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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退役軍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2-19 07:51:14

1. 退役士兵享有優惠政策到底有哪些

退役士兵享受以下就業、社保優惠政策

1.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內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

2.創業培訓補貼。有創業意願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情況,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3.一次性創業補貼。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依法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4.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除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外,自主創業退役士兵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退役士兵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5.稅費減免。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並限額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為每戶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商貿企業和服務型、加工型企業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3年內按實際新接收安置人數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6.公務員等考錄優惠。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財政支付工資的各類工勤輔助崗位遇有空缺時,首先用於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 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5%的工作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之間公開競爭,用人單位擇優招錄。

7.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滿12年的;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是烈士子女的。用人單位及時與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軍齡10年以上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公益性崗位補貼。以政府開發或購買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給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60%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享受補貼延長至退休。

9.社會保險服務優惠。用人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關系,退役士兵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並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實現靈活就業後,向街道(社區)申報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費、失業保險費三項保險費額的60%。

10.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退役大學生士兵除享受上述政策外,還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重辦就業報到手續。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

2.就業服務。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3.優先招錄。A.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考試,視同大學生服務基層「四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師特崗、西部志願者)人員,納入定向招錄比例范圍。B.在基層初任職專職人民武裝幹部選拔中,大學生退役士兵享受重點優先錄用政策。C.在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錄培養計劃,專門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報名和錄用。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2. 請問退役軍人有哪些優惠政策和待遇

退伍軍人新政策

第一條為了做好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退伍義務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下列人員:

(一)服現役期滿(包括超期役)退出現役的;

(二)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以上機關批准提前退出現役的:

(1)因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給《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的;

(2)經駐軍醫院證明,患病基本治癒,但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經治療半年未愈的;

(3)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4)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

(5)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第三條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針。

第四條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級人民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安置工作的情況設置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或者指定工作人員負責辦理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設在民政部門,人民武裝、計劃、勞動人事等各有關部門應當協助民政部門做好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條接收退伍義務兵時間,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當年的規定執行。因氣候或地理原因,經國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遲退伍的,可相應提前或推遲接收。

第六條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認真組織接待。

第七條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三十天內,持退伍證和部隊介紹信到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然後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報到,憑退伍軍人安置機置介紹信辦理落戶手續。

第八條退伍義務兵原是農業戶口的,由當地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按下列規定安置:

(一)對確無住房或者嚴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體幫助又確有困難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經費幫助解決;

(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應當安排工作;

(三)對有一定專長的,應當向有關部門推薦錄用;

(四)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義務兵。對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義務兵和女性退伍義務兵,應當給予適當照顧。

第九條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辦法,各接收單位必須妥善安排。

3. 退伍軍人享有哪些優惠政策

1、殘疾軍抄人、復員軍襲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醫療優惠待遇。2、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恤優待對象住房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4. 今年退伍軍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1、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醫專療優惠待遇。2、殘疾軍人、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恤優待對象住房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5. 退伍軍人有沒有什麼待遇和優惠政策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十八條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第十九條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准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指導和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組織職業介紹、就業推薦、專場招聘會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
第二十條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退役金標准,並適時調整。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軍隊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確定和調整退役金標準的具體工作。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退役士兵提供檔案管理、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
國家鼓勵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費服務。
第二十三條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財政貼息。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享受稅收等優惠。
第二十五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內不得違法收回或者強制流轉;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內其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包;承包的農村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或者佔用的,與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同等權利。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落戶,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沒有承包農村土地的,可以申請承包農村土地,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應當優先解決。
第二十七條有勞動能力的殘疾退役士兵,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
第二十八條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入學後或者復學期間可以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入學或者復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6. 退役軍人優待證有哪些優惠政策

持退伍證進行軍齡登記(軍齡視為繳費年限),軍齡加實際繳費年限達到15年,到了退休年齡就可每月領取養老金。若為參戰參核部隊等九類人員,需由縣民政局優撫股開介紹信到縣社保處說明,可優惠5年,即軍齡加實際繳費年限達到10年,到了退休年齡就可每月領取養老金。
1、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僱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2、其他:
國務院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並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學業的,退役後可以回原學校復學。不要求復學的,按本辦法第14條的規定辦理。復學的退役士兵,視為自謀職業,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