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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買房得到優惠是什麼行為

發布時間: 2021-02-20 13:49:46

㈠ 政府領導幫別人討要購房優惠算違法么

如果是合同約定的、有事實法律依據的優惠,是可以主張的;如果本來不存在優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強拿硬要的,可能屬於索賄

㈡ 領導幹部低買開發商價購房違反哪些規定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中的第八項。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開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體同志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

二、 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 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 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㈢ 公職人員以優惠價購房 公職人員應認定受賄嗎

對於「以優惠價格購買商品的,不屬於受賄」的規定,就其立法本意而言,應同時回符合兩個基本條件:

一是優答惠交易條件必須是經營者事先設定的

二是這些優惠條件必須是針對不特定人的,即這種優惠是面向社會公眾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印發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向請託人購買房屋等物品的,以受賄論處。受賄的數額按照交易時的市場價與實際支付價格的差額計算。《意見》的出台,使交易型受賄這一新類型受賄行為受到刑法的規制。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優惠讓利也是一種正常而普遍的銷售方式,作為消費者的國家工作人員同樣可以「砍價」,要求得到「優惠」,不能將獲得正常優惠的行為認定為受賄。因此,必須嚴格區分交易中的正常優惠與以交易形式受賄的界限。對此,《意見》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前款所列市場價格包括商品經營者事先設定的不針對特定人的最低優惠價格。根據商品經營者事先設定的各種優惠條件,以優惠價格購買商品的,不屬於受賄。

㈣ 買房子請領導幫忙便宜了15000元,要送多少禮,送什麼,送的時候說什麼話呢

因為是領導,又願幫你,說明平時關系不錯,送的禮不要太重,買條領帶,好手包什麼的,800元左右就可以了。送的時候當然說一些感謝的話了,但不要說的太多。點到為止。

㈤ 官員單獨買房,房地產商給予價格優惠,算不算犯罪

無理由且明顯低於市場同類型房產銷售價或無理由低於成本價銷售的均涉嫌賄賂和行賄犯罪。

㈥ 現在領導買房是不是也要按市場價格來,不可能優惠的

看什麼領導。看跟開發商熟不熟,就算不是直管領導,也可能跟開發商搭上線,就有可能優惠。個人有個人的套路,你又關系跟開發商打招呼也一樣的

㈦ 誰買房子有優惠是領導嗎說具體一點

趙菁楚

㈧ 問下大家買房談價時有沒有碰到售樓經理說交點錢可以給內部員工的優惠如果他收錢被查到後果會怎樣

首先這很不靠譜抄,有這么幾種可能襲:一是這可能是一種銷售技巧,你得到的優惠可能任何客戶均能得到;二是售樓經理確有優惠許可權,但你的身份在簽合同、交款等環節被房產公司其他交易程序是否都能獲得獲得認可,值得懷疑;三是你可能獲得了優惠,售樓經理也得到了好處,因為在中國,什麼都有可是「特色」的,你最好還是找個與該房產公司有關系的可靠熟人打聽清楚得好,不過對一般人來說還是不要貪小便宜得好,弄不好偷雞不成還蝕把米,你說呢?

㈨ 領導幹部低價購買公共財物是什麼行為

1、我國《公務來員法》第五十源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2、綜上,領導幹部低價購買公共財物的,是違反《公務員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