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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有殘疾人有什麼優惠

發布時間: 2021-02-18 22:26:58

A. 殘疾人注冊公司,有什麼優惠政策【北京】

一、 企業所得稅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私營企業安置殘疾人享受稅收政策的通知》(京地稅企[2002]489號)文件規定:

對新開辦的或非中途轉辦的生產型(包括工業生產企業、工業加工企業、工業修理、修配企業)、服務型私營企業凡安置"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智殘、
弱視)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2、對開辦的私營民政福利企業,凡安置"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憑市民政局證明,經市地稅局批准,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徵收營業稅。

3、減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享受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三、個人所得稅: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范圍的批復>的通知》(京財稅[2000]782號)的文件規定:

對持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的烈屬、傷殘軍人、孤老人員和殘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照顧。

(一)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征30%的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分別以下情況:1.個人從事經營取得的所得可減征100%個人所得稅,但對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萬元(含
5萬元)的,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年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2.因生產經營需要雇請1-2個幫手的,可減征30%個人所得稅;對雇請3
個以上幫手的(含3個),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取得的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在計算納稅時,減除的必要費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四)認定范圍:

1、烈屬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滿18周歲的子女。

2、傷殘軍人是指經規定的審批機關批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制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的人員。

3、孤老是指無法定贍養或撫養義務人。

4、殘疾人是指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種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員。

四、車船使用稅: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87)市稅三字第124號文規定:為便利殘疾人行動而特製的車輛,是專為殘疾者使用的,與其它一般車輛不同,可免徵車船使用稅。

B. 北京市給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政策

北京市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企業所得稅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私營企業安置殘疾人享受稅收政策的通知》(京地稅企[2002]489號)文件規定:

對新開辦的或非中途轉辦的生產型(包括工業生產企業、工業加工企業、工業修理、修配企業)、服務型私營企業凡安置"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智殘、弱視)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2、對開辦的私營民政福利企業,凡安置"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憑市民政局證明,經市地稅局批准,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徵收營業稅。
3、減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享受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三、個人所得稅: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范圍的批復>的通知》(京財稅[2000]782號)的文件規定:
對持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的烈屬、傷殘軍人、孤老人員和殘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照顧。
(一)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征30%的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分別以下情況:1.個人從事經營取得的所得可減征100%個人所得稅,但對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萬元(含5萬元)的,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年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2.因生產經營需要雇請1-2個幫手的,可減征30%個人所得稅;對雇請3個以上幫手的(含3個),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取得的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在計算納稅時,減除的必要費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四)認定范圍:
1、烈屬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滿18周歲的子女。
2、傷殘軍人是指經規定的審批機關批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制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的人員。
3、孤老是指無法定贍養或撫養義務人。
4、殘疾人是指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種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員。
四、車船使用稅: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87)市稅三字第124號文規定:為便利殘疾人行動而特製的車輛,是專為殘疾者使用的,與其它一般車輛不同,可免徵車船使用稅。

C. 有殘疾證辦公司有哪些優惠

1、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2、由殘疾人員個人所提供的勞務,可免徵企業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第八條明文規定)。

3、對於安置(接受或提供崗位)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照單位的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者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3)北京公司有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企業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2、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於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D. 北京市企業單位聘用殘疾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企業僱傭殘疾人的優惠政策,有兩方面:
1、財務方面--是殘保金上的優專惠,繳納殘屬保金是每個企業的義務,每年繳納一次。(殘保金屬於財務范疇,盡量咨詢他們)
(1)解釋殘保金的含義:殘保金即殘疾人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2)殘保金的有優惠,比如:一個殘疾人可以免3個正常員工不用交殘保金

2、人事方面的優惠--即可申領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E. 北京市殘疾證有什麼優惠

坐火車享受半價優惠,如果是傷殘軍人還可享受撫恤金及醫療求助;經商辦回企業可以減半徵答收個人所得稅;另外對吸納殘疾人就業的單位還可享受稅收不同比例的減免照顧。
各地市區都有不同的優惠,有證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優惠、優待。政府部門也優先考慮各方面須辦理、幫助的事宜!殘聯有一本有關優惠政策的小冊子,你可以到當地的殘聯咨詢、領取!

F. 我是殘疾人,要在北京開公司,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您好:稅務這方面會有優惠,首先您的企業不用交殘疾人保障金,一般的企業是回要按人答頭來交的,1個人交368,由於您開立了公司,因此這個錢您的企業是可以免得,再有稅收上也可以優惠,好像是在幾年可以免稅收,當然這些也是需要到有關部門辦理,開出證明之後才能實行的。

G. 企業招用殘疾人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對殘疾人稅收的優惠政策如下:

一、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三、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

四、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五、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六、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7)北京公司有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擴展閱讀

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准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條

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

第四條

國家採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綜合協調,並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

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事業的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密切聯系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殘疾人工作。

H. 殘疾人辦公司有什麼優惠政策

國家對殘疾來人稅收的自優惠政策如下:
一、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三、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四、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五、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六、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I. 北京對殘疾人有何優惠政策

一、 企業所得稅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私營企業安置殘疾人享受稅收政策的通知》(京地稅企[2002]489號)文件規定:
對新開辦的或非中途轉辦的生產型(包括工業生產企業、工業加工企業、工業修理、修配企業)、服務型私營企業凡安置"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智殘、弱視)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營業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quot;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是指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徵營業稅。
2、對開辦的私營民政福利企業,凡安置"四殘"(盲、聾、啞、肢體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憑市民政局證明,經市地稅局批准,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徵收營業稅。
3、減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享受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三、個人所得稅: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范圍的批復>的通知》(京財稅[2000]782號)的文件規定:
對持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的烈屬、傷殘軍人、孤老人員和殘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照顧。
(一)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征30%的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分別以下情況:1.個人從事經營取得的所得可減征100%個人所得稅,但對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萬元(含5萬元)的,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年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2.因生產經營需要雇請1-2個幫手的,可減征30%個人所得稅;對雇請3個以上幫手的(含3個),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取得的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在計算納稅時,減除的必要費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四)認定范圍:
1、烈屬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滿18周歲的子女。
2、傷殘軍人是指經規定的審批機關批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制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的人員。
3、孤老是指無法定贍養或撫養義務人。
4、殘疾人是指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種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員。

四、車船使用稅: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87)市稅三字第124號文規定:為便利殘疾人行動而特製的車輛,是專為殘疾者使用的,與其它一般車輛不同,可免徵車船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