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限價房和共有產權房
「共有產權住房」新政推出後,在房價高漲的*引來了熱議。通過描述共有產權房屋的概念,分析其與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不同,從共有產權住房的配建、購房人產權份額的確定、土地使用權類型的不同、共有產權住房是否應該出租、回購價款的確定、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前是否應繳納租金等方面發表一下自己的見解。
一、什麼是共有產權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就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共有產權住房雖然是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保障性住房後的一種新模式。但是從本質上講,購房者擁有的共有產權住房,在權益上與商品住房無任何差異,不僅享有住房附屬的基本服務,還能分享體現在房屋增值上的城市化紅利、城市發展紅利。與商品住房少有的區別是,購房者以自己的支付能力,選擇購買的產權部分,這才回歸到了共有產權的本源。
二、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出台的意義
共有產權住房的出現打通了從廉租房到商品房的通道:廉租住房的個人產權為0,商品房的個人產權為100%,而共有產權住房的個人產權理論上可以是0到100%之間的任意數值。在此模式下,低收入群體可以申請廉租房,中高和高收入群體可以購買普通商品房,而支付能力有限的中等、中低收入群體則可以選擇共有產權住房。這樣一-來, 整個社會的住房需求將得以全覆蓋。同時,此種模式既穩定了公租房建設資金來源,也有利於調動保障對象的積極性,把政府在公租房管護中的無限責任轉化為有限責任,有效解決政策性住房「退出難」的問題。
共有產權房屋新政的推出,是我國住房保障制度的創新。推行過程中需要政府的監督和管理,否則會流於形式而難以落實。因此政府需不斷完善住房保障機制,加強配套法律建設,兼顧國家與百姓的產權權利,才能讓新政惠及更多需要被保障的民眾。
三、什麼是限價房:
從本質.上來說還是商品房,是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為是低廉的限價房,所以國家對於限價房的買賣也進行了相應的限制。
1、購得限價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內入駐
2、限制:限價房8年內不得 上市轉讓
3、夠得限價房的同時不得再申請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注意:已經承租廉租房等優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請暫停租金補助或優惠,且已按市場租金標准繳交租金後,由市公房管理*出相關證明,視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
限價房買賣注意事項:
1、限價房價格:限價商品房的銷售價格按周邊區域同等普通商品房住房市場價格的--定比例測定
2、注意限價房本質上而言仍是商品房:房價限地價的操作方式決定了限價房與經濟適用房在土地獲取
『貳』 為什麼共有產權房便宜,具體規定是什麼
首先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房屋產權可以按照兩種比例實現共有:當個人與政府的產權比例為7∶3時,個人承擔的價格相當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對仍無力購買的特殊困難家庭,可按5∶5的產權比例進行購買,個人承擔的價格則相當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70%,即共有產權經濟適用住房。共有產權房的購買人隨著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請購買政府部分的產權。按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內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原供應價格結算;5年後購買政府產權部分的,按屆時市場評估價格結算。房屋出售時與此類似,出售所得按購房家庭與政府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當購買者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家庭收入高於政府規定標准,進入中高收入群體時,政府也無需強制其搬出,而是對政府產權部分收取市場租金。
其次想要申購共有產權房,首先要具備三項資格:一是項目所在區戶籍無房家庭;二是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申購條件也限制了一個家庭可以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並且如果家庭成員屬於被拆遷安置戶、在北京有房屋並轉讓的記錄、離婚後三年內單獨申請、有未拆除的違建等4種情況,是不允許申請共有產權住房的,這意味著政策上堵死了假離婚等申請共有產權住房的路。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叄』 共有產權房的政策
共有產權房是目前房市上一個很熱點的話題,之前我自己本人也只是模模糊糊的了解過,今天您提到這個話題,我自己就去研究了一下,在這就算做一個分享。
此前有過的傳聞包括,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五年內不可轉讓出租,政府與購房人按比例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除此之外,非北京戶籍的「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達到了30%。
共有產權房簡單來說,就是業主和政府共有某個房子的產權,比例可能是37也可能是是73,當然也可能是其他比例。這樣的好處就是讓業主能夠在預算不夠的情況下,以少量的預算擁有一套房子的部分產權,但擁有全部的使用權,包含落戶和子女上學的資格。所以共有產權是介於租房跟買房之間的一種過渡產品,在居住功能上和商品房完全相同,在投資屬性上由於只擁有一部分產權,所以按照股份劃分。
此前共有產權房只是一個議案,但在北京市住建委政務開放日上,政府似乎表示2.3萬套自住房和未來的20萬套自住房都將轉為共有產權住房,按照共有產權的政策進行規范和管理。所以從力度上來看,確實是挺大的,但相較於北京對於此類房產的需求而言,終究還是有所不足。
共有產權房的申請條件算不上特別苛刻:
1:共有產權房供應對象為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家庭,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2: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
3: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徵收以及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有住房轉出記錄等情況的申請家庭不得購買。
4共有產權住房將優先配售給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北京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的、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北京戶籍無房家庭。
但這樣的條件確實會隔絕很大一部分資質條件較好的人,而且此前上海的申請標准劃在了5千月入的這條線上,北京則不得而知。除此之外,此前北京還有大量的輪候家庭,在選擇上肯定有優先選擇權。目前這個議案還在意見徵集期,具體政策出台會是什麼樣子我們都不得而知。我能給的建議只有,您可以試一試申請共有產權房,但不要把這個當成您購房的唯一出路。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