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從何時開始
小型微復利企業優惠分三個層次:一是制一般小微企業優惠,20%稅率,達到人員、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是自2008年所得稅法頒布之日起實行小微企業優惠。
二是三五二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三萬元的,2010-2011年享受減按50%徵收,20%稅率的優惠。
三是最新的小小微企業優惠,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以下的,2012-2015年享受按50%徵收,20%稅率的優惠。
上述所有優惠,前提必須企業是查帳徵收,且是居民企業的。
②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
小規模納稅人9萬以下免稅政策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
根據《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第四條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同時廢止。
(2)小微企業優惠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③ 小型微利 所得稅優惠政策 從哪年開始施行
2008年開始。不過從2012年起執行的新標准,即為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
④ 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時候開始出台
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法和條例開始施行,均規定施行時間為2008.1.1
⑤ 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是啥時候開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征回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答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四、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予以扣減。
⑥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至什麼時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版公告》(國家權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減稅措施,持續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增後勁。會議決定,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符合這一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⑦ 小微企業營業稅優惠政策何時開始執行
自2013年8月1日起,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季營業額不超過回6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答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季營業額6萬元至9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⑧ 小微企業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什麼時候開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版知》(財稅〔權2013〕52號)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稅款所屬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