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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網站開發意義

發布時間: 2021-02-08 07:19:23

網上購物系統的開發目的

投資少,回收快。一項針對中國中小企業的情況調查顯示,個人在網下啟動銷售公司的平均費用至少5萬元,而網上開店建店成本非常小。一般說,籌辦一家網上的商店投入很小,不用去辦營業執照,不用去租門面,不用囤積貨品,所需資金不過1500元左右;網上商店比同等規模的地面商店「租金」要低得多,同時租金不會因為營業面積的增加而增加,投資者也不用為延長營業時間而增加額外的費用。
基本不需要佔壓資金。傳統商店的進貨資金少則幾千元,多則數萬元,而網上商店則不需要壓資金。
24小時營業時間。網上商店延長了商店的營業時間,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不停地運作,無須專人值班看店,都可照常營業。傳統店鋪的營業時間一般為8-12小時,遇上壞天氣或者老闆、店員有急事也不得不暫時休息。
銷售規模不受地盤限制。傳統商店有多大就只能擺放多少商品,生意大小常常被小店面積限制。而在網上,即便在地面上只有一個小商店,或者乾脆就沒有門面,開店的生意卻可以照樣做得很大。
不受店面空間的限制。哪怕只是街邊小店,在網上卻可以擁有百貨大樓那麼大的店面,只要投資者願意,可以擺上成千上萬種商品。目前國內最大的專業拍賣網站同時在線的商品要超過10萬件——已超過一些大超市。
不受地理位置影響。不管客戶離店有多遠,也不管顧客是國內還是國外,在網上,客戶一樣可以很方便地找到並購買商品。這令消費群體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變得無限廣闊了。

購物網站那麼多,我們老闆讓我們再開發一個,有意義嗎

我咨詢過艾拓B2C ,一個差不多的網站開發也就兩個月以內吧~

㈢ 網上購物有什麼優勢的認識和理解100字

「網上購物」,這個逐漸流行於二十世紀的購物方式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不論是腰纏萬貫的大富翁、時尚的白領麗人還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其中大部分人可能都有過網上購物的經歷。這其中有的也許僅僅想擁有這種體驗的感覺,有的可能將此作為一種「知識人士」的標志,有的則可能已將網上購物作為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取代了傳統上街購物的方式。

究竟何為網上購物呢?

簡單來說,網上購物就是把傳統的商店直接「搬」回家,利用internet直接購買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享受自己需要的服務。專業地講,它是交易雙方從洽談、簽約以及貸款的支付、交貨通知等整個交易過程通過Internet、web和購物界面技術化的B to C模式一並完成的一種新型購物方式,是電子商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有人將此視為一個面向全國乃至全世界的大而統的虛擬商場。但在我看來,這個電子商場並非虛擬,因為購物的每一個步驟甚至每一個細節都很真實,與傳統購物模式的唯一區別僅在於少了言語交流而有了更多的填單與確認過程。一般來說網上物品的經營大致可分為兩種形態:一種是電子商店,即提供網上購物或網上服務的營業者,通過自己的網站,直接對網路使用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另一種是電子商場,它是由許多提供不同商品或者服務的營業者集中在一個網站中,使用者可以在同一個網站購買不同公司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也就是說,在前一種情況下網站經營者同時又是商店經營者,而後一種情況中網站經營者扮演的角色更像是商店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中介。

網上購物在當今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已經顯示出較強的發展勢頭,它在推動國家經濟增長方面可以說又是一支嶄新的力量。舉例來說,GFK最近一份針對德國網上購物者的調查指出,在2004年上半年,德國的在線購物銷售額達到53億歐元。GFK預計,2004年全年,德國在線購物銷售額達到110億歐元之多。 相比之下,在我國網上購物還是一個新生的事物。從某種意義上說,SARS開辟了中國網上購物的新紀元。面對非典的襲擊,多數人被困在屋內,而要想不出門就買到自己所需的東西只能依賴網路,許多防範意識很強的人也試著網上購物。 至此,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網上訂貨、送貨上門」的方便,也有越來越多的人也開始接受網上購物。CNNIC在其發布的《中國互聯網路熱點調查報告》中顯示:在我國有17.9%的網民在半年內有過網路購物經歷,在瀏覽過購物網站的網民中,有29.6%的人在半年內有過網路購物經歷,有過網路購物經歷的被訪者中有超過90%的人今後會繼續進行網路購物;有63.7%沒有購物經歷的網民表示今後會嘗試網路購物。這些數據表明我國網上購物市場有巨大的潛力。

網上購物的魅力究竟何在?

首先,對於消費者來說:

第一,可以在家「逛商店」,訂貨不受時間的限制;

第二,獲得較大量的商品信息,可以買到當地沒有的商品;

第三,網上支付較傳統拿現金支付更加安全,可避免現金丟失或遭到搶劫;

第三,從訂貨、買貨到貨物上門無需親臨現場,既省時又省力;

第四,由於網上商品省去租店面、召雇員及儲存保管等一系列費用,總的來說其價格較一般商場的同類商品更便宜。

其次,對於商家來說,由於網上銷售沒有庫存壓力、經營成本低、經營規模不受場地限制等,在將來會有更多的企業選擇網上銷售,通過互聯網對市場信息的及時反饋適時調整經營戰略,以此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

再次,對於整個市場經濟來說,這種新型的購物模式可在更大的范圍內、更多的層面上以更高的效率實現資源配置。

綜上可以看出,網上購物突破了傳統商務的障礙,無論對消費者、企業還是市場都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和影響力,在新經濟時期無疑是達到「多贏」效果的理想模式。

(二)我國現階段網上購物存在的八大問題

我們在看到網上購物優點的同時更要認清它在現階段存在的問題,以便盡早地找到解決方案以促進網上購物的良性發展。可以說,現階段我國消費者對網上購物狀況的評價是「痛並快樂著」,而這其中痛的指數要高於快樂指數。

記得「網路法」的課上老師曾放過一個《經濟與法》欄目中報道的有關網上購物的案子,講述了某男幾次網上購物的經歷,結果是多數時候都不滿意,比如一次他買到的光碟與宣傳不符,而且還是質量很差的盜版碟。又有一次他花了一元錢淘到的書居然沒有標價,而且書上清楚地印著「贈品」兩字,他深感受騙,認為即使出得價錢再便宜如果商家拿別的商品的贈品即非賣品濫竽充數的話顯然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一怒之下,他將網站經營者告上了法庭,可惜的是沒有律師願意為他代理,因為訴訟標的太低了。是啊,這一元錢的官司表面上看實在是沒什麼爭訟的必要,可是從「一粒沙里看世界」,從「一朵花里看天堂」的邏輯中推理便可得從「一元錢里看誠信」。當然,網上誠信問題的最終解決還是要基於健全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同時建立網上交易的誠信機制。

像上面這種通過網上購物令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例子還有很多,這表明現在網上購物的消費者其利益並沒有得到切實充分的保護。作為弱者一方,消費者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交易對象認定的模糊性。明確交易對象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這關繫到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為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租賃他人櫃台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在傳統購物環境下交易對象非常明確,商店裡掛的營業執照就表明了經營者的身份。一旦出了問題可以直接到原購物地點追討責任。但是在網路環境下,消費者只有通過經營者網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對方,但是至於信息是否真實、對方到底是誰根本不清楚。

二、知情權難以保證。知情權是消費者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一項重要權利。《消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然而上網購物時,消費者獲取信息的范圍是有限的,它並不像傳統購物時能看到、摸到真實立體的商品,並向售貨員詳細打聽有關商品的基本情況。此時的消費者只能從網上提供的內容中獲取有關商品的部分信息,看到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張或幾張關於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網上購物的消費者一般對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

三、格式合同的制約。《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由於網上購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了消費者和經營者達成合意的必要環節。現在的問題是經營者往往利用特權制定一些又長又復雜甚至危害消費者權利的條款,有時為逃避責任還會使用一些模稜兩可的語言,一旦出了問題會以此為自己辯解。消費者有時為了圖省事不會仔細閱讀每一條款,有時就算讀了也很有可能領會不到其中的微妙之處,有時即便發現有什麼可疑的地方但為了及時買到所需商品也無所顧忌,因此,有時一個「我同意」的點擊會給消費者帶來了購物後一系列的麻煩。

四、交貨延遲。付款後不能按期收到貨物的事屢見不鮮,有時付款後收不到貨物的情況也會出現。

五、退貨困難。《消法》23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無故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可是網上購得的貨物想要退掉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經營者往往找種種理由拒絕退貨。有時甚至直接在格式合同中明文規定某些商品不得退貨。對於在退貨范圍內的商品,通過經營者的規定看也根本無法退換。拿「樂友」購物網站為例,在它的質量保證及退換貨規定中有這樣的條款:「退回的商品外包裝不完整、所附配件及資料不全、贈品不齊全的不能退貨」。對以上這條我提出質疑:按照加著重號部分文字的表面意義我可以理解為,只要拆開包裝就不能夠退換,因為只要拆開就一定會破壞包裝的完整性。因此,只要有這條規定,消費者合理退貨的權利便形同虛設了。

六、網上欺詐與虛假廣告。互聯網技術使得某些商家可通過匿名的方式躲避調查,利用監管難度大、隱蔽性強、傳播快的特點大行虛假廣告和欺詐之道,它們往往打著「跳樓價」「超值大獎等你拿」一類的旗號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借機侵犯消費者的權益而為自己牟利。

七、無人問津的售後服務。許多網民表示,網上購物的售後服務較差,有時商品出了問題經營者能推則推,就算有售後服務也只是表面應付一下,許多問題根本得不到實質解決。

八、處於危機中的隱私權。這個問題是現在大家廣泛關注的問題,也是挑戰網路安全的主要大敵。從事市場信息業務的美國TNS和隱私保護團體TRUSTe日前指出,由於擔心個人信息被盜和泄露隱私,可能有多達58%的美國消費者在假期旺季減少在網上購物,這一比率明顯高於去年的49%。 我國民法通則中並沒有對隱私權的規定,其他法律中亦不涉及,但不可否認,現階段廣大網民的隱私權正處於危機之中。還以本文中的網上購物為例,一些商家為了擴大銷售額,不惜將以前消費者的信息建立資料庫,根據其經濟狀況、上網習慣等不停轟炸消費者的郵箱以推銷自己的產品;更有甚者,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將消費者的信息賣給他人。此外,消費者的信用卡賬號、密碼被篡改、被盜也是常有的事。所有這些問題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肯定會制約未來網上購物的進一步發展。

(三)國外先進立法經驗的借鑒以及對我國網上購物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提出幾點建議。

從上述內容我們看到網上購物在現在來說確確實實還是一把「雙刃劍」,我們如何做到趨利避害呢?這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比如消費者自身要有一定的警惕意識,購物時應選擇那些知名網站,購物前應該仔細閱讀購物條款,對購物憑證應妥善保留等等;商家應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原則,努力提高自己的誠信指數;政府則可以借鑒傳統消費市場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經驗,設立「網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對網上購物實行統一監管;整個國際社會應該通力合作,及時制定各種雙多邊協議、國際公約等手段,為國內消費者權利的保護提供更多的國際支持。但是在我看來,在所有確保我國網上購物順利發展的相關舉措中,盡快建立完備的網上購物消費者權利保護體系應屬重中之重,我們只有將網上購物中出現的一些新法律問題、新法律關系及時納入我國消費者法律保護的體系中,有效地調整在網上購物中產生的一切行為,才能使廣大網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可靠的保障,同時從根本上保證網上購物的長遠發展。

在這里,有必要借鑒一下國外在電子商務立法尤其是網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優秀立法經驗:

1、歐盟

歐盟與電子商務有關的主要法律文件有:《電子商務指令》、《電子簽名指令》、《遠程銷售令示》和《數據保護指令》等法律。其中涉及電子商務中消費者保護的內容包括:消費者在自己家中購買商品服務會獲得許多益處:較多的選擇,購買之前容易得到詳盡信息,購買價格可能較低。 要增強信任,也可以通過增加交易透明度(如明確供應商的身份、來歷和債務等),最低限度要求消費者個人數據,明確所提供的信息的合法狀態來達到。

《遠程銷售指令》試圖通過為消費者提供保障來促進電子商務,保障消費者在遠程銷售合同中得到本國消費者保護制度的保護。遠程銷售合同是指供需雙方通過遠距離通信技術進行商品和服務交易所締結的合同。在遠程銷售合同中,消費者需要得到特別的保護,因為消費者的個人隱私會受到帶進攻性的市場技術的侵犯,也會受到供方給消費者的不足和不適當的信息的侵犯,以及要面對用信用卡支付時可能帶來的欺詐和錯誤風險。

2、美國

美國電子商務活動在充分的法律保護規范下得到了快速健康的發展。從1996年以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提出了互聯網經營者自我管理的思路,以保護從互聯網業務中收集的個人信息的隱私權。2000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宣布將在本國制定全面保護數據的法律。

3、德國

德國於97年6月13日通過了《信息與通訊服務法案》。在電信服務資料保護方面,雖然該法同意服務提供人可以提供電信服務目的而收集、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但要求應先將其收集、處理或使用的方式范圍、地點與目的告之服務使用人。若要作其他使用,則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或經服務使用人的同意。同時,該法也賦予服務使用人撤銷其同意的權利。在達成必要的目的後,所收集的資料即應刪除,若傳輸與服務使用人有關資料與其他服務提供人時,也應告知服務使用人。

縱觀我國現有法律規定,對網上購物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保護散見於《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中,但大多內容散亂,可操作性不強,遠不能達到保護消費者的目的。這一切都需要加快立法速度,在參考國外先進立法經驗的基礎上於時機成熟時制定一部適合於我國國情的電子商務法典。當然 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前提是必須對我國現有立法進行完善,同時針對現在網上購物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做出反應,在相關制度、政策方面可以做一些有益的探索,為此,我們可以做一下准備工作:

1、為解決交易對象認定的模糊性,應當在網上建立詳盡的資格認證制度。在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做了勇敢的嘗試性工作,它於2000年頒發的《關於在網路經濟活動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告》中規定試行「網站備案制度」。 備案制度要求網站的所有者提供包括法人和網站基本情況的備案登記資料,領取並安裝電子備案登記標識,備案網站的合法經營受到保護,同時長期保有電子標識也是一種信用優勢;網站名稱管理主要包括申請人查詢重名、提交資料、初審、公告,經過這四項流程,網站名稱即受保護。

2、為確保消費者知情權最大限度的實現,除現有法律中的規定外,應當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對信息披露的具體形式,比如對有關商品或服務的重要信息 應該放在介紹該商品或服務的主頁上,對於其他一般信息則可以放在經鏈接才能顯示的頁面上。對於商品的正常使用方法如果在網上不能明確表達的,應當在貨物實際交付給消費者時明確告知。同時,對於網頁上顯示的有關產品的圖片信息必須真實,必要時應當包括多角度多方位拍攝的圖片。此外,顏色也是很重要的信息,因此圖片中所反映的色彩應當盡量真實,如不能完全做到一致的應有明確說明。這一點上「51BUY」網站做得就比較好,在其網站中向消費者明確指出:「由於照片顯示原因,我們無法保證頁面所顯示商品的顏色與商品實際顏色完全一致,我們將盡力在網頁上就此說明。」

3、對於格式合同的效力問題應當作必要的限制與說明。日前頒布的《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 (徵求意見稿)第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使用合同格式條款與消費者達成合意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使用格式條款故意逃避其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的,其格式條款無效。」當然,在這個問題上的主要突破口應該是《合同法》。

4、關於交貨遲延的問題。送貨上門是經營者的義務之一,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可以明確規定是由經營者專門派送還是選擇第三人派送。無論是經營者自己送還是第三人送,如果貨物不能按期送達,都應由經營者承擔違約責任,至於第三人有過錯的,經營者可以事後追償。

5、在退貨的問題上,我認為除了食品、衛生品等消耗性商品和錄音錄像製品 外,其餘的商品在出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但是,消耗品超出安全保質期的除外,錄音錄像製品於不符合國家有關正版規定的情形下除外。因此,在這一問題上傳統退貨的規定 有必要作進一步的完善,在維護消費者權益與保護商家利益二者之間找到適度的平衡。

6、關於網路廣告與宣傳。廣告發布者應承諾自己在網上發布的廣告內容真實、明確、具體。我們注意到,和傳統媒體上的廣告相比,網路廣告呈現出狀態的流動性、形式的多樣性以及影響范圍的擴大性等特徵,而我國現行《廣告法》主要規范的對象是網路以外的廣告,對於互聯網上出現的這類廣告並沒有進行特別規制,這就使得現在的網路廣告游離於《廣告法》之外而處於真空地帶。同時如果中國兌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那麼到2005年底將全部放開廣告市場,因此,我們必須有完備的法律來面對即將「入侵」的大量國外廣告,以更好的應對將來產生的各種問題,同時在廣告橫飛的世界裡更好的保護我國網上購物消費者的合法權利。這就需要我們或者對現行《廣告法》進行必要修改或者盡早制定出一部《網路廣告法》。

7、關於消費者隱私權問題。對此問題,經營者必須做到:a.制定詳盡、到位的消費者隱私保護政策;b.於網站上明確向消費者提示關於消費者個人資料的收集方式以及使用目的,並且承諾只在所申明的使用目的范圍內及消費者本人同意的情形下使用消費者個人資料;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將信息提供給第三人;c.不得為營利目的隨意向消費者寄送電子郵件,但消費者同意者除外。從法律層面看,《民法通則》中並沒有將隱私權作為公民一項獨立的人格權,對隱私權的保護以及侵害隱私權的訴訟也沒有形成專門的法律制度。雖然一些單行法律法規里涉及到網路隱私權,比如《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的第十二條規定:「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上網用戶的個人信息保密,未經上網用戶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但是從總體來看,有關網路隱私權的保護並沒有形成完備的法律體系,因此我們有必要在借鑒國外先進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加快有關網路隱私權的立法速度。

**結語**

總之我們要努力做好各方面尤其是立法方面的工作,為我國網上購物的消費者提供放心的購物環境,創造良好的消費體驗!
網上購物的好處網上購物跨越了時空的限制,給商業流通領域帶來了非同尋常的變革。 網上購物的真正受益者是消費者。網上購物的感覺好極了,你什麼都不用煩,敲幾個鍵確認一下,很快就會送貨上門,小到一付眼鏡,大到一台洗衣機。另外還有兩個好處,一是開闊了視野,可以貨比三家。逛商店只能一個一個地逛,你即使拿出一天的時間也只能跑自己附近的幾個店。而在互聯網上情況就大不一樣了,你調出一類商品,就可以瀏覽成百上千個網上商店的商品。二是價格便宜,因為網上商店把商家與消費者直接溝通起來,省去了中間環節,也省去了商場和銷售人員的費用。

㈣ 開發一個網路購物網站,選擇什麼體系風格,有什麼好處

這個就是要看你想要做成什麼風格的了,像唯品會就有些高大上的感覺了。還有些不是很好的連什麼風格都是沒有的,主要是要看你是想要開哪種類型的網購網站了。— 放羊團團購

㈤ 網上購物系統的開發目的是什麼

網上購物系統也就電子商城開發目的是為了進行電子商務,網上買賣產品。網上購物系統,也就是商城包含管理、展示商品,購物車,訂單,支付等模塊,用於無店鋪銷售產品。

㈥ 電商網站建設的好處有哪些

一、企業進行商城網站開發勢在必行

互聯網的普及,對廣大網友來說不僅拓寬了視野,同時由於網民數量的逐漸龐大,精明的企業主已經擁有了專屬的獨立的商城網站。而更為重要的一點是互聯網的飛快發展,也正在逐漸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習慣。購物網站的出現就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可以讓網友不用出門直接通過購物網站平台就買到自己想要的物品。

而在互聯網迅猛發展的時代,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也是十分的快速的。而互聯網業內人士也曾言:當今是無商不電商。這一句話道出了電子商務的流行程度以及發展熱度。因此,傳統企業要發展電商,首先就需要開發商城網站。

二、購物網站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

傳統企業建設商城網站,最為重要的一點是為了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更好地發展電子商務,但是除此之外,企業的購物網站還更有利於企業的發展,企業網站建設具有更多的發展優勢。

1、購物網站建設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持久生命力。企業建設網站可以拓寬產品銷售渠道,讓更多的人通過互聯網了解的企業公司和產品,同時購物商城網站所具備的自主購物車功能也可以增加產品的銷量。

2、電子商務網站建設有利於企業樹立品牌形象,促進發展。一個企業是否能夠得到長久的發展,最為關鍵的還是看其品牌形象是否深入人心。企業進行電子商務網站建設不僅為自己的產品增加了銷售渠道,更重要的是網站可以幫助企業數量品牌形象,讓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㈦ 購物網站的意義和重要性

我覺得購物網站從很大程度上給購物者帶來了很大的方便,可以不出門就能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節省了很多的人力物力,當然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利用網站欺騙消費者.

㈧ 商城APP軟體開發有什麼作用

商城APP軟體開發有什麼作用

商城APP開發功能如下:

1.商家端

產品辦理功用:做軟體可以來這里,這個手計的開始熟字是一伍扒中間的是壹壹三三最後的是泗柒泗泗,按照順序組合起來就可以找到,我想說的是,除非你想做或者了解這方面的內容,如果只是湊熱鬧的話,就不要來了。產品列表,產品的修改與刪去,產品的狀況辦理,清空功用;新增產品,taobao導入產品功用,品牌分類與添加功用,品牌LOGO圖像上載。

訂單辦理功用:下單時間,下單號,訂單分類(待付款,已提交,待發貨,已發貨,已完結,已撤銷),團購功用(進行中,已完畢,已完結,已撤銷)。

顧客咨詢辦理:咨詢列表,未回復咨詢,現已回復咨詢。

留言反應辦理:悉數咨詢,已回復咨詢。

產品分類辦理體系:新增分類,新增下級,修改,刪去,排序,導入分類,導出分類;UTF-8編碼變換GBK修改功用,支撐UFT-8,GBK,BIG5的CSV文件導入。

商家設置基地:LOGO辦理,廣告位辦理,商家稱號,地址,電話,QQ,商家介紹,圖文及視頻。

資訊辦理:訂閱新產品信息,公司新聞,優惠信息。

付出方法設置:在線信用卡付款,在線銀行卡付款,在線付出賬號付款,在線充值。

配送方法設置:配送方法添加及修改辦理,依據協作的物流公司來設置物流的區域以及報價。

2.用戶端

產品展現:商城APP最為中心的有些是產品展現,無論什麼類型的商城,其產品都需求經過產品展現這種方法向消費者展現商城以及產品的優勢。

產品引薦:使用客戶信息數據分析,精準地為消費者引薦各種產品的優惠信息,導致消費者的購物願望,招引更多的消費者采購。

保藏產品:這個功用是必須要有的,這樣便於消費者的下次消費,促進二次買賣,添加用戶的重復采購率,進步知名度,也能夠進步出售額。

購物車:這個功用是記載產品的准下單狀況,促使完成商場化的購物形式,還能依據購物車的記載提示還沒下單的用戶,添加買賣訂單量。

在線付出:作為商城APP終究完成高轉化率的要害功用,經過了閱讀、選品、保藏、放入購物車、下單等進程,最終的付出環節最為主要,因此在線付出功用也要做得愈加安全流通,能夠保證消費者的利益,愈加以網站用戶體驗為主。

物流配送:經過與物流網站對接構成的一種快捷的免搜索的物流檢查功用,此功用滿意了消費者對采購的產品的所在地檢查,緩解消費者刻不容緩的心思。

訂單辦理:訂單辦理功用能夠有條理地展現出用戶的訂單概況,更有用地運用戶進行快捷的有關維權處理,便於檢查產品買賣訂單的概況。

促銷推送:將商城APP的產品最新優惠信息經過後台推送的方法發到用戶的移動APP終端上面,就像一種移動網路化的宣揚單張,能有用精準地掩蓋到各個用戶的移動端APP中。

㈨ 研究中國網路購物的現狀和發展有什麼意義

示,中國網民的數量在2007年6月就已經突破了1.62億,平均每分鍾就新增近100個網民,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網路大國,有25.5%的中國網民有過網路購物經歷。   網路購物的基本概念 

  簡單來說,網上購物就是把傳統的商店直接「搬」回家,利用Internet直接購買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享受自己需要的服務。專業地講,它是電子商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電子商務是指一種依託現代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集金融電子化、管理信息化、商貿信息網路化為一體,旨在實現物質流、資金流與信息流和諧統一的新型貿易方式,是貿易過程的電子化、網路化。簡單的理解,就是利用電子技術進行商業行為。 

  按應用領域劃分,電子商務有以下幾種模式:一、企業(Business)對消費者(Consumers or Customers),也稱商業機構對個人用戶,即B2(to)C;二、企業對企業,也稱商家對商家,即B2B;三、企業對政府機構(Government),即B2G;四、消費者對政府機構,即C2G;五、網上拍賣等個人行為,即C2C。   其中,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消費者對消費者C2C是網路購物最常見的三種交易方式: 

  B2B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過B2B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能夠在網上完成整個業務流程,從建立最初印象,到貨比三家,再到討價還價、簽單和交貨,最後到客戶服務。B2B使企業之間的交易減少了許多事務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費用,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網路的便利及延申性使企業擴大了活動范圍,企業發展跨地區跨國界更方便,成本更低廉。 

  B2C模式相當於現實生活中的「商場」或「專賣店」。商業機構利用先進的通信和計算機網路的三維圖形技術,把現實的商業街搬到網上,並通過建立網站,在線發布信息和提供資料庫檢索向用戶介紹和銷售產品;消費者使用瀏覽器進行瀏覽、購買、定單發送、支付操作,最後由商家將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中。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例如經營各種書籍、鮮花、計算機、通信用品等商品。 

  C2C比較類似於現實生活中的「小商品批發市場」,網站提供資料庫檢索和一定的安全保障,收取一定的費用,商品信息的上載和交易的協商都由作為獨立個體的「買家」和「賣家」完成,一個網站中同時存在數目眾多的個體經營者,網站只起一個現實中「市場管理者」的作用。   剛剛過去的2007年,網路購物得到了良好發展,不僅網民自己網上開店,還涌現出許多專業購物網站,分工越來越細。例如,B2B——阿里巴巴網在香港成功上市; B2C——在亞馬遜的帶領下,涌現出了一大批的B2C網站; C2C——淘寶、易趣、拍拍的空前發展。   網路購物在我國的發展 

 早在1999年以前,中國互聯網的先知們就開始建立B2C網站,致力於在中國推動網路購物。但這種做法在當時遭到了經濟學界的普遍質疑。這種質疑主要來自三個方面: 

  第一,是否會有足夠多的消費者會在線購物?答案是沒有。到2000年,中國的網民人數僅為890萬,而且大部分人並沒有形成網路購物的習慣。所以,網路購物不會有很大市場。第二,網路購物能否解決物流配送的問題?答案是不能。網路購物需要全國性的物流配送體系,而當時的快速物流、快速遞送行業還只是處於起步階段。很多經濟學家一談物流配送,就想到中國郵政,愈發覺得物流配送問題的不可解決性。第三,網路購物能否解決網路支付的問題?答案是不能。中國人喜歡現金交易,還沒有形成刷卡消費的習慣,現在又要求大家直接在網路上輸入銀行資料,直接通過網路實現銀行轉賬,短期內要解決這一問題顯然絕無可能。 

  然而,在之後的時間看來,這些質疑卻都不是問題了,它們已經被大型購物網站和除了郵政以外的快遞公司及眾多與各大銀行對接的第三方網上支付所解決。 

  自1991年起,我國先後在海關、外貿、交通航運的部門開展了EDI(電子數據交換)的應用,啟動了金卡、金關、金稅過程。1996年,外貿部成立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1997年,網上書店開始出現,網上購物及中國商品訂貨系統初現端倪。1998年7月,中國商品交易與市場網站正式運行,北京、上海啟動了電子商務工程。 

  1998年3月6日下午3:30,國內第一筆INTERNET網上電子商務交易成功。中央電視台的王軻平先生通過中國銀行(5.14,-0.07,-1.34%,吧)的網上銀行服務,從世紀互聯公司購買了10小時的上網機時。3月18日,世紀互聯和中國銀行在京正式宣布了這條消息。事隔不久,滿載價值166萬元的COMPAQ電腦的貨櫃車,從西安的陝西華星公司運抵北京海星凱卓計算機公司,這是在中國商品交易中心的網路上生成的中國第一份電子商務合同。網路搜下折訊網這是個有潛力的分享類網站!!!

㈩ 網上商城系統的目的背景與意義

投資少,回報快。根據對中國中小企業的一項調查,個人在網上設立銷售公司的平均成本至少為5萬元人民幣,而在網上開設商店的成本卻很小。一般來說,開設在線商店的投資非常小,您無需申請營業執照,租用商店或購買產品。所需資金約為1500元。

在線商店的「租金」遠低於相同規模的地面商店。同時,擴大業務范圍不會增加租金,投資者也不必增加額外成本來延長營業時間。基本上,您不必花錢。傳統商店的購買金額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但在線商店不必壓抑。

24小時營業時間。該在線商店延長了營業時間,並且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無專人負責的情況下營業,並且照常營業。傳統商店通常會開放8到12個小時,在惡劣的天氣下,老闆和店員需要快速休息一下。



(10)購物網站開發意義擴展閱讀:

銷售規模不受網站限制。傳統商店只能存儲許多商品,而小商店的規模通常會限制企業的規模。在Internet上,即使您在地面上只有一家小商店或根本沒有一家商店,開設商店的業務也可能會增長。

不限於存儲空間。即使是街頭小商店也可以擁有與百貨商店一樣大的在線商店,只要投資者滿意,他們就可以在互聯網上投放數千種產品。如今,該國最大的專業拍賣網站同時擁有超過100,000件物品,超過了一些大型超市。

不受地理位置影響。無論您距離商店有多遠,您都可以輕松地在國內和國際上在線查找和購買產品。這使消費者群體可以突破地域限制並無限期擴張。