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近對跨境電商有什麼利好政策
9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此前一個階段的跨境電商發展給予了積極評價。會議指出,以跨境電商發展為突破口,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對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增強綜合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新建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將跨境電商監管過渡期政策延長一年。
三年跨了3個萬億門檻
從狹義上講,跨境電商基本等同於跨境零售。分屬於不同關境的市場主體,藉助互聯網實現商品的交易,並採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過跨境物流將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即B2C模式。
從廣義上講,跨境電商還等同於外貿電商。分屬於不同關境的市場主體,通過電子商務的手段將傳統進出口貿易中的展示、洽談和成交環節電子化,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這個過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無論是B2B、B2C,還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國人海淘的經歷,都有著相當長一段時間的探索。
在跨境電商平台出現前,空姐、留學生海外代購大行其道,但由於受到宣傳推廣渠道、代購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規模始終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電商平台開始起步發展。以C2C代購模式為主的洋碼頭,跨境電商購物經驗分享社區小紅書相繼成立。
從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紅利期,大量電商平台成立,天貓、亞馬遜、網易等大型互聯網企業紛紛進入跨境電商行業。
在大量跨境電商平台不斷涌現,與國內消費市場日趨火爆的雙重影響下,跨境電商的發展迎來了一輪井噴。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國跨境電商總體交易規模分別為3.9萬億元、5.1萬億元和6.3萬億元,增速分別達到了34.5%、30.8%與23.5%,遠超同期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
二要再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城市建設新的綜合試驗區,推動跨境電商在更大范圍發展。
三要圍繞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著力打造互聯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貿基礎設施,鼓勵建設覆蓋重要國別、重點市場的海外倉,加強物流網路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監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說跨境電商的迅猛發展,是受到消費市場日趨擴大影響的話,針對跨境電商的監管,則同時隨著這個領域的發展在不斷調整。其中,影響最大的莫過於2016年4月7日晚8時發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俗稱「48」新政。
當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等11個部門共同公布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清單共包括1142個8位稅號商品,生鮮、液態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妝品受到嚴格限制。
據統計,受通關單的限制,絕大多數食品、化妝品、保健品、母嬰用品短期內將無法進口,占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總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響。
考慮到「48」新政對跨境電商領域的影響,經國務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為穩妥推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過渡,過渡期限將延長至2017年底。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則決定,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18年底,並加快完善相關制度。
會議要求,要按照包容審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監管創新,促進各綜合試驗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對接,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動建立針對跨境電商的交易風險防範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大力打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據有關統計預測,2017年的中國跨境電商規模將達到7.5萬億元人民幣,2018年將達到8.8萬億元。在政策鼓勵與引導、消費升級與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響下,跨境電商大概率保持較快增長。
㈡ 國家對跨境電商有什麼政策支持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我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貿易的監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確了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這也意味著從檢驗檢疫這塊已經為進口電商打開了一道「口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還將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
網路空間相對於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路空間獨特的價值標准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於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2)跨境電商出口有什麼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㈢ 關於跨境電商的國家優惠政策有哪些
自從2015.06.1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電子商務合作。
㈣ 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跨境電商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之前國家對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還處在空白期,為了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健康發展,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的要求,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稱電子商務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3.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4.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二、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3.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三、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四、適用本通知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五、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引用資料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
㈤ 注冊跨境電商公司國家有哪些優惠政策
注冊跨抄境電商就上襲多有米,深圳前海注冊的政策方面的優勢:
1、前海跨境人民幣政策,對低成本資金進入電商領域進行了有利的引導;
2、前海與香港的國際化投資環境,對國外大型知名電商進行了有利的引進;
3、深港兩大世界級的港口與機場群分布在前海30公里半徑之內;
4、前海已經將電子商務相關類型企業列入財政部前海產業優惠目錄中,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政策的優惠和便利使得深圳很多的跨境電子商務完成對低成本融資進入前海自貿區的實現;
5、前海自貿區擁有優越的配套條件設施並且在通關方面速度優勢明顯的保稅港區;
6、前海發展跨境電商業務,擁有非常優越的條件;
7、前海的核心功能區是保稅港區,深圳海關和前海管理局在前海灣保稅港區推出前海「跨境易」服務模式,採取分送集報、合並同類項、產品提前備案等通關監管措施;
8、跨境電商出口業務通關、結匯、退稅瓶頸等已全部打通,跨境電商使用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轉入外匯的行為將會被允許;
9、國家質檢總局去年專門出台相關意見,前海關於「跨境電子商務檢驗檢疫監管模式的探索」將會被支持。
㈥ 做出口跨境電商,有什麼好的再營銷方案么
出口電商,要選好平台,產品,市場,等等很多方面,過程是非常漫長的,想做好這塊的營銷,就得花費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可能還不一定有同等的回報。
㈦ 咱們國家對跨境電商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對有訂單、有效益的外貿企業貸款。
二是完善加工貿易政策回,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政答策,支持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三是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網路體系,鼓勵企業建立境外服務保障體系。
四是開展並擴大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試點。
五是降低出口平均查驗率,加強分類指導。
㈧ 跨境電商政策
跨境電商行業因涉及抄國家多個部門的業務范疇,除國務院和海關總署外,商務部、質檢總局、外匯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門也紛紛出台或參與出台相關跨境電商政策,涉及的國家相關部門包括: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郵政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中央網信辦、瀕管辦、密碼局等多達17個部門。更多樓主可到環球華品網詳細了解。
㈨ 我國有關跨境電商發展政策有哪些
一、支持國內企業更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加快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提高貿易各環節便利化水平。鼓勵企業間貿易盡快實現全程在線交易,不斷擴大可交易商品范圍。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加強與境外企業合作,通過規范的「海外倉」、體驗店和配送網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逐步實現經營規范化、管理專業化、物流生產集約化和監管科學化。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合理增加消費品進口。
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影響力較大的公共平台,為更多國內外企業溝通、洽談提供優質服務;培育一批競爭力較強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較高的自建平台,鼓勵企業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營銷渠道。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三、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在總結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研究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簡化歸類的可行性,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
四、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集中查驗、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強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監管,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突出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管。進境商品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標准要求,對違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
五、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或免稅政策。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由財政部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另行制訂。
六、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滿足境內外企業及個人跨境電子支付需要。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拓展境外業務。加強對電子商務大額在線交易的監測,防範金融風險。加強跨境支付國內與國際監管合作,推動建立合作監管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七、提供積極財政金融支持。鼓勵傳統製造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拓國際市場。利用現有財政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八、建設綜合服務體系。支持各地創新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引導本地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向規模化、標准化、集群化、規范化方向發展。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等全方位服務。支持企業建立全球物流供應鏈和境外物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各駐外經商機構作用,為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信息服務和必要的協助。
九、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保障體系。推動建立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售後服務制度。
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規范經營行為,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執法監管,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堅決打擊跨境電子商務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通過有效措施,努力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在規范中健康發展。
㈩ 出口跨境電商平台有哪些
成熟的跨境電商平台:速賣通、亞馬遜、eBay、Wish、Shopee(蝦皮)
這五個平台都是做跨境電商的,看你自己偏向於那個,同時跨境收付款可以用CBi銀行這一類的。
速賣通:
是阿里巴巴一家旗下的平台,相當於我們國內的淘寶是一樣的,主要針對於以價格為主導,賣家一定要價格低才能有優勢,產品主要偏向手機配件、首飾、電腦配件等小物件。市場定位主要以發展中國家、欠發達國家為主。
亞馬遜:
以產品為驅動,產品質量必須要有優勢,而且還必須要有品牌才行,如果沒有品牌,最好不要去做Amazon,定位相當於白領及以上層級。
eBay:對產品質量要求較高,但同樣也在拼價格,也就是說產品質量要比較好,價格也要佔優勢,需要物美價廉這樣的產品,平台的規則也比較偏向買家的。
Wish:
相對比其他的亞馬遜,ebay,速賣通等電商平台門檻相對還是相對低的,無論個體用戶還是公司企業等都可以申請注冊,門檻低,注冊人數多,競爭相對比就比較大了,如果想進入這個市場的話,就要考慮一下你自己的情況,有沒有相對有競爭的資源等。
Shopee:
Shopee平台是一家來自新加坡的移動電商平台,簡稱(蝦皮購物)平台推出於2015年,業務服務市場范圍:主要是東南亞和中國台灣。沒有傭金,也沒有上市費,這意味著沒有經濟負擔。但是,賣家可以選擇原生廣告並根據自己的意願購買付費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