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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分紅有什麼優惠嗎

發布時間: 2021-02-19 09:09:08

㈠ 公司每年必須要分紅嗎有沒有公司有利潤好幾年不分紅的

現在的公司法對這一塊沒有規定。不過,如果公司一直不分紅,那人家投資圖的啥呢?

㈡ 獎金和分紅有什麼區別,獎金是不是上下級的關系

獎金和分紅是兩個概念並不是上下級關系。獎金是企業發給員工的,不存在上下級關系。無論企業是否盈利,獎金都可以發放,具體看該企業的福利制度及勞動法相關規定;而紅利是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扣除如工會相關費用、企業年金等,按持股比例分配股東的資本利得。二者區別如下:

1、意思不同

獎金,是指對勞動者提供的超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實現按勞分配的一種補充形式。獎金大體上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由於勞動者提供超額勞動,直接增加了社會財富 (例如增產、節約等) 而給予的獎勵;另一類是由於勞動者提供超額勞動,為增加社會財富創造了條件 (例如技術革新等) 而給予的獎勵。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2、針對性不同

獎金有較大的彈性,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決定其標准、范圍和獎勵周期等,有針對性地激勵某項,工作的進行;也可以抑制某些方面的問題,有效的調節企業生產過程對勞動數量和質量的需求。

分紅一般是針對股東,普通股的股東在公司經營狀況欠佳的情況下,可以減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優先股的股東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但一般不參與公司的分紅,普通股的分紅隨公司盈利的增減而增減。

3、取決范圍

獎金的發放取決於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及建立的相關勞動合同約定。而紅利的分配則是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及股東會決議。

㈢ 企業 給股東分紅:怎麼分也就是按照什麼規矩分紅一年一次

分紅是股份公復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制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
分紅的條件: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公司當年有利潤;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㈣ 企業取得投資分紅如何納稅和避稅

一、企業稅後利潤給股東分紅需交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取得投資分紅,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稅後利潤分紅不繳企業所得稅。

常用的避稅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轉移定價法、成本計演算法、融資法和租賃法。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2008年以前,居民企業之間的稅後利潤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減免稅造成的稅率差,則要按稅率差補稅。

但在2008年以後,即使企業分配的稅後利潤是屬於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稅法的規定免稅,不需要按稅率差補稅。

二、在我國合理避稅的作用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這個定義的關鍵是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不違法的手段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盡量滿足稅法條文所規定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當然,避稅也不排除利用稅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來安排自己的經濟活動,以減少自己所承擔的納稅數額。

一般地說,避稅可以認為是納稅人採取利用某種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處的方式來安排自己的事務,以減少他本應承擔的納稅數額。雖然避稅行為可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避稅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詐性質。避稅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徵。稅務當局往往要根據避稅情況所顯示出來的稅法缺陷採取相應措施對現有稅法進行修改和糾正。所以,通過對避稅問題的研究可以進一步完善國家稅收制度,合理避稅,才能視合理避稅為企業的權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和保護。

在財會稅務實踐中,針對稅法中「非違法」內容,納稅人是可以合理運用的,這從稅法建設本身來看,是有利於推進稅制改革。因為,稅法中「允許」、「不允許」和「應該」、「不應該」的內容實際上使企業同時得到了「非不應該」、「非不允許」的內容。正是這些法律上的「非不應該」、「非不允許」內容構成企業合法及非違法避稅的依據和途徑。

在財會稅務實踐中,我們翻閱具體稅法細則才發現,無論國內還是國外,都有對稅法中「非不允許」、「非不應該」的成功利用。對每一個具體的納稅人來說,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稅並不斷進行實踐,這不僅直接可以給納稅人帶來的經濟利益和貨幣收入,使他們創造的商品價值和商業利潤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歸納稅人自己,而且還能夠幫助納稅人正確樹立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從而提高納稅人素質。

合理避稅不同於偷稅、逃稅,它不是對法律的違背和踐踏,而是以尊重稅法、遵守稅法為前提,以對法律和稅收的詳盡理解、分析和研究為基礎,是對現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發現和利用。同時,合理避稅有助於保證政府和執法部門及時發現稅制及稅法中所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稅收徵收管理的實踐來健全稅收制度,完善稅法,有助於實現經濟生活規范和社會生活規范化,有助於建立一個健全的法律社會,有利於我國在世貿組織這個大家庭中與國際社會接軌,有利於我國企業的健康發展。

避稅概念在外延上有寬、狹之別。國際上將避稅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接受避稅,另一類是不可接受避稅,二者的劃分是以是否違背法律意圖作為根據。

可接受避稅是指與法律意圖相一致的避稅即大概念下的避稅。

三、股東分紅所需要的條件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

⑴公司當年有利潤;

⑵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

⑵ 公司在過去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

⑶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

⑴公司在過去三年的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⑵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現金分配方案或2/3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㈤ 上市公司分紅到底有什麼好處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當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紅。盈利多的公司分紅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紅就少。但有一點要注意的是,並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會分紅。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紅,會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時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紅會自動到賬,但具體到賬時間要看實際情況。股票分紅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發錢,俗稱為派息,一種是發股票,俗稱送股。至於要採取哪種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決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按照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順序進行分配。公司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公司資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如公司當年無利潤,一般不得分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㈥ 企業分紅有什麼用

比如你以前花2000元買了1000股,現在10送元,你手裡還是1000股,但是賬戶里多了1000元,就相當於當初你只用了1000元買了1000股。股份數量不變,但成本降低了。如果你把分紅給你的1000元再以除權後的1元買成股票,那你就等於花以前的2000元買到了2000股。以次類推,等股價又漲到2元,再一次分紅10送10元,你再把分紅的錢以除權後的1元買成股票,就等於你花2000元買到了4000股。然後再等股價漲到2元,你出掉1000股,那你2000元的成本就回來了,而且手裡還有3000股股票,這時這3000股的成本就為零了。如果再10送10元分紅,那你的成本就是負數了。
(有沒有嚇壞?)

所以莊家經常在除權的時候出貨,散戶以為股價減半了很便宜,其實貴得很。分紅次數越多,莊家成本越便宜。

比如目前A股里600653就是最貴的股票,看起來股價只有6元多,其實它通過N次分紅送股,股價已經達到12萬多元一股,去年5月更是達到15萬多元一股。如果有人從上市持有到現在,可想他的獲利有多麼豐厚。我相信這個人就是莊家。所以股民去碰這樣的股票,是相當危險的。莊家拿著純利潤,散戶拿著真金白銀去玩,怎麼玩得贏啊!

呼籲大家堅決迴避被暴炒過、主力獲利豐厚的股票!

㈦ 公司股份分紅稅可以減免嗎

可以依法享受優惠或減免。
財稅[2005]102號文下發之日後(含當日)上市公司實際派專發的股息紅利屬所得,按照財稅[2005]102號文規定的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

符合上述規定的上市公司,已按股息紅利全額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可按財稅[2005]102號文規定的減稅政策將多扣繳的稅款退還個人投資者;稅款已繳入國庫的,由財稅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退稅,並由扣繳義務人退還個人投資者。

對證券投資基金從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財稅[2005]102號文規定,扣繳義務人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減按5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