠

發布時間: 2021-02-24 08:28:21

① 新成立高科技公司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山東復省內資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制惠政策適用問題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2007-05-25 閱讀: 92 字體大小: 小 中 大

一、在國務院確定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內資企業,自其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之日所屬的納稅年度起,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② 企業所得稅現在有什麼優惠政策(對新辦企業)

商貿企業都有第一年面所得稅的政策,如果有第三產業1免1減半
合資企業2免3減半

③ 新辦軟體企業有什麼稅收優惠政策

由於你是07年末辦的企業,可能要到08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才能確定是否享受「內小型微利企業」容的稅率優惠。因為關於「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操作,稅總是有專門發文規定如何操作,關鍵是參考上年的經營情況,但你的開業時間太短,可能無法作為參考,因此要到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才可以確定是否符合優惠條件。
另外,關於新辦企業,新法對優惠的條件作出了更大限制,只是對特別優惠的行業,如高新科技、環保等作出優惠,你可以參考一下新法及其實施條例關於稅收優惠的政策,看是否符合。

④ 新辦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抄政策要看你所屬的襲地區,以及你公司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上海這邊內資企業在浦東新區的優惠政策是所得稅稅率為15%,新辦企業有可能減免一年的所得稅;如果是外資企業優惠政策就是兩免三減半,免兩年,第三年稅率按當地適用稅率的一半交納.

⑤ 請問我新注冊的公司有什麼稅收政策嗎

首先要知道你公司注冊的類型,每種不同的類型有不同的稅收政策,不變的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其它的有些行業是有稅收優惠政策的
新辦企業政策稅收優惠網路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營業稅、印花稅 1、企業所得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 )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一般居民企業 25% 小型微利企業 20%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10% 
舉例子: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利潤)20萬,原應納所得稅20萬*20%=4萬,現在只須繳20萬*10%=2萬元。 2、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96號 
即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3萬元及以下(含本數,下同)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3萬元及以下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同時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 3、印花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 (財稅[2014]78號 )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一) 規費優惠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和殘保金 4、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徵收和減免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財綜[2012]130號 ) 
2012年1月1日起新創立的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微企業,自創立之日起3年內免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第4-5年減半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減免流程,新辦企業當年度先作減免備案,根據收入按月申報水利基金,未超過備案金額的部分自動減免。次年企業提供經過經信局認定的小微企業材料,不符合條件的要補繳。5、殘保金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⑥ 新開辦的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新勞動服務企業所抄得稅優襲惠的稅收政策是什麼呢?

新成立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安置城鎮失業人員達到規定的比例在三年內減征或免徵所得稅。方法是:

在新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審批,由主管稅務機關可免徵所得稅三年。安置失業人員的比例計算公式:

年安置失業人員的比例=在安置失業人數÷(原企業的員工總數+放置失業人數)×100%

2,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期滿後,新安置失業人員佔30%以上的原員工總人數,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批,減半徵收所得稅兩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的計算公式如下:

然後放在失業人數比例=年放置在原有的失業人數÷員工總數×100%

3。享有優惠的待業人員包括下崗職工,失業,富餘人員,農民人員,釋放兩名工人人員。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包括員工在企業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和退休工人的就業總數。

⑦ 新辦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新辦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出來了好多。

⑧ 注冊新公司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是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與公司是不是新注冊的沒有關系。主要看企業所處的行業和企業規模。以下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1、公司進口需要的自用設備與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與配套件、備件、免徵關稅跟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2、國家級新產品,在本市第一家生產的獲得發明專利的產品以及自產品銷售之日起的三年期限內,對產品部分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的部分返還50%;省市級的新產品,與第一家生產的實用新型的專利產品並且自產品銷售之日起的兩年期限之內,對新增增值稅的地方返還50%部分分成;

3、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八年內返還50%的增值稅部分地方分成;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軟體企業銷售其自行開發的軟體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稅不納入企業所得稅徵收范圍;

5、技術企業以及高新技術項目的增值稅部分,可以上一年為基數,新增的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三年內返還50%;

6、電路製造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單項進口的集成電路專用的設備以及儀器,屬於進口自用的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可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7、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計算機軟體,三年內返還該產品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

8、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集成電路製造企業銷售其自行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增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稅不納入企業所得稅徵收范圍。

詳詢看咨詢萬眾創業哦

⑨ 關於新辦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新辦的獨資企業適用個人所得稅,因此沒有什麼相應的優惠政策。

⑩ 新企業所得稅法 的確定的稅收優惠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的法定減免稅優惠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兩年。
2.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第三產業(包括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興辦的第三產業企業),可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
(l)農村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者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上述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所謂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主要是指提供技術推廣、良種供應、植保、配種、機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蟲害防治、氣象信息和科學管理,以及收割、田間運送等服務。
(2)對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3)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所得稅。
其中信息業,主要包括:統計信息、科技信息、經濟信息的收集、傳播和處理服務;廣告業;計算機應用服務,包括軟體開發、數據處理、資料庫服務和計算機的修理、維護。
(4)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5)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1年。
(6)對新辦的三產企業經營多業的,按其經營主業(以其實際營業額計算)來確定減免稅政策。
所謂新辦企業,一是指從無到有組建起來的。原有企業一分為幾、改組、擴建、搬遷、轉產、合並後繼續經營,或者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關系、改變企業名稱的,都不能視為新辦企業。二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後建立的。對於1993年底以前建立的企業,其享受的減免稅優惠尚未到期,而該項減免稅優惠又屬繼續保留的,則其減免稅期限應連續計算,執行到期為止。
3.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5年內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
(1)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年。
(2)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年。
(3)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1年。
4.在國家確定的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3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1年。
7.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其計算公式是: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100%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兩年。其計算公式是: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100%
享受稅收優惠的待業人員,包括待業青年、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富餘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精簡機構的富餘人員、農轉非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總數,包括在該企業工作的各類人員,含聘用的臨時工、合同工及離退休人員。
8.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農場自身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高等學校和中小學舉辦各類進修班、培訓班的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高等學校和中小學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必須是學校出資自辦的、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下列企業不得享受對校辦企業的稅收優惠:
(l)將原有的納稅企業轉為校辦企業;
(2)學校在原校辦企業基礎上吸收外單位投資舉辦的聯營企業;
(3)學校向外單位投資舉辦的聯營企業;
(4)學校與其他企業、單位和個人聯合創辦的企業;
(5)學校將校辦企業轉租給外單位經營的企業;
(6)學校將校辦企業承包給個人經營的企業。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高等學校和中小學的范圍包括:教育部門所辦的小學、中學、中等師范學校、職業學校和國家教委批准、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三總部批准成立的軍隊院校,不包括電大、夜大、業大等各類成人學校、企業舉辦的職工學校和私人辦學校。
9.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暫免徵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所得稅。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四殘」人員的范圍,包括盲、聾、啞和肢體殘疾。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福利生產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國家規定的開辦企業的條件;
(2)安置「四殘」人員達到規定的比例;
(3)生產和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適宜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或經營;
(4)每個殘疾職工都具有適當的勞動崗位;
(5)有必要的、適合殘疾人生理狀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6)有嚴格完善的管理制度,並建立了「四表一冊」,即企業基本情況表、殘疾職工工種安排表、企業職工工資表、利稅分配使用報表、殘疾職工名冊。
10.鄉鎮企業可按應繳稅款減征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費用,不再執行稅前提取10%的辦法。鄉鎮企業不包括鄉鎮企業與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興辦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
11.國務院1993年批准到香港發行股票的9家股份制企業,暫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9家企業是:上海石化、青島啤酒、昆明機床、北人印刷、馬鞍山鋼鐵、廣船國際、儀征化纖、東方電機、渤海化工。
12.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12項政府性基金(收費),免徵企業所得稅。12項政府性基金(收費)是:養路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基金、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事業附加費、郵電附加費、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基金、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
13.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稅。農口企事業單位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從事上述各業取得的所得,照章征稅。對邊境貧困的國有農場、林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暫免徵稅。
14.納稅人在境外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損失較大,繼續維持投資、經營活動確有困難的;納稅人舉辦的境外企業或其他投資活動(如工程承包、勞務承包等),由於所在國(地區)發生戰爭或政治動亂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造成損失較大的,應取得中國政府駐當地使、領館等駐外機構的證明,依法報經稅務機關批准,對其境外所得給予1年減征或者免徵所得稅的照顧。
15.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一部分收入項目免徵企業所得稅,具體是:
(l)經國務院及財政部批准設立和收取,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資金、附加收入等;
(2)經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不包括計劃單列市)批准或省級財政、計劃部門共同批准,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3)經財政部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4)事業單位從其所屬獨立核算經營單位的稅後利潤中取得的收入;
(5)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
(6)社會團體取得的各級政府資助;
(7)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8)社會各界的捐贈收入;
(9)經國務院明確批準的其他項目。
16.境外減免稅處理。納稅人境外投資、經營活動按所在國(地區)稅法規定或政府規定獲得的減免稅,應區別不同情況按以下辦法處理:
(l)納稅人在與中國締結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按所在國稅法及政府規定獲得的減免稅,可由納稅人提供有關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後,視同已交所得稅進行抵免。
(2)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承攬中國政府援外項目、當地國家(地區)的政府項目、世界銀行等世界性經濟組織的援建項目和中國政府駐外使、領館項目,獲當地國家(地區)政府減免所得稅的,可由納稅人提供有關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後,視同已交所得稅進行抵免。
17.對高校後勤實體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高校後勤實體及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其他經濟實體,應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經營活動進行單獨的核算,分別進行納稅申報。不進行單獨核算和納稅申報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18.新設科研機構的稅收優惠。
(1)中央直屬科研機構以及省、地(市)所屬的科研機構轉制後,凡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自1999年10月1日起至對2003年底止,免徵企業所得稅。
(2)前款所指科研機構不包括1999年10月1日以前已經轉制、已實行企業化管理和已並入企業的科研機構,也不包括所有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科研機構。
(3)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科研機構,需將轉制變更後的企業工商登記材料報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
(4)轉制的科研機構隸屬關系如有變更,變更後企業所得稅的收入歸屬、徵收管理范圍、欠稅處理和稅務變更手續,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轉制後稅收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3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措施,對一個企業可能會有減免稅政策交叉的情況,在具體執行時,可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兩項或者幾項優惠政策累加執行。
19.自2002年1月1日起,福利彩票機構發行銷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包括返還獎金、發行金費、公益金,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20.西部大開發的所得稅優惠
(1)適用范圍
本政策的適用范圍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上述地區統稱「西部地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
(2)具體內容
①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是指以《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
收入達到比例的,實行企業自行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的管理辦法。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企業方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未按規定提出申請或未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不得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
②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凡減免稅款涉及中央收入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需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③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如下優惠政策:內資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新辦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新辦電力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電力運營的企業。新辦水利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江河湖泊綜合治理、防洪除澇、灌溉、供水、水資源保護、水力發電、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設等開發水利、防治水害的企業。新辦郵政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郵政運營的企業。新辦廣播電視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廣播電視運營的企業。
上述企業同時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時,按15%稅率計算出應納所得稅額後減半執行。
上述所稱企業,是指投資主體自建、運營上述項目的企業,單純承攬上述項目建設的施工企業不得享受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3)對實行匯總(合並)納稅企業,應當將西部地區的成員企業與西部地區以外的成員企業分開,分別匯總(合並)申報納稅,分別適用稅率。
21.轉制科研機構享受的所得稅優惠
根據(國稅發[1999]135號)、(國稅發[2000]24號)的通知,有關補充通知規定為:
(1)國科發政字[2000]300號文件所列134家轉制科研機構,從2001年起至2005年底止,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2)科研機構聯合其他企業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機構在轉制企業中的股權比例達到50%的,按政策規定期限免徵企業所得稅。
(3)科研機構與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聯合其他企業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科研機構在轉制企業中的股權比例達到50%的,按本通知第2條規定免徵所得稅;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轉制企業中的股權比例達到50%或者科研機構與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新組建企業中股權均達不到50%,但兩者股權合計達到50%的,按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政策減半徵收所得稅。
(4)科研機構在轉制企業中無形資產的價值所佔股權比例低於20%的,據實計算控股比例;無形資產股權比例超過20%的,其超過部分不作為計算減免稅的股權。
(5)鑒於轉制科研機構優惠政策的起訖時間不同,國稅發[1999]135號附件所列242家科研機構以及其他科研機構優惠政策到期以後,應重新計算減免稅政策未到期的轉制科研機構及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轉制企業中的股權比例,並按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精神確定是否享受減免所得稅政策。
(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7]99號)規定,轉制企業減免稅實行一次審批的辦法,但在減免稅期間,主管稅務機關要對轉制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股權比例進行年檢核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取消其減免稅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