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出租商業用房要交哪些稅在稅收上有優惠嗎
需要繳納到稅和優惠政策如下:
據稅務人員介紹,個人出租需要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最新意見,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將獲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其中提到了個人出租住房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個人出租住房,由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對於一般納稅人出租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於個人出租住房所得的收入,可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將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統籌研究有關費用扣除問題。
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月租金在3萬元以內的話,需要繳納的各項稅費按照3.5%繳納即可。
(1)轉租房屋有什麼稅收優惠嗎擴展閱讀:
國務院還發文要求:允許改建房屋用於租賃。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范改造後出租。
海南省各市縣要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傳統的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模式轉變,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展業務范圍,利用已建成商品房或新建商品房開展租賃業務;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庫存商品房;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
發展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各類投資者注冊成立住房租賃企業。各市縣要研究落實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的優惠政策,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規范個人出租住房行為,支持個人委託住房租賃企業和中介機構出租住房。
⑵ 房屋租賃需要交哪些稅
房屋租賃要交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等。
舉例說明需要繳納的各項稅費計算:
租賃價格是2000元時,房屋出租方每月出租該套房產應繳納的稅費包括(以下等號後數字單位均為元):
(1)營業稅:月租金收入×3%/2,即2000×3%/2=30;
(2)城建稅:營業稅×(1%或5%或7%)(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外籍和港澳台人員不征),按照在市區標准計算即30×7%=2.1;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外籍和港澳台人員不征),即30×3%=0.9;
(4)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1%,即30×1%=0.3;
(5)房產稅: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稅:免徵土地使用稅;
(7)印花稅: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上述(1)-(7)項合計稅費為:115.3。
(8)個人所得稅=(2000-115.3-800)×10%=108.47。
(2)轉租房屋有什麼稅收優惠嗎擴展閱讀
除了以上稅費,部分地區還出台了徵收房屋租賃管理費的法規,其中應繳房屋租賃管理費=核定租金收入×租賃管理費率。
1、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三條規定:
(1)出租房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出租人應當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區主管機關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2)出租房屋辦理備案手續的,出租人應當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區主管機關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3)房屋轉租的,轉租租金高於原租金的差額部分,應當按上述規定的標准,由轉租人繳納房屋租賃管理費。
2、房屋租賃管理費計費依據是房屋租金,租金收入按下列規定認定:
(1)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區主管機關徵收有關稅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賃管理費時,以指導租金作為計算基數;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2)根據《寶安區私人房屋租賃稅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一般情況下,居民自建房出租屋以核定租金收入為依據計征租賃管理費。
3、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到如下基本計算公式:出租人月繳租賃管理費=租金收入×租賃管理費費率。
具體情況如下:
(1)非居民自建房辦理合同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月租金收入×2%(租金收入採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
轉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繳租賃管理費=月租金收入×3%(租金收入採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
轉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月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合同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2%
(4)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3%
⑶ 房屋轉租,二房東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以下簡稱出租不動產),適用本辦法。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納稅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務不適用本辦法。該文件條款對「轉租「」是否屬於「取得的不動產」並沒有明確。
但是,在國家稅務總局《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12366熱點問題解答》稅總納便函〔2016〕71號文件中,TT財稅找到了相關說明:「轉租」屬於不動產取得的一種方式,納稅人轉租不動產按照出租不動產計算繳納增值稅。
由此確定,轉租應按照《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計征增值稅。
(3)轉租房屋有什麼稅收優惠嗎擴展閱讀:
稅收類型: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1、生產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2、收入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3、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實施消費型增值稅。
⑷ 有關房屋轉租行為是否繳納房產稅的問題
答: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重新明確轉租房產有關房產稅政策問題的通知》版(蘇權地稅發 [2006] 135號)的規定,經研究,蘇地稅發[1999]087號第一條第(四)款「對轉租房產的,由轉租人按轉租收入和承租租金的差額繳納房產稅」的規定停止執行。對轉租房產取得的收入,仍按原規定繳納有關地方稅收。即轉租房產的,對轉租人的收入不征房產稅。
因此,轉租人申請代開發票時不徵收房產稅。
⑸ 個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稅
一、房屋租賃稅是指根據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24號《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二、增值稅繳納。
1、納稅規定: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2、稅收優惠: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繳納
1、納稅規定:以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所在地在縣城、鎮(縣、市屬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縣、市屬鎮)的稅率為1%。
2、稅收優惠:其他個人免徵增值稅的,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
四、教育費附加
1、納稅規定:以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3%繳納教育費附加。
2、稅收優惠: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印花稅
1、納稅規定:財產租賃,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2、稅收優惠: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六、個人所得稅
1、納稅規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稅稅率均為20%。
2、稅收優惠: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七、城鎮土地使用稅
1、納稅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
2、稅收優惠: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5)轉租房屋有什麼稅收優惠嗎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於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房租收入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 網路 房屋租賃稅費⑹ 房屋轉租稅收政策是怎麼樣
個人房屋轉租抄稅收
(1)增襲值稅:月租金收入×3%/2;
(2)城建稅:增值稅×(1%或5%或7%)(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外籍和港澳台人員不征),按照在市區標准計算;
(3)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外籍和港澳台人員不征);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1%;
(5)房產稅:月租金收入×4%;
(6)土地使用稅:免徵土地使用稅
(7)印花稅:月租金收入×0.001。
(8)個人所得稅:10%。
⑺ 房屋租賃稅收有什麼優惠政策
相關優惠政策:
出租房屋應當按照服務業中的租賃業繳納營業稅,納稅人為出租房屋者,專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取屬得的租金收入,適用稅率為5%。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目前國家對於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減按1.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當繳納房產稅,適用稅率為12%。為了發展房地產市場,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目前國家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當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目前國家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7)轉租房屋有什麼稅收優惠嗎擴展閱讀
安徽省合肥市也早在2009年就對個人出租住房實行綜合徵收率,徵收標准為:個人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綜合徵收率為4%,月租金5000元及以上的,綜合徵收率為8%。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2010年也出台規定,個人房屋月租金收入為營業稅起征點以下的,綜合徵收率為5%;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為營業稅起征點及以上的,綜合徵收率為7%。
⑻ 個人出租房子有稅收優惠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徵收管專理暫行辦法》的屬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含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二、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因此,可以根據上述情況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