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聘用殘疾人或失業人員有什麼稅收減免或優惠政策嗎
(一)單位安置殘疾人的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的規定,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者是減征營業稅的辦法。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享受增值稅優惠的,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退還。但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僅限於生產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單位,不適用生產銷售消費稅應稅貨物和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享受營業稅優惠的,按月減征營業稅。本月應繳營業稅不足減征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減征,但不得從以前月份已交營業稅中退還。營業稅優惠政策僅適用於提供「服務業」稅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單位,但不適用於上述單位提供廣告業勞務以及不屬於「服務業」稅目的營業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
同一單位既是增值稅納稅人,又是營業稅納稅人的,不能同時享受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優惠,只能由單位自行選擇是享受增值稅優惠還是營業稅優惠,並且一經選定,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單位既有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也有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應當分別核算上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不能分別核算的,不能享受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政策。
享受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還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的規定,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並且必須經過有關部門依法認定為福利企業後,方可申請享受增值稅或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單位實際上崗工作。2.月平均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應高於25%(含25%),並且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多於10人(含10人)。3.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單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4.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於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5.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二)單位安置殘疾人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512號)第九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並且在企業當期虧損的情況下,仍然可以享受加計扣除,作為允許稅前扣除的基數,在以後年度繼續彌補。《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2007]63號)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組成「各項扣除」內容之一,應允許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明確規定: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根據新所得稅法規定將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減免稅項目所得、加計扣除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直接計入納稅調減項目,在「納稅調整後所得」之前扣除。也就是說,無論企業是否有所得,加計扣除數額都可以在當年進行稅前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小於零的,在以後年度依法彌補。
與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政策相比,單位安置殘疾人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門檻要低得多。企業所得稅優惠,一是不論是否為福利企業,均可享受該項稅收優惠政策,不需事前申請。而享受增值稅或營業稅優惠必須經過有關部門依法認定為福利企業後,方可申請享受增值稅或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不受安置殘疾人數、比例的限制。但享受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的企業所得稅政策仍然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一是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二是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三是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於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四是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至於增值稅或營業稅退稅收入是否免徵企業所得稅應視各地具體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規定,對單位僱傭殘疾人而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但隨著2008年1月1日新企業所得稅法的正式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准予作為不征稅收入。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並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所以,對單位取得的增值稅或營業稅退稅收入,從原則上,應當是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也有個別省份明確規定該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如《湖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地方稅收優惠政策與措施〉的通知》(鄂地稅發[2008]125號)規定:對單位因安置殘疾人員而按照政策規定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單位安置殘疾人的房產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的規定,自2010年12月21日起,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於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於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減征或免徵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但享受該優惠政策的單位,是否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依法認定的福利企業,文件中並未明確。根據法無規定不得執行的原則,只要符合所說的條件,不論是否為福利企業,應當都可以享受該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而在此前,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88]15號)第十八的規定,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佔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方可免稅。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權減免房產稅。所以,各地對安置殘疾人也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出台。如根據《湖北省房產稅實施細則》(鄂政發[1987]64號)第七條的規定,單位僱傭聾、啞、盲、殘人員占人員總數的35%以上的工廠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四)單位安置殘疾人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2006]483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審核後,報國家稅務局批准。所以,各地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也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湖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殘疾人達到從業人員總數規定比例的企業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2. 企業招用殘疾人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對殘疾人稅收的優惠政策如下:
一、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三、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
四、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五、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六、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2)青島地區企業聘用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准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條
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
第四條
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事業的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殘疾人工作。
3. 企事業單位僱傭殘疾人有什麼優惠
《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財稅〔2016〕52號):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3)青島地區企業聘用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享受優惠條件
1、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佔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於25%(含25%),並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於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佔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於25%(含25%),並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於5人(含5人)。
2、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3、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於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納稅人中納稅信用等級為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的,不得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5、納稅人按照納稅期限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退還增值稅。本納稅期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納稅年度內以前納稅期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納稅年度內以後納稅期退還,但不得結轉以後年度退還。納稅期限不為按月的,只能對其符合條件的月份退還增值稅。
6、如果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又適用重點群體、退役士兵、隨軍家屬、軍轉幹部等支持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自行選擇適用的優惠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一經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
7、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8、納稅人首次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備案資料:
①《稅務資格備案表》。
②安置的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逐頁加蓋公章。安置精神殘疾人的,提供精神殘疾同意就業的書面聲明以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或印章的證明精神殘疾人具有勞動條件和勞動意願的書面材料。
③安置的殘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逐頁加蓋公章。
9、納稅人申請退還增值稅時,需報送如下資料:
①《退(抵)稅申請審批表》(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
②《安置殘疾人納稅人申請增值稅退稅聲明》(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
③當期為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的復印件及由納稅人加蓋公章確認的註明繳納人員、繳納金額、繳納期間的明細表
④當期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或納稅人加蓋公章的按月為殘疾人支付工資的清單。
4. 企業聘用殘疾人或失業人員有什麼稅收減免或優惠政策嗎
企業聘用殘疾人,殘疾人工資可以100%加計扣除,減少企業所得稅。
5. 青島殘疾人有哪些優惠條件
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
一、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的發放對象有哪些?
我市城鄉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和市內三區低保邊緣家庭中殘疾人。
二、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城市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准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31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240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60元。
即墨市、膠州市、萊西市、平度市農村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准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3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月70元。
市內三區低保邊緣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准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31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240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60元。
三、市內三區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對象有哪些?
具有市內三區常住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標准至低保標准上浮50%,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四、市內三區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如何申請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
(一)符合生活補助條件的殘疾人,首先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供家庭成員戶口、收入證明、殘疾證明等材料。(二)社區居委會進行入戶調查和收入評估,指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金發放審批表》並在社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街道殘聯。(三)街道殘聯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匯總報區殘聯。
五、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如何發放?
城鄉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隨家庭低保金一同發放。市內三區低保邊緣家庭中的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由街道殘聯每半年發放一次。
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
一、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對象有哪些?
具有我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城鄉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城鄉非低保家庭中18-29周歲單身和30周歲以上離異或喪偶的本人無業或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重度殘疾人。
二、重度殘疾人就業生活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城鄉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對其本人按當地全額低保金補齊標准發放就業生活補貼。
(二)城鄉非低保家庭中的低收入單身成年重度殘疾人,其本人按照當地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標准發放補貼。
三、重度殘疾人如何申請就業生活補貼?
重度殘疾人申請就業生活補貼按如下程序辦理:1、個人申請;2、村(居)委會評估、公示;3、街道(鎮)審查;4、區(市)殘聯審批。
殘疾人教育救助和獎勵
一、殘疾人教育救助的對象有哪些?
(一)接受義務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職業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保家庭中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二)殘聯系統興辦的殘疾人教育培訓機構中接受教育、培訓的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三)市及區(市)殘疾人培訓基地舉辦的短期培訓班中參加培訓的殘疾人。
二、殘疾人教育獎勵的對象有哪些?
(一)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升入國家認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規國民教育的殘疾學生。(二)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廣播電視大學考試,獲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殘疾學生。
三、殘疾人如何申請教育救助和獎勵?
(一)個人申請。貧困殘疾學生和殘疾大學生申請救助或獎勵,需由本人在每學年開學前持上述救助和獎勵條件中明確的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區(市)殘聯填寫《青島市救助貧困殘疾學生及獎勵殘疾大學生申請表》。(二)資格審查。各區(市)殘聯對救助貧困殘疾學生和獎勵殘疾大學生申請進行受理登記,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
殘疾人托養服務
一、殘疾人托養服務的對象有哪些?
托養服務對象:城鄉困難家庭(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中精神、智力和無自理能力的重度肢體困難殘疾人。
安養、居家托養服務對象:具有青島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城鄉困難家庭(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一二級智力、一二級精神和無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肢體殘疾人。
託管服務對象:具有青島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城鄉困難家庭(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中處於就業年齡段,具有一定自理能力的中輕度智力、精神殘疾人。
二、殘疾人托養服務方式有哪些?
(一)安養。為重度精神、智力和無自理能力重度肢體的困難殘疾人,提供長期生活照料和日常護理等服務。(二)託管。為就業年齡段的中、輕度智力和精神殘疾人,提供康復、特殊教育、職業技能訓練、庇護性就業和心理輔導等服務,幫助、引導他們從事簡單勞動,為促進殘疾人康復,提高生活能力和就業能力創造條件。(三)居家托養。以社區(村)為單位,主要以上門服務的方式,有組織地為重度精神、智力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實施居家生活服務。
三、殘疾人如何申請托養服務?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申請托養服務按如下程序辦理:1、向街鎮殘聯申請;2、區市殘聯審核。
殘疾人個體經營補貼
一、如何申請城鎮殘疾人個體戶保險補貼?
從事個體經營,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並繳納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的殘疾人,可持戶口簿、殘疾證、營業執照、收入證明、社會保險繳費專用票據到戶籍所在區市殘聯填寫 《青島市城鎮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貼申請表》申請保險補貼。
二、如何申請殘疾人個體經營補貼?
首次從事個體經營且符合自謀職業扶持條件的登記失業殘疾人,可持本人書面申請、殘疾證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或租用攤位證明、經營場所房屋證明或租賃合同到所在區市殘聯申請經營補貼。
三、盲人保健按摩機構經營補貼如何申領?
本市戶籍盲人創辦的保健按摩機構,達到行業管理標准,首次開業的可持機構書面申請、殘疾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山東省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執業資格證》副本、經營場所房屋證明或租賃合同、《青島市盲人保健按摩機構經營補貼審批表》,到戶籍所在區市殘聯辦理申領經營補貼手續。
四、如何辦理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示範店達標獎勵?
本市戶籍盲人創辦的、達到行業示範店標準的盲人保健按摩機構可持 《青島市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示範店達標獎勵資金申報表》、戶口簿、身份證到經營地所在區(市)殘聯辦理申領示範店達標獎勵手續。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一、申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應具備什麼條件?
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醫學診斷證明的0-9歲殘疾兒童。
二、現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標準是多少?
(一)對進入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困難(低保、低保邊緣)家庭聾兒、智力殘疾兒童,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康復救助 (其它家庭殘疾兒童按照救助標准實行減半救助)並為0-9歲聾兒免費配發1台最高價值6000元助聽器。
(二)對進入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困難(低保、低保邊緣)家庭腦癱兒童、孤獨症(自閉症)兒童,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康復救助(其它家庭殘疾兒童按照救助標准實行減半救助)。
(三)對16歲以下實施肢殘矯治手術的,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承擔部分給予每例最高16000元的住院及手術費救助和最高4000元的康復訓練救助。
三、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應如何申請?
實施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肢體殘疾矯治手術兒童申請康復救助,由其家長(監護人)攜帶殘疾兒童本人身份證(1寸免冠照片)、殘疾人證、戶口本,二甲以上醫院醫學診斷證明或病歷,到戶口所在地街(鎮)殘聯提出申請,屬於困難家庭的還需要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優惠證》或低保邊緣家庭證明,填寫《青島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經街(鎮)殘聯審核後,由區(市)殘聯審批,並向受助康復訓練殘疾兒童發放《青島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卡》。
重度聾兒救助辦法
一、現行重度聾兒人工耳蝸植入救助需具備什麼條件?
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1—9歲重度聾兒,且具備以下條件:
(一)聽力損失為重度聾以上(≥91dbHL),佩戴最佳助聽器康復效果不佳,經定點醫療機構醫學檢查無手術禁忌症,雙側耳蝸及內聽道結構正常、無蝸後病變。
(二)智力正常,無發聲障礙和明顯的性格缺陷(如:智力低下、自閉症、腦癱)等。
二、現行重度聾兒人工耳蝸植入救助標準是多少?
我市現行對低保、低保邊緣家庭重度聾兒實施人工耳蝸植入手術,每例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植入人工耳蝸救助;其他家庭重度聾兒實行人工耳蝸植入手術,每例給予最高12萬元的一次性救助。
三、現行重度聾兒人工耳蝸植入如何進行申請和實施救助?
(一)經指定篩查單位篩選,對篩選符合條件的重度聾兒,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青島市重度聾兒人工耳蝸植入救助項目申請表》,並按申請表要求報送有關材料,報市殘聯審核備案後,由聾兒家長自己選擇人工耳蝸產品。
(二)對實施人工耳蝸植入救助的重度聾兒,由市財政向人工耳蝸定購單位按救助標準的50%預撥人工耳蝸設備采購經費,符合人工耳蝸植入條件的重度聾兒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人工耳蝸植入手術。
(三)手術結束後,由監護人持與市人工耳蝸康復訓練機構簽訂的康復訓練協議、醫療機構的出院證明及植入人工耳蝸手術結算單據到市殘聯進行審核,由市殘聯向人工耳蝸定購單位撥付剩餘設備經費及手術救助資金。
(四)受助聾兒植入人工耳蝸手術後,到手術醫療機構開機調試,開機2周內到市殘疾人康復職業培訓中心語訓部接受康復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